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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當然完全違背了我對法官一職的全部信念和看法。不過,假如這樣能救我的孩子,我會毫不猶豫地照做不誤,連眼睛都不眨一下。
到了10 :55,還是沒有發來任何指示。我該出庭了。我把手機放進口袋裡,然後穿上法官袍,走進法官辦公室里的專用洗手間,迅速地照了照鏡子。每次出庭之前,我都會這麼做。
正在這時——確切地說,是當我盯著鏡子裡自己的眼袋時——我感到大腿上傳來的振動。
我馬上掏出手機,發現收到了一條簡訊,發信號碼是900,我從來沒見過這個號碼。肯定是綁匪發來的。我一邊急促地喘息著,一邊點開了簡訊。
我來來回回地讀了三遍,確保自己沒有看錯:
讓斯卡夫朗爛在監獄裡。給他判兩個無期徒刑。讓他分開服刑[2],不要合併服刑[3]。
這是什麼情況?不是把斯卡夫朗放出來,而是讓他在監獄裡待到死?這麼做,誰能從中獲利?
顯然,不管是誰,這個人肯定是恨斯卡夫朗恨到骨子裡了。我正猜測著種種可能性時,又一條簡訊發來了:
為表示你收到了簡訊並決定服從指示,請在出庭前把頭髮往另一個方向梳。
我突然覺得如墮冰窟、渾身發涼。這條看似荒誕的命令暗示著:他們在監視我,而且負責監視我的人離我很近,近到可以察覺我的頭髮是不是往反方向梳。
接著,第三條簡訊來了:
帶上手機,隨時查收最新指示。
我等了一下,好像沒有新的簡訊了。於是我回復了一條:我一定會照做的。但為什麼?為什麼是兩個無期徒刑?幾秒鐘後,我的手機又振動了。結果卻是通信公司提示我,我發送簡訊的號碼是座機號,如有需要,可花費三十九美分[4]將簡訊內容轉化成語音信息發送。
我把手機放回了口袋。現在已經沒時間去思考這一連串意外的指示了。我手下的法院職員都在等我出庭,更不用說法庭里還有前來旁聽的人。而且,我還得把頭髮往反方向梳。自記事以來,我就一直把頭髮向左分。他們知道這一點?他們是不是想用這個辦法來讓我感到不安?假如這就是他們想達到的目的,那麼他們成功了。
我用水弄濕頭髮,向右使勁兒梳了好幾十下。
然後,我看向鏡子。
這是我,但又不是我。我看上去就像自己的分身。
“天哪!”我自言自語地嘆息道。
我搖了搖濕漉漉的腦袋,離開洗手間,大步朝內庭接待區走去。職員們正在那兒等我。
“都準備好了嗎?”我故作鎮定地說。
“珍·安已經打過電話了。”瓊·史密斯肯定道。
珍·安·斯坦福是代理文員,她以前曾贏得過選美大賽的冠軍。有時候,她的表現會讓人覺得,開庭就是她日程表上的一次選美表演,而她的工作就是確保一切準備就緒,然後便打電話通知我們,演出可以開始了。
傑里米·弗里蘭上上下下地打量著我。我們在一起工作已經很久了,他顯然察覺到我的外表有些異常,雖然他一時還說不上來究竟問題出在何處。
“法官閣下,您還好嗎?”他問。
“我很好。”我堅稱道。
最後,他的目光落在了我的頭上:“您的……”
他還沒說出“頭髮”這個詞,就趕緊打住了。他知道,身為一個專職文員,他不該對法官的髮型指手畫腳。
“我很好。”我又說了一遍,這一遍語氣更加堅定了。
“真的嗎?其實我們可以……”
“開始吧。”我說。
法院的警務人員護送我沿著過道走向法庭。他為我打開門,我手下的一名法庭職員高聲喊出那句歷史悠久的開場白:“全體起立!肅靜——肅靜——”
走進門後,眼前的場景跟往常並無二致。
法院大樓的一樓十分寬敞,天花板高高聳起,一派氣勢恢宏的樣子。相比之下,我的法庭就顯得狹小許多了。法庭中只有六排旁聽席,零零散散地坐著一些人。有一排坐滿了非洲裔,他們很可能是雷肖恩·斯卡夫朗的朋友和家人。過道的另一邊坐著一對白人中年夫婦,他們的衣著光鮮得體,但臉上的表情卻疲憊不堪。
旁聽席前面是律師席:我的左邊是公訴人,右邊是被告辯護律師。
辯護律師的右側坐著雷肖恩·斯卡夫朗。他是一個身材矮小、體形肥胖的黑人,長著圓圓的腦袋和一張沒有特點的大眾臉。他身穿一套橘黃色的連衣褲,這是西泰德沃特[5]地區監獄的標誌性囚服。他的小臂和脖子上都刺有文身。
看起來,他跟我以前見過的許多被告人十分相似:遭到正義的打擊,喪失傲慢的心氣兒,已經決定認命了。
在斯卡夫朗身邊,站著兩個身穿美國法警署制服的人,斯卡夫朗就是由他們押送進法庭的。我的面前是珍·安和庭審記錄員,先前高喊“肅靜”的法庭職員則站在我的右側。
法庭上的人就是這些了。他們當中,是否有人一直在監視我,並且通過某種方式向策劃綁架的頭目報告情況?也許是我手下的一個職員?或者是一個陌生人,正悄悄地透過法庭後門的小玻璃窗盯著我?又或者他們以某種手段透過四樓的窗戶看著法庭上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