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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夫人已經在辦公桌前坐著了,跟平時一樣,打扮得十分拘謹。我想起了赫伯·思里夫特和他的長焦鏡頭,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經捕捉到羅蘭·希曼斯與史密斯夫人私會的證據了。
“早上好,史密斯夫人。”我說。
“早上好,法官閣下。您今天覺得身體怎麼樣?”
她能看出來我昨晚沒睡好?有這麼明顯嗎?接著,我才突然記起,頭天下午為了趕回家,我特地打電話到辦公室說自己身體不舒服。
“好多了,謝謝掛念。”我說,但我知道自己的臉色看起來應該不太好,“昨天這裡一切還順利吧?”
“嗯,已經基本回到正軌了,只有幾家媒體還打了電話來。”
“看來他們終於明白了無可奉告就是無可奉告。”
“不過,今早有一通電話是找您的,”她說,“就是那個總打電話來的人,‘理性投機’的史蒂夫·波利蒂。”
“一樣,還是無可奉告。”
“我對他說了無可奉告,我只是覺得應該讓您知道他打過電話。”
“謝謝。”我說。
然後,她說了一句話,讓我瞬間警醒起來。
“帕爾格拉夫案有一份新文件入檔。”
“噢。”我說,其實我很想問,這回又怎麼了?
“我已經把文件打出來了,”她說,“放在您的桌子上了。”
“謝謝。”我又說了一遍。
我慢悠悠地走向自己的辦公室,等門在身後關上以後,我便立刻快步橫穿房間,徑直走向辦公桌,那份文件就放在桌面的正中央。這是一份由羅蘭德·希曼斯代表丹尼·帕爾格拉夫提交的文件,當我看清文件標題時,差點兒被自己的口水嗆到。只見標題上寫著:“撤換動議[1]”。
羅蘭德·希曼斯想讓我對這個案子放手。
這份動議的核心內容就是認為我與本案有利益衝突,因為阿波提根製藥公司是布雷克·富蘭克林議員的主要經濟贊助方。而富蘭克林不只是我的“前僱主和親密好友”(他本人曾公開親口承認),而且還是“桑普森家孩子的教父”。
羅蘭德·希曼斯怎麼會知道這些?這已經不是普通人會知曉的信息了,自從“那起事件”發生之後,新聞媒體再也沒做過相關報導了。就連我的法官任命聽證會[2]上都沒有提到這些,要知道,那種聽證會可是能掘地三尺把各種相關情報都挖出來的。
我繼續往下看。據希曼斯所言,阿波提根製藥公司已累計貢獻了“超過210萬美元幫助布雷克·富蘭克林競選,其中既有直接贊助競選委員會以幫助布雷克·富蘭克林進行連屆選舉的資金,也有通過名為‘美國健康前瞻’的政治活動委員會間接贊助的資金,該委員會的管理者正是阿波提根製藥公司執行長巴納比·羅伯茨”。而且,巴納比·羅伯茨也“以個人名義提供了超過15萬美元的資金幫助布雷克·富蘭克林開展競選運動,這個金額是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最高贊助金額”。
將這份文件中申訴的內容說得直白一些,那就是:阿波提根花天價收買了布雷克·富蘭克林,就相當於我也受了他們的恩惠。
隨文件提交的證據之一是一份掃描的剪報,內容是我們兩個在募捐派對上被抓拍的那張交際感十足的照片,鏡頭中的我手裡還拿著一個滑稽的香檳高腳杯。他的胳膊摟著我的肩膀,我看起來完全就像是在他身邊溜須拍馬的奉承者。但真正引起我注意的是另一樣證據。那是一張布雷克和巴納比·羅伯茨一同進餐的照片。更奇怪的是,從美聯社[3]在電訊中為這張照片配的文字說明來看,這是三周前的周五拍攝的。
那個時候,帕爾格拉夫案的訴狀已經提交,這個案子也分派到我的法庭了。雖然我還不知情,但傑里米·弗里蘭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已經開始著手準備了。那麼,羅伯茨肯定也得到了消息,只是不知他當時是否了解我跟布雷克的關係。
他們兩個吃飯時,討論了這個案子嗎?布雷克有沒有答應要明里或暗裡替阿波提根來遊說我?金錢對於政治的影響,恐怕怎麼強調都不為過。我深知兩百多萬美元的巨款可是能在政界發揮巨大作用的。
他們一起吃了頓飯,一周半後,我的孩子就被綁架了。
我無法把布雷克想像成綁架犯。他愛我的孩子們,而且他還是愛瑪的教父。他絕對不會故意傷害她的。
可是,他會不會告訴巴納比·羅伯茨一些跟我和我的家人有關的事情?比如我們住在哪裡,孩子們在哪兒上學,我們日常生活的習慣等。我的人生導師究竟有沒有出賣我?
這是讓我緊張不安的原因之一,另外一個原因則是我漸漸意識到,羅蘭德·希曼斯跟愛瑪的事毫無關係。他不會要求撤換一個盡在他掌握之中的法官。同樣地,帕爾格拉夫也不會是嫌疑人。希曼斯必須要徵得委託人的許可才能遞交撤換動議文件。
因此,如果不是希曼斯或者帕爾格拉夫,那麼就肯定是阿波提根製藥公司的某個人了。也許是巴納比·羅伯茨,也許是保羅·德雷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