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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進這棚屋之後,發生了什麼事?”
“看到一個人躲在裡面的箱子後。他知道我看到他了,就神秘兮兮地走出來,叫我離開他的產業。有個女人從廚房出來,看看發生了什麼事。我解釋給她聽,她說那個怪傢伙是她丈夫,他在棚屋裡找油漆刷———但我覺得,那怪傢伙絕對是在躲。無論如何,我看到機會來了。他們想要擺脫我,所以願意給錢讓我走。這下子我拿到一瓶威士忌,一雙好鞋,還有二十鎊。”
麥羅林點頭:“聽起來像是他。你能不能說說他長什麼樣子?”
渥利皺起眉毛:“差不多一米八高,肥肥的,灰頭髮。他的腳對男人來說很小。他們給我的那雙鞋很擠腳。”
“那女人是什麼樣子?”
“小老鼠一樣,眼睛很傷心的樣子。”
麥羅林大喜過望。湯普森太太,這下逮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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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我發現模式了。”麥羅林對沃許說,他語氣中帶著一點諷刺的味道,“威廉斯警員報告說,有一名老婦給了那流浪漢一個三明治,另一個年輕女人則趕他走,因為那天是她兒子的生日。她們都住在史翠曲西側,往東德勒的那條路上。那個年輕女人說的日期是五月二十七日。但我們跟湯普森太太談的時候,她卻說那人是二十四日到東德勒她家去的。那麼,湯普森太太為什麼要謊報日期呢?”
“快講。”沃許不耐煩地命令道。
“因為,在她睜著眼說瞎話之後,我們證明那雙鞋是她丈夫的,於是她必須解釋鞋子為什麼不在她手上了。這次她選擇說實話,或者說接近實話,然後把流浪漢的樣子描述出來,任我們去查證。要記住,我們從沒告訴她鞋子是哪裡來的。就她所知,我們是從流浪漢的手上拿到的。她認為,如果流浪漢在我們手上的話,他會說見過她丈夫。所以,如果她誠實地告訴我們,流浪漢是哪一天到她家去的,就等於說她報案說丈夫失蹤後三天,他還好好地活在東德勒。這樣她的不在場證明就毀了。於是她把流浪漢去的日期提早了三天。她這是在賭運氣。”
沃許站了起來。“我倒很想知道,她是怎麼說服他躲起來,又是怎麼把他弄到冰屋去的。”
“發揮你的魅力,她大概就會告訴我們。”麥羅林說。
湯普森太太帶著微笑打開門。但當她看到門外那群警察時,她的嘴巴悲劇式地張開了。警察們迅速把她弄到起居室的椅子上,仔細搜索房子和花園。她扭動身體,甩開麥羅林的手:“你們為什麼來?你的手下為什麼搜我的房子?”
沃許的雙手在膝上抵成塔狀:“湯普森太太,你記得你跟我們說過的那個流浪漢嗎?”她簡短地點點頭。“我們找到他了,那個流浪漢叫渥利·費里斯。我和他談了很久。他說你和湯普森先生想要擺脫他,所以出手才那麼大方。”
“那個忘恩負義的人。”她倒抽一口氣。
“他還說,他發現你丈夫躲在外面的那間棚屋裡。”
她掩著嘴哧哧笑:“事實上,是丹尼爾發現他躲在棚屋裡。他去那裡找油漆刷,結果絆到一堆舊衣服摔倒了。想想看,那堆衣服開口說話的時候,他有多驚訝。”
“渥利說他來的那天是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六。”沃許隨口說道。
她皺起前額想了一會兒:“可是這不可能啊。那天丹尼爾也在,是二十四日。”
麥羅林對她的表演深感驚奇。他想她已經把謀殺的記憶完全從腦海中抹除了。若是這樣,他們恐怕要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能起訴這個案子。
沃許清清喉嚨:“我們是在史翠曲莊園的樹林裡找到那雙鞋的,離冰屋不遠。渥利五月二十七日在冰屋裡過夜,第二天早上離開的時候,他把鞋子丟在樹林裡。”
“真的嗎?”她的表情是一頭霧水,“這很重要嗎?”
“你總知道我們在史翠曲莊園的冰屋裡找到了一具男屍吧?”麥羅林殘忍地說,“在五十到六十歲之間,骨架很大,灰發,身高一米八○,是兩個月前被殺的,跟你丈夫失蹤的時間很接近。”
她感到萬分驚異。好幾秒內,她臉上出現了許許多多不同的情緒,最先的反應是驚訝。“我不知道啊,”她說,“沒人跟我說過。那是誰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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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湯普森太太,我們找到了那流浪漢,並且找到一些關於你和你丈夫的有趣事實。我們可以證明,在你報案說他失蹤,並且給你自己提供了充足的不在場證明之後的兩天,他還活在這房子裡。此後,沒人再見過湯普森先生,然後一個星期前我們找到了一具無法辨識的屍體,符合他的特徵。老實說,我們可以控告你在5月28日當天或者之後謀殺了你丈夫。”
一個穿著制服的警察敲門進來:“報告長官,我們搜過房子和花園了。還沒發現什麼。還剩下這個房間和湯普森太太的行李箱。箱子是鎖著的,我們需要鑰匙。”
這小個子女人緊抓住手提包,抱在肚子前面:“我才不會把鑰匙給你們。你們不可以搜我的行李箱,那裡面有我的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