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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來,屍體尚在我們手上,可以任意我們作弄,而且之後所作的化驗單,絕對是有利益我們的,完全可以跟人證配合好,指證皇家寶藍便是殺害趙統的罪魁禍首。姜組長說道。
事情就是這樣,自你一說部長要來,我差些亂了陣腳,如今慢慢的一想,事情依舊是我們在掌控,我們還是處於上風的,根本不需要著急和惱怒的。李督察長說道。
翌日,法院開庭審理,皇家寶藍被帶到法院門口,望入裡頭是一片莊重肅穆的人士,旁聽的座位上全部都已滿,原本得上去與李望月囑咐些句話,且是被護送人員快步送了前;當他跨進門檻那刻,似乎有些小小的騷動,一個人若是成為公眾的不良的對象,投去給你的眼光總是那樣的蔑視和冷淡,皇家寶藍正是感受到了這麼一點,他忍不住有些後悔來此處了。
全體肅靜、肅靜。那是審判席位正重要的練歡審判長的一句話,他說道。此話剛畢,便是由書記員宣告了法庭的紀律。
眾者安靜下來,也是各就各位;現在對於趙統之死,地方市區檢查院進行初審的開庭,請有關人員各司其職,維護和確保審判的公正性,審判開始。書記員宣布道。
現在有我向當事人開始發問。原告律師說道。
同意。審判上說道,允許了。
你在十月五號的那天去了哪裡,都做了什麼?原告律師問道。
反對。李望月說道,站了起身。十月五號隔著此時此刻,已有四天零三個時辰,如今已是早上八點整,要當事人說出他在那天的具體的所在所為,他可不一定陳述的很完整,若是有漏失的,會對案件的清楚性有影響。
反對有效,請原告律師一個一個環節的提問。練歡審判長說道。
那好,我重新提問,我想請問當事人:你在十月五號那天早上去了哪裡,做過些什麼?原告律師問道。
去過好像不少的地方,不過我有點卻是敢肯定的,去過:公安部門的情報局、卡盟斯山莊。皇家寶藍說道。
能否說出去這兩處的理由?原告律師問道。
第一,我去公安部門是去找個人;第二,去卡盟斯山莊也是去找個人。皇家寶藍說道。
去了這兩處,都是找什麼人?原告律師問道。
找趙統,去山莊是找張臨水。皇家寶藍說道。
那麼在回答我提出的首個問題時,你為什麼要用上好像這個詞組呢,對於好像的意思的闡述:就是有些象、仿佛的意思,竟是如此,那麼在為什麼可以準確的說出這兩個人的名字?原告律師說道。
一個是死者,我之所以會來這裡,全是因為跟他有關係的,若不是連趙統的名字都是不曾知曉,是不是太過糊塗了,張臨水是我的朋友,我當然自然可以準確的說出口了。皇家寶藍說道。
你去找趙統卻是為何?我這裡有一份案件調查組的筆錄,你對此問題的回答是:“他的妹妹受傷了,前去告訴他這個情況,但是其中當調查人員詢問你趙芯為何而受到傷時,你卻沒有能夠如實回答,現在請你陳述一遍趙芯為何受傷。原告律師說道。
是在一個小巷內,有個持刀的歹徒行兇刺傷了她,我正好趕上。皇家寶藍說道。
坐在一旁的趙芯聽罷,顯是知道他說的是謊,自然也是明白了其中的意思,他和明顯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是偵探社的成員,若是有人問起了,也得如同一般的回答了,要不是的話,左右說的不一樣,必定會露出破綻的;但是如果他不是為此而說謊的,我要是應和了,豈非不是成為了罪人了,但是正如我現在可能只能相信李連學長,還有陸司了,學長居然會以為這案件有疑點的,這說明還有許多不明的地方,若是連陸司都已看錯了人,我還能怨的了誰呢,我一直把他當作最信任的人,從來沒有懷疑過他的。
可是你當時為什麼不對檢查組人員說明呢?原告律師問道。
那個時候他們問的問題太過了,似乎問的簡直比你快好幾倍,有些問題你都還沒有聽的清楚,他們便是會接下去繼續追問的,而你問的這個問題或許可能正是我沒能聽的清楚的其中一個。皇家寶藍說道。
除此之外,整個上午,那還去了何處?他問道。
去過卡盟斯山莊。皇家寶藍說道。
幾點離開的?他問道。
沒辦法準備的記起來,不過我去找她的時候,她剛好不在,我等了一會兒,後來她就回來,不過大概是十點左右。皇家寶藍說道。
為什麼說是九點,不是九點四十、十點五十呢?他問道。
因為朋友說要留在吃個午飯,而我的這位朋友她通常是在十一點準時吃午餐的,而且當我到達避暑山莊的時刻,看了下手錶,指針剛好指在十一點,因為從卡盟斯山莊出發,若是徒步的話,離避暑山莊大概有六公里的距離長度,若是沒什麼急事,按照平常散步的步子和寬度,可能要二個多少小時,而那時我的比較急,剛好費了二個小時。皇家寶藍說道。
為什麼趕的急呢?是不是從你朋友的口中知道了些促使你趕的塊步伐的緣由呢?他問道。
我是希望趙芯能夠早點得到親人的照顧,自然會比較急的。皇家寶藍說道。
你在趕到的時候,過了多久才發現了被埋在地下的屍體呢?他問道。
至少有一個小時的時間。皇家寶藍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