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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敢肯定!他受夠了自己流浪漢的外表,所以闖進一座空房子,洗澡、刮鬍子、換上一些體面的衣服。這是他的性格,他討厭穿不好的衣服。”

    皮特若有所思地看著他:“你非常了解他,我猜。”

    安東尼意識到自己又說漏了嘴。“不,不是的,”他猛然否認,“我讀過他的檔案。”

    “抱歉。”皮特說。過了一會兒,他繼續說:“他為什麼要留下東西?”

    “我猜,她在他沒收拾停當之前就回家了。”

    “古巴會議怎麼辦?”

    安東尼攔住一位路過的秘書人員。“請給P樓的會議室打電話,告訴霍巴特先生,我胃痛請了病假,麥克賽爾先生要開車送我回家。”

    “胃痛。”對方面無表情地重複道。

    “正確。”他一邊走一邊說,又回頭補充道:“除非你能想出更好的理由。”  

    他離開大樓,皮特跟在後面,他們跳上安東尼的黃色凱迪拉克。“這事可能需要謹慎處理,”他在開往喬治敦的路上對皮特說,“好消息是,路克給我們留了一些線索。問題是,我們沒有那麼多人來追蹤全部線索。所以,我的計劃是讓華盛頓警部為我們工作。”

    “祝你好運,”皮特懷疑地說,“我該怎麼做?”

    “對警察客氣一點,讓我來和他們說。”

    “我相信我能做到。”

    安東尼加大車速,很快找到了警方報告提到的地址。這座小房子只有一家人住,坐落在一條安靜的街道上。一輛巡邏車停在屋外。

    進去之前,安東尼研究了街對面的情況,仔細看看那邊的房子。過了一會兒,他發現了自己想找的東西:對面房子的二樓窗戶上有一張臉正在看著他。那是個白髮老太太,與安東尼的目光對上時,她沒有離開窗戶,而是泰然自若地用好奇的眼神打量他。他恰好需要這樣的人——愛管閒事的鄰居。他朝她微笑示意,她點點頭作為回應。

   

    安東尼轉身走近被人闖入過的房子,他可以看到門框上的劃痕和一些碎片,這是門鎖被撬的痕跡,手段乾淨利索,沒有不必要的破壞,他想。這符合路克的作風。

    一位迷人的年輕孕婦打開了門——她快生了,他猜想。她把安東尼和皮特領進她的起居室,有兩個人坐在沙發上喝著咖啡抽著煙。其中一個是穿制服的巡警,另一位是個年輕人,穿著廉價的鯊魚皮西裝,大概是個警探。兩人面前是一張八字腿的咖啡桌,鋪著紅色福米卡桌布。桌上放著一隻打開的皮包。

    安東尼做了自我介紹,把證件給警察們看。因為不想讓博耐迪太太——以及她所有的朋友和鄰居——知道CIA也對本案感興趣,他說:“我們是這些警官的同事。”

    那位警探名叫劉易斯·海特。“你了解一些內情?”他謹慎地問。

    “我想,我們可能有能夠幫助你們的信息。但是,首先,我需要知道你們有什麼發現。”

    海特攤開手,做了個困惑不解的手勢。“我們找到一個包,它的主人是紐約的羅利·安斯特拉瑟,他闖進博耐迪太太的房子,洗了個淋浴,走掉了,把包留在這裡。你來看看吧!”  

    安東尼研究了那個包。這是個質量很好的棕色皮包,裝的東西還不到一半。他在包里翻了翻,有幾件乾淨襯衣和內衣,但沒有鞋、褲子和外套。

    “看起來安斯特拉瑟先生今天從紐約來的華盛頓。”他說。

    海特點頭。博耐迪太太崇拜地問:“你是怎麼知道的?”

    安東尼微笑起來。“海特警探會告訴你的。”他不想搶了海特的風頭,以免得罪他。

    “包里有乾淨內衣,沒有要洗的衣服,”海特解釋道,“這傢伙沒有換過衣服,所以他可能還沒有在華盛頓過夜。這說明他是今天早晨從紐約出發的。”

    安東尼說:“我聽說還有些舊衣服也留下了。”

    那個叫朗尼的巡警說:“在我這裡。”他從沙發旁邊拿起一個紙板箱。“雨衣,”他翻動著裡面的東西,“襯衣、褲子、鞋。”

    安東尼認識它們。它們就是路克穿過的破衣爛衫。“我不認為安斯特拉瑟先生來過這座房子,”安東尼說,“我認為這個包是今天早晨從他那裡偷來的,也許失竊地點是聯合車站。”他看著巡警:“朗尼,你能給最靠近火車站的警察分局打電話問問,有沒有盜竊案件發生嗎?要是博耐迪太太允許我們使用電話的話。”  

    “當然,”她說,“電話在門廳里。”

    安東尼補充道:“失竊報告裡應該寫明包里有哪些物品。我相信你將發現報告裡會提到有一套西裝和一雙鞋,而現在包里沒有這些東西,”他們都吃驚地看著安東尼,“請把西裝的詳細特點記錄下來。”

    “好的。”巡警向玄關走去。

    安東尼感覺不錯:既沒有得罪警察,又能指揮他們幹活。現在海特警探看著他的樣子就像是在等候指示。“安斯特拉瑟先生的身高一定有六英尺一到六英尺二,體重大約180磅,身材健壯,”他說,“劉易斯,要是你看看那些襯衫的尺寸,可能會發現領寬16英寸、袖長35英寸。”

    “是的——我已經檢查過了。”海特說。

    “我應該猜到你會比我領先一步的,”安東尼皮笑肉不笑地恭維他,“我們這裡有些照片,我們相信照片上的人就是偷走提包和闖入房子的嫌疑犯。”安東尼朝皮特點點頭,皮特遞給海特一疊照片。“我們不知道他叫什麼,”安東尼說謊了,“他身高六英尺一英寸,體重180磅,身材健壯,也許還會假裝失憶。”  

    “那麼,到底是怎麼回事?”海特感興趣地問,“這傢伙想要安斯特拉瑟的衣服,他是來這裡換衣服的?”

    “差不多吧。”

    “可是為什麼?”

    安東尼面帶歉意:“對不起,我不能告訴你。”

    海特被取悅了:“保密的?沒問題。”

    朗尼回來了。“你說得太對了,就是在聯合車站,今天上午十一點半發生的盜竊。”

    安東尼點點頭,他已經給兩位警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西裝呢?”

    “海軍藍色,粉筆條紋。”

    他轉向警探:“那麼,你可以發一個通報,附上嫌疑人的照片和他的衣著描述。”

    “你認為他還在華盛頓。”

    “是的。”安東尼心裡其實不如他表現的那樣肯定,但他想不出路克離開華盛頓的理由。  

    “我猜他在一輛車上。”

    “讓我們調查一下,”安東尼轉向博耐迪太太,“街對面過去兩個門的那位白頭髮女士叫什麼名字?”

    “露絲瑪麗·希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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