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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克很快想出了答案:HAMLET(哈姆雷特)。填完格子之後,他想,我是怎麼知道的?

    他翻開報紙,看頭版上的日期,上面印著的是“1958年1月29日”。一條新聞標題“美國衛星尚未離開地球”吸引了他的注意,他順著標題讀了下去:

    卡納維拉爾角,星期四:今天,鑑於多起技術問題,美國海軍放棄了第二次發射“先鋒號”空間火箭的計劃。

    兩個月前,“先鋒號”第一次發射慘遭失敗,火箭在點火兩秒鐘後爆炸,之後軍方決定再次發射。

    為了與蘇聯的“伴侶號”人造衛星匹敵,美國希望發射一顆空間衛星,目前該衛星正捆綁在美國陸軍的“朱庇特”火箭上。

    鋼琴中傳出一個刺耳的音符,路克抬頭觀看,發現洛納根太太正在彈一首他熟悉的讚美詩的前奏,當她和丈夫唱起“何等恩友,仁慈救主”的時候,路克也跟著唱起來,他很高興自己還記得這首曲子。

    波本威士忌的效力很是奇怪,他想。他能做填字遊戲、會唱以前學會的讚美詩,卻不知道自己的母親叫什麼。也許多年來的酗酒習慣弄壞了他的腦子,他很好奇自己為什麼要對這事聽之任之。  

    讚美詩唱完,洛納根牧師選讀了幾段《聖經》章節,然後向所有聽眾宣布他們都是能夠得救的。這群人確實需要拯救,路克想。不過,他還不打算把信仰放在耶穌身上,至少先得搞清楚自己是誰再說。

    牧師又發表了一段即興祈禱。做過餐前感恩禱告,人們排成一隊,洛納根太太給他們盛好熱氣騰騰、加了糖漿的燕麥粥。路克連吃三碗,感覺好了許多,宿醉反應迅速消退。

    按捺不住種種疑問,他來到牧師面前:“先生,你以前是否見過我?我失去記憶了。”

    洛納根凝神注視他:“我不認為我見過你,但我每個禮拜都要和好幾百人碰面,也許會弄錯,你多大年齡?”

    “我不知道。”路克說,自覺荒謬可笑。

    “我覺得你還不到四十歲。你沒有過多長時間苦日子,長期受苦的人沒有完整的,而你走路卻很輕快,你的皮膚上雖然有灰塵,卻沒有斑點,而且足夠機智,做得了填字遊戲。現在就開始戒酒吧,你就又能過上正常的生活了。”

    牧師講的最後一句話,不知他對人說過多少遍,路克想。他允諾道:“我打算試試。”  

    “如果你需要幫助,就告訴我。”洛納根說。這時,一個看上去有些智力問題的年輕人一個勁兒地拍著牧師的胳膊,洛納根轉過身去,耐心地朝他微笑。

    路克又問皮特:“你認識我多久了?”

    “我不知道,有段時間了吧。”

    “昨晚之前,我們都是在哪兒過夜的?”

    “放鬆點,好嗎?你的記憶早晚會回來的。”

    “我得搞清楚我是從哪來的。”

    皮特支吾道:“我們得來一杯啤酒,啤酒能幫我們思考。”說完便朝門口走去。

    路克拽住他的胳膊,語氣堅決地說:“我不想喝啤酒。”皮特似乎不希望路克了解自己的過去,也許他是害怕失去一個同伴。好吧,雖說這樣確實很糟糕,但是比起和皮特做伴,路克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說實話,”他說,“我想一個人靜一靜。”

    “你以為你是葛麗泰·嘉寶?”  

    “我說真的。”

    “你需要我給你把風,你一個人成不了什麼事。見鬼,你連自己多大了都不知道。”

    皮特露出絕望的眼神,路克不為所動:“感謝你的關心,不過你沒打算幫我弄清楚我是誰。”

    沉默了一陣,皮特肩膀一聳:“你說對了。”他再次向門口走去,“再見,也許吧。”

    “也許。”

    皮特走了出去。路克與洛納根牧師握手,“謝謝你所做的一切。”他說。

    “希望你找到你想要的東西。”牧師對他說。

    路克走上樓梯,出門來到街上。皮特站在下一個街區,正和一個穿綠色華達呢雨衣、戴同款帽子的男人說話——路克猜他大概是在乞討買啤酒的錢,於是他朝相反的方向走,在第一個路口轉了彎。

    天仍然黑著,路克覺得腳冷,這才意識到自己只穿了靴子,裡面沒穿襪子。就在他匆匆趕路之際,一片輕盈的雪花從天而降,路克放慢了腳步,想起自己並沒有需要匆忙的理由,所以走得快還是慢都無所謂了,於是他便停下來,站在一道門廊里避寒。  

    他現在無處可去。

    第二章 上午六點

    火箭三面環繞著鋼結構的吊架。所謂吊架,實際上是經過改造的油田井架,下面有兩組輪子,可以在寬軌上滑動。整個服務模塊比一幢聯排別墅還要大,發射之前會後退300英尺。

    埃爾斯佩思從睡夢中醒來,擔心著路克。

    她在床上躺了一會兒,因為擔心著愛人而感到心頭沉重。然後,她打開床頭燈,坐了起來。

    她住在一個汽車旅館裡,房間的裝飾是以太空探索為主題的。落地燈是火箭的形狀,牆上的畫裡有行星、新月和描繪出行星運轉軌道的不現實的夜空。藍鋯石旅館是佛羅里達州可可海灘沙丘地區興建起來的一批新潮旅館之一,位於卡納維拉爾角以南八公里遠的地方,接待著湧向這裡的遊客。裝修設計師顯然認為外太空的主題非常適合這裡,但如此怪異的風格使得埃爾斯佩思有一種她是借住了某個十歲小男孩臥室的感覺。

    她拿起床頭的電話,撥上安東尼·卡羅爾的華盛頓辦公室的號碼,電話另一頭卻無人應答。她又給他家裡打電話,還是沒有人接。出什麼岔子了嗎?恐懼讓她感到有些噁心。她只能安慰自己:安東尼一定是在去辦公室的路上。半個小時之後她會再打一遍電話。開車到辦公室去對他來說不會超過三十分鐘。  

    洗澡的時候,她想起自己和路克、安東尼初次見面的情景。戰爭開始前,他們在哈佛大學讀書,而她來自哈佛的拉德克里夫女子學院。兩個男生都參加了哈佛的合唱團:路克的男中音很不錯,安東尼則擅長唱男高音。埃爾斯佩思是拉德克里夫合唱團的指揮,他們和哈佛大學合唱團共同舉辦過一場音樂會。

    路克和安東尼是最好的朋友,但兩人在一起時就顯得比較古怪。他們的個子都挺高,體格健壯,然而兩人只有這兩點相似之處,除此之外大為不同。拉德克里夫學院的姑娘們稱他們為“美女與野獸”。黑色鬈髮和優雅的衣著使路克當仁不讓地贏得“美女”的稱號。安東尼長得不帥,還有個大鼻子和長下巴,他看起來總像是穿著別人的西裝,不過姑娘們還是被他的精力和熱情所吸引。

    埃爾斯佩思很快衝完了澡,穿著浴袍坐在梳妝檯前化妝。她把手錶放在眼線筆旁邊,以便於掌握時間,等三十分鐘一到就去打電話。

    第一次和路克說話的時候,她也是穿著浴袍坐在一張梳妝檯邊。那是在一次“搶短襯褲”遊戲裡[1]。當時,一群哈佛男生——有的喝醉了——深夜從一樓的窗戶爬進了宿舍樓。事情已經過去快二十年了,當年她和其他女孩最害怕的竟然是自己的內褲被偷,這一點她現在看來簡直有些不可思議。那個時候的世界,還能再單純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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