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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花了大約三十秒就撬開了後備廂。如他所願,千斤頂旁邊的錫盒子裡有幾樣工具。他挑出一把最大號的螺絲刀,雖然沒有錘子,但有一隻重型活動扳手可以代替它。他把這些工具放進破爛的雨衣口袋,合上了後備廂的蓋子。

    他把偷來的手提箱從車裡拿出來,關好車門,來到墓園前面的轉角。他知道自己形跡可疑:一個衣衫襤褸的流浪漢,提著一隻昂貴的衣箱,走在一個整潔的街區。如果當地愛管閒事的人給警察打了電話,而警察今天上午又不忙的話,幾分鐘內他就會有麻煩。另一方面,假如一切順利,他說不定在半個小時之內就能洗洗乾淨,打扮得像個受人尊敬的公民一樣。

    路克決定從街上的第一座房子開始嘗試,他穿過房子前面的小院子,開始敲門。

    露絲瑪麗·希姆斯看到一輛漂亮的藍白相間的轎車緩緩駛過她的房前,她想知道開車的人是誰。布朗寧家可能買了一輛新車,他們很有錢。或者這車是塞勒斯先生買的,他是個單身漢,不必省吃儉用。否則,她推測,這車一定是陌生人的。

    她的眼神依然好使,她坐在自家二樓的那張舒適的椅子裡向窗外望去,大部分街道盡收眼底,尤其是冬天,樹木的葉子掉光了,視野格外的好。所以,當一個高個子陌生人從街角拐出來的時候,她一眼就發現了。這人當真很奇怪,他沒戴帽子,雨衣破了,鞋帶的作用是把鞋子的各個部分捆在一起,不讓它四分五裂。可這樣一個人卻提著一個嶄新的箱子。  

    他來到布里特斯基太太家門口敲門,她是個寡婦,一個人住,但她可不傻——她會很快把這個陌生人打發走,希姆斯想。只見布里特斯基太太從窗戶里向外看,做了個不容置辯的手勢,把那陌生人轟走了。

    他又來到下一座房子,開始敲勒夫太太的門。她打開門。勒夫太太高個子,黑頭髮,希姆斯太太認為她過於驕傲了。勒夫太太和陌生人說了幾句什麼,然後用力關上了門。

    陌生人接著來到隔壁的房子,他顯然打算挨家挨戶試一試。年輕的珍妮·伊文斯抱著嬰兒麗塔過來開門,她在圍裙口袋裡翻了翻,給他一點什麼東西,也許是些硬幣,看來這人是個乞丐。

    克拉克先生上了年紀,他披著浴袍、趿著拖鞋過來把門打開,陌生人沒有從他那裡要到任何東西。

    下一家的主人是博耐迪先生,他上班去了,他妻子安吉麗娜懷孕七個月,五分鐘前剛離開家,她出門時拿著一個網兜,顯然是去商店了。所以不會有人給陌生人開門。

    現在,路克可以仔細研究一下各家各戶的大門,它們都是一樣的,使用的是耶魯門鎖,鎖舌安在門上,與之對應的金屬槽安在門框上。從外面用鑰匙打開,從裡面轉動門把手就能開啟。  

    每扇門上都有一個小窗,鑲著壓花玻璃,位置與視線平齊。開門的最簡單方法就是把玻璃打破,手伸進去轉動門把手。但玻璃破了會被街上的人發現,所以路克決定使用螺絲刀。

    他觀察了一下街面的情況。剛才他運氣並不好,敲開五家人的門才找到一座空房子。現在,他或許已經引起了注意,但也可能沒人找他麻煩。無論如何,他別無選擇。他必須冒這個險。

    希姆斯太太從窗口轉過身子,把座位旁邊的電話聽筒拿起來,她緩慢而小心地撥打了自己熟記於心的當地警察分局的電話號碼。

    路克必須速戰速決。

    他把螺絲刀的平頭插進門板和門框之間的縫隙,從鎖頭的位置伸進去,然後他用活動扳手比較重的那一頭猛擊螺絲刀的手柄,試圖把螺絲刀頭別進門鎖的金屬槽中。

    第一個撬起的螺絲刀被鎖住了沒有動。他搖動螺絲刀,試圖找到一條路。這次他又用了錘子。螺絲刀仍然沒有滑進插座。儘管天氣寒冷,他還是覺得額頭上有汗。

    他告訴自己保持冷靜。他過去曾經幹過這種事。什麼時候乾的呢?他不知道。這無關緊要。這套辦法好使,他敢肯定。

    他再次扭動螺絲刀,感覺刀頭的一個角似乎接觸到了某個槽口,他又用扳手砸了幾下,使出了全身氣力。螺絲刀又進去一英寸。  

    他握住螺絲刀的手柄斜著向外拉,想把金屬槽里的鎖舌撬出去。終於,門向裡面打開了,他深深地鬆了一口氣。

    門框上的損傷很輕微,從外面根本看不出來。

    他迅速溜進房子,關上了門。

    撥完電話號碼,露絲瑪麗·希姆斯又從窗戶里朝外看了一眼,發現陌生人不見了。

    動作好快。

    有個警察接起電話,沒搞清楚狀況的露絲瑪麗沒有說話便把電話掛斷了。

    他為什麼不敲門了?他去哪了?他是誰?

    她微笑起來,今天一整天都有事情可以琢磨了。

    這是一對年輕夫婦的家。屋子裡擺著結婚禮物和舊貨店買來的二手貨。起居室里有一張新沙發和一台大電視,但他們仍然把裝橘子的箱子放在廚房裡盛東西。門廳里的暖氣上放著一封沒有打開的信,收信人是G. 博耐迪先生。

    家裡沒有小孩生活的跡象。博耐迪夫婦很可能都有工作,一整天都不在家,但路克不能對此抱太大希望。

    他快步來到樓上。二樓有三間臥室,只有一間放著家具。他把衣箱扔到收拾得整齊乾淨的床上。衣箱裡有一套精心摺疊的粉筆條紋的藍色西裝、一件白襯衫和一根樣式保守的條紋領帶,還有幾雙深色的襪子、乾淨的內衣和一雙擦好的黑色翼尖牛津鞋,這雙鞋似乎比他的腳大半個號。  

    他脫掉身上的髒衣服,把它們踢進角落。在陌生人家中赤身裸體,讓他有種毛骨悚然的感覺。他不想洗澡,但身上的味道難聞,連他自己都受不了。

    他穿過樓梯頂端的小平台來到浴室。站在流動的熱水裡給全身打肥皂真是一件愜意的事。從浴室出去之前,他站了一會兒,仔細地聽著動靜,整座房子靜悄悄的。

    他用博耐迪先生的一條粉紅浴巾(他猜測,這也是一件結婚禮物)擦乾身體,穿上偷來的衣箱裡的內褲、外褲、襪子和鞋。刮鬍子的時候先穿好一半衣服有利於在出現情況時迅速逃跑。

    博耐迪先生用的是電動剃鬚刀,而路克喜歡用刀片。他從衣箱裡找到一把安全剃刀和一個剃鬚刷。他往臉上打好肥皂,迅速地颳了鬍子。

    博耐迪先生沒有古龍水,也許衣箱裡能找到一些。路克整個上午聞起來都像一頭豬,他希望把自己變得好聞一些。他發現衣箱裡有一隻整潔的裝盥洗用品的皮質小盒子,而拉開拉鎖,卻沒有看到古龍水——裡面有一百美元,全部是二十元一張的鈔票,疊得很整齊:這是應急的錢。他把鈔票放進口袋,決心將來要把錢還給這個人。

    畢竟,這人並不是通敵者,他腦子裡突然閃現出這麼一個念頭。

    “通敵者”這個詞究竟是什麼意思?

    這又是一個謎。他穿上襯衫和外套,系好領帶。衣物非常合身:他謹慎地選擇了與自己身形一致的人作為盜竊對象。衣料的質量也很好。衣箱行李牌上的地址位於紐約中央公園以南,路克猜測衣箱的主人是到華盛頓來開會的某個公司里的頭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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