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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了,這一下完全通了!
可隨著這個謎團的解開,新的問題又呈現了出來:
第一、偷她內衣的小賊。凌江早就直接排除了,那就只剩下李海洋和莫墨兩個嫌疑人了。而現在確定李海洋是一個有“姘頭”的人,那麼能不能說明他那方面的需要沒那麼強烈,所以他也就沒那麼變態?不能完全說明,但至少在程度上,李海洋的可能性小了很多。而莫墨的嫌疑就直線上升了!那麼自己有沒有辦法徹底證明這件事呢?
靜雯陷入了苦思----兩分鐘後,她一拍腦袋:辦法太簡單了,自己真是太傻了!他李海洋不是喜歡深夜十二點打電話麼?行,就讓他打!我在他打完電話之後,一點鐘的時候上陽台看一下不就得了!如果內衣髒了,那就是李海洋乾的;如果沒髒,那就是莫墨乾的!
明天是星期天,今晚正好熬個夜把這問題解開,也算解開糾纏她一個多禮拜的心結。
第二,還是那個最讓靜雯關切的問題,三號房的孩子。如果靜雯之前的推測正確,那這個孩子就是凌江和何詩琪拐賣來的。現在確定李海洋和何詩琪是情人關係,這麼親密而不可告人的關係,那李海洋知不知道這個孩子是拐賣來的?或者退一步說,李海洋知不知道這個孩子的存在?要說他不知道,靜雯覺得有些不太可信;可如果他知道的話,也就是說他在故意幫何詩琪隱瞞?拐賣兒童是重罪,李海洋有必要為了自己一時的淫樂之心而甘當幫凶嗎?
又或者是,拐賣兒童的事兒李海洋也有份兒?
作者有話要說:
☆、靜雯與莫墨
要說這蘇靜雯與尋常女子有何不同,用六個字形容叫做敢想敢說敢幹。這一連幾天都是怪事多多,但同時也意味著線索多多。
接下來的這一天,安內存卡,晾衣服等固定工作自不再提,蘇靜雯早就熟練得爐火純青。
話說聰明人也有糊塗的時候,經過下午的豁然開朗。今晚,靜雯終於可以解開心中的第一個疑團,那就是那個偷她內衣的小賊是誰。
這不,夜裡十二點剛過,趁著馬然睡覺的工夫,靜雯摸到了門前,把耳朵貼在門上聽外面的動靜。果然,靠的近就是聽力見長,不一會兒就聽到了外面腳步踱過的聲音,把門輕輕拉開一條縫,果然是李海洋,照舊抱著個手機上陽台。
接下來就是耐心的等待了,只要等到李海洋回來,她蘇靜雯再上陽台那麼一瞧:內衣若是髒了,那就是李海洋乾的;若是乾淨的,那就排除了李海洋,只剩一個嫌疑人莫墨,那就肯定是莫墨乾的。
靜雯又責罰自己般地敲了敲腦袋:這種再簡單不過的打時間差的方法,怎麼早沒想到呢?
等待的過程是煎熬的,但夾雜著即將揭曉答案的緊張,又略顯得有一絲絲興奮。
今晚的李海洋貌似很配合,倒是沒讓靜雯等太久,十二點半剛過,就打完了“電話”回房間了。靜雯耐住性子又謹慎地等了兩分鐘,終於“霍”地一聲拉開了門,直奔陽台而去。
到陽台一看,靜雯徹底明白了。
夜晚的光線雖然不好,但無論是逼人的腥氣還是噁心的乳白色都顯得那麼醒目和嘲弄。
是他?是他!是他。
有點出乎意料,但也在情理之中。雖然沒有人贓俱獲,可排除了一切有可能的原因可一切有可能的人,這一刻唯一的解釋就是他。
就是李海洋,此刻靜雯心中對這個答案已經確信了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剩下的那百分之零點一,只要確認一下,在蘇靜雯晾衣服和李海洋上陽台之間的時間段里,也就是說在夜裡十一點到十二點的一個小時內沒有人再上過陽台就行了。
這很簡單。靜雯說干就干,回到房間搬出凳子爬上去拔出內存卡。
靜雯不想冤枉任何一個好人,於是插在手機中看了兩遍,十一點到十二點之間確實沒有一個人上過陽台。
那麼就是他了,靜雯的認定終於達到了百分百,繼而長長地舒了一口氣:且待我明晚,抓他個人贓俱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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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星期天。
靜雯謎團初解,難得身心放鬆了一回,懶覺睡得正香,突然又被嘈雜聲吵醒。
看了看床邊,馬然已經不在,八成又去加班去了,真是難為他了;又看了看手機,上午九點半。
這兩個動作做完了,靜雯才發現驚醒自己這嘈雜聲的由來---隔壁,三號房間。
又是男女的吵架聲,看來凌江和何詩琪之間的關係並不和睦。廢話,和睦才怪!那何詩琪背著凌江跟李海洋亂搞一氣,破鞋一個,這夫妻之間還能有什麼感情?二則,這凌江和何詩琪具有拐賣兒童的重大嫌疑,倆人八成也是露水夫妻,為了利益苟合而已。
但靜雯還是忙下了床,貼在隔壁的牆上努力聽,因為這裡面還有一個她最關心的人---那個無辜的孩子!大人越惡,就顯得孩子越無辜啊!
靜雯還真聽清楚了一句,是何詩琪嘶聲力竭發出來的:“凌江--錢是我倆一起弄來的,憑什麼都歸你!”
這一句聽在靜雯耳里振聾發聵,果不其然,那語氣那聲調,完全一副為了錢玩命的口吻,跟她想的一模一樣!
突然,傳來了孩子尖利的哭喊聲---
“啪”,清脆的一響,靜雯心中一個咯噔,這是一個耳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