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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建國:“你別猖狂,我們沒有證據是不會抓你到這來的,我們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如果還要這樣頑抗到底只有死路一條。”

    鄭偉:“你們有什麼證據?有證據就定我的罪好了,還在這裡問什麼問,我什麼也不知道!”

    陽建國:“你去死者房間幹嘛去了,你說啊!!”

    鄭偉:“你那隻眼睛看見我去他家了?”

    陽建國:“我們在周福的床頭柜上找到一枚指紋,就是你的,你還狡辯?”

    鄭偉:“我是去過,我去叔叔家玩,又沒犯法,這有什麼可奇怪的!”

    陽建國:‘“那你為什麼要隱瞞,說明你心裡有鬼!”’

    鄭偉:“我是不想惹麻煩所以才沒告訴你們。”

    陽建國和秦楓一連審訊了三天,也沒有從鄭偉的口裡問出半點有用的信息。

    派出所在陳道順家附近蹲了三四天才看見陳道順回來被守在周圍的警察帶回了派出所里。秦楓把陳道順帶到市局,當天就和陽建國進行了審訊。  

    秦楓道:“陳道順,我問你,你知道我們為什麼抓你嗎,?”

    陳道順:“我知道,因為周福的死。”

    秦楓道:“說說吧,你是怎麼殺死的周福,把他的頭藏在哪裡了。”

    陳道順:“人可不是我殺的,我知道他騙我女兒,的事情以後,就去把他揍了一頓。但是我可沒殺人。”

    第23章 第 23 章

    陽建國:“你是因為周福和你女兒有不正當關係,你知道以後惱羞成怒,把他掐死,然後碎屍,將屍塊藏在煤車裡,想拉去水泥廠進爐子燒成灰,從而毀屍滅跡,對吧。”

    陳道順聽了很著急的道:“不是這樣的,我沒殺他,五一節,學校放了假,我剛好那幾天車輛在修理廠維修,我在家休息,女兒一早起來就出門了,晚上也沒回來,我非常生氣。第二天下午女兒回來以後,我問她去了哪裡,才開始她不說,後來問急了,就撒謊說是在同學家玩,我問她是哪個同學,她說是一個叫馮春芳家,我問她馮春芳家在哪裡住,後來她跟我吵了一架。這幾天我每天不讓她出門。讓她在家裡學習看書。因為她媽媽,在廣東工作。常年沒在家,我跑車一出去就是十天半個月,所以對孩子陳潔的管束就少,我沒想到她會這樣。  

    五一節放完了假,她就去了學校,因為是寄讀生,住在學校,我也就去出車了,但是還是不放心,到星期六我就回家,發現陳潔沒回家,去學校問,她也沒在學校,把我急的到處找,一直到星期一早上才看見她去學校,在學校門口我本想攔住她問個清楚,考慮到這樣做會讓她在同學面前沒面子,當時就沒有聲張,又等到星期五的時候我下午一點鐘早早的埋伏在學校門口對面的小巷子裡,到三點半學生就陸陸續續從學校里出來。一直到四點二十,就看見陳潔從學校里出來,一個人拐進南環路,在人行道上往前走,然後走進了商貿中心就看見她走到一個服裝鞋襪的攤位前停下來了,和那個攤主聊天說話,說了會話,那個攤主就把攤收了把貨物放進旁邊的小屋子,把卷閘門拉下來鎖好,就摟著陳潔的腰兩個人去了德州西餐點,進去兩個多小時,在下來又去了電影院,出來已經晚上十點了,他們兩個接著就去了夜來香KTV,到晚上兩點才從裡邊出來,我就看見他們兩個人進了旁邊的賓館,我當時十分生氣,就也進了賓館尾隨他們兩個上到二樓,看他們兩個走進房間關上了房門,我隔著房間門聽見裡邊在放水洗澡的聲音,當時我一腳踢開房門衝進去,看見女兒坐在床上,周福正光著身子在衛生間洗澡,我進到衛生間一把揪住周福一頓猛揍,並警告他在敢糾纏陳潔就要殺了他,然後我就拉著女兒回家了,回家以後我把女兒狠狠的揍了一頓,這周福40多少的人了,居然這麼不是人,我女兒才多大,雖然我沒殺他,他被別人殺了也是活該,還不知道又是勾引了誰家的大姑娘小媳婦呢。”  

    陽建國:“你在賓館打他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陳道順:“那是五一節過後的兩個星期,大概是五月十五。”

    秦楓:“你說的這些我們會去核實。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要核實他說的話就得對陳潔進行詢問,這周星期六,秦楓你去學校把陳潔叫到派出所,我們一起問問她。

    星期六秦楓帶著陳潔到了派出所,陽建國叫她坐下,然後說:“你不用緊張,我們有些事情需要向你了解些情況,你要如實的回答。”

    陳潔穿著一件藍色的校服,短髮齊耳,兩邊撇著一根髮夾,低頭坐在椅子上。

    陽建國:“你和周福是怎麼認識的,最後一次見他是什麼時候。”

    陳潔:“是去年認識的,去年的時候我星期天在他的攤上買了雙鞋,他請我去吃飯,看電影,然後就和他在一起了。”

    陽建國:“你們兩個的關係,你父親知道嗎?”

    陳潔:“在五月十五號,我和周福在賓館,被父親來把周福打了一頓,後來就沒怎麼聯繫了,過了十幾天他來學校找我,在六月十四號我跟他去了他住的地方,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我就去學校了,後來就聽說他被人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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