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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建國;“別打了,在打就打死了,現在我們把他帶去公安局吧。案子總算是破了。”

    陽建國押著桂大兵,方國慶抱著小女孩,來到路邊往城裡走,走了五六里地就看見一個報刊亭,方國慶給專案組的李警官打了電話,把案情經過簡單介紹了一下,十幾分鐘以後公安的吉普車就過來了。

    經過幾天的審訊,桂大兵對幾起案件都供認不諱。原來呀,那一日,方國慶去碼頭買票,把春花留著飯館吃飯,這時候桂大兵將春花鬨騙到廢棄船廠,實施了犯罪以後用繩子勒死,然後拋屍長江,拋屍的地方正好在碼頭的上流,屍體順著江水一路飄到了碼頭附近。

    方國慶等案子了結帶上春花的骨灰,把孩子埋在了五里溝,見到孩子的姑媽,感覺自己非常愧疚,回到招待所,對陽建國說;“你這次幫了我這麼大的忙,我看你也對刑偵很有經驗的天賦,和我一起去南京吧。”

    陽建國;“好啊,反正我也沒什麼地方可去,在哪裡都一樣。”

    第二天兩個人就坐船去了南京,方國慶去部隊報導以後,就安排到了公安局工作,方國慶讓陽建國暫時在公安局裡學習然後就考了警察學校。通過四年的學習,畢業以後也分配在同一個公安局工作,因為兩個人相貌酷似,同事們經常搞錯,局裡有個姑娘是專管戶籍的小劉一直喜歡方國慶,有一次把情書錯交給了陽建國,鬧了不少笑話,這一日兩個人正在辦公室說笑,辦公桌上的電話就響了起來,陽建國拿起電話一聽,是郊區派出所打來的,說在郊區的甘蔗地里發現一具女屍,報案的是甘蔗地的農婦,去除草時發現的。  

    陽建國把案情給方國慶一說,馬上就通知法醫,刑警隊的立馬出警。來到郊區甘蔗地,前面圍了很多周圍群眾,現場有幾個派出所民警已經拉起警戒線,陽建國在距離屍體幾米遠處已經能聞見一股子惡臭,有很多蒼蠅嗡嗡的亂飛。仔細查看屍體面部浮腫,頸部被切開直至頸骨,腹部有多處刀傷,在死者的身上沒有找到身份證和能證明身份的物件。經過法醫初步勘察死者年齡在三十五到四十歲之間,有五個月的身孕,死亡時間在三天前,。現場沒有發現打鬥的痕跡,在距離死者不遠的小路邊發現一條尼龍繩子有三米長,直徑五毫米,顏色為綠色。法醫將屍體帶回做了進一部解剖,死者肺部明顯見水腫為生前窒息死亡,然後被切開頸部,腹部的刀傷深達十公分,見子宮,和腹中嬰兒被刺傷,這把刀估計刃長在十公分,刃寬三厘米,刀背兩毫米厚。

    下午陽建國和刑警隊的同事開了案情總結會議,局長主持召開。陽建國總結髮言;“死者女性,年齡三十五到四十歲之間,和兇手應該是熟人,現場沒有發現打鬥痕跡,兇手是趁被害人不注意,從背後用一條黑色尼龍繩纏住脖子導致被害人窒息而死,然後在用一把刃長十公分的短刀切開脖子,隨後對著被害人腹部以及腹中的胎兒猛刺數刀以泄憤。手段十分殘忍。”

    方國慶接著說道:“首先要確定屍源,查清死者的身份的背景,被害人已經死亡了三天,一個孕婦,失蹤三天家裡人不可能不尋找,查查看最近幾天有沒有人口失蹤案件,然後大家去周圍村子走訪,看看有沒有誰家的孕婦失蹤,或者目擊者”局長在會上明確指示,五一二,甘蔗地謀殺案,手段兇殘,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要儘快破案,通過電視台,認屍啟示儘快查清處死者的身份。  

    接下來的幾天方國慶和陽建國在周圍村子四處查訪,也沒有打聽到誰家有孕婦失蹤的事情,其他幾個同志也沒有一點線索。陽建國又找來了報案人,問了他發現屍體的經過。

    農婦講,當時他早上去甘蔗地除草,走進甘蔗地里聞見一股惡臭,順著氣味走去,看見前面一個女人倒在地上,在走近一看,脖子都被切開了,很多蒼蠅在飛舞。地上滿是血跡。當時嚇得不輕趕緊就跑回去打了電話報警。

    陽建國詢問到;“那你最近幾天有沒有看見什麼可疑的奇怪事情,比如這個女人你見過沒有。或者有什麼人去過甘蔗地。”

    農婦回憶了好一會兒;“五月9號的時候十點多鐘有一輛貨車在甘蔗地旁邊的公路上停了很久一直到下午兩點多鐘才走,因為這條公路來往車輛比較多,所以也沒特別在意。”

    轉眼一晃又是兩天過去了一點頭緒都沒有,案情一度陷入僵局。這天下午,吃過午飯陽建國和方國慶正在辦公室討論案情,這時候辦公桌上的電話響了,方國慶拿起聽筒,餵;“這裡是512專案組,我是方國慶,你找誰。”

    電話那頭一個男人的聲音說;我看到你們的認屍啟示,看那照片很像自己的姐姐,姐姐已經失蹤很久了。  

    方國慶;“你在哪裡。”

    電話那頭的男人;“我在梅縣。”

    方國慶讓這個男子馬過來,兩個小時以後這名男子來到了公安局,帶他認了屍體以後,說道,這個人因該就是姐姐,姐姐小時候在家把茶壺裡的開水打翻了,左腳被燙傷過,在左腳背有一塊傷疤。

    死者左腳有傷疤的事情並沒有對外公布,他能說出來,那麼死者是他姐姐無疑,接下來陽建國對他進行了解,據他講,他們家姐弟兩,姐姐名叫康紅,他的名字叫康健,家裡開著水泥廠生意很好,姐姐今年三十六,離過婚。案發前一個人在梅縣自己租房居住。說起他姐姐康紅25歲就經過家裡介紹嫁給了梅縣一個中學教師姓董,結婚一年就生了個女兒,就在女兒一歲的時候,康紅帶著孩子去商店買東西,孩子就放在一個小推車裡,可是挑選東西的時候沒注意,一會兒回頭孩子不見了,後來兩口子四處尋找,家裡親戚朋友都幫忙找了兩個多月一點線索都沒有,後來丈夫天天埋怨,康紅深深的自責,自己沒看好孩子,精神上一度痴痴呆呆,後來丈夫就和她離婚了,離婚以後康紅自爆自棄,經常帶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回家,經常喝的醉熏熏的。那天被父親罵了,第二天她就一個人搬出去住了,在縣城裡自己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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