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40頁

    他將在七點到第五街旅館,去見准客戶的代理人。蓋伊盯著布魯諾嚴厲而渴望的眼神,心中肯定布魯諾以為他現在正要去見安。

    “你在玩什麼把戲,布魯諾?”

    “你知道的,”布魯諾冷靜地說,“就是我們在火車上所談的事。交換被害人。你要去殺了我的父親。”

    蓋伊發出輕蔑的聲音,在布魯諾說出此事之前他就知道,而且自蜜芮恩去世以來就懷疑了。他凝視布魯諾直視不移的渴望眼神,為其沉著的精神錯亂而感到迷惑。他記得還是孩童時,有一次他在電車上像這樣盯著一個患蒙古症的低能兒,那種眼神是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搖動的厚顏好奇。好奇和恐懼。

    “我跟你說了,我能安排好一切細節的。”布魯諾的嘴角牽出一絲微笑,既帶有愉快又帶有歉意的味道,“那會是非常簡單的事。”

    他恨我,蓋伊突然心想著。他也想要殺了我。

    “如果你不做,你知道我會怎麼對付你的。”布魯諾做了個彈指的動作,但他放在桌上的手卻不留意地呈癱軟無力狀,“我會向警方告發你的。”  

    不要理他,蓋伊心想,不要理他!

    “你根本嚇不到我。要證明你瘋了,簡直是輕而易舉。”

    “我跟你一樣沒有瘋!”

    過了一會兒,結束這次談話的人是布魯諾。他七點和他的母親有約,他說。

    兩人下次的碰面為時更加短暫,蓋伊覺得他又輸了,雖然當時他認為自己贏了。那是一個星期五的下午,他正走出辦公室,在要去長島見安的途中,布魯諾企圖攔下他。蓋伊只是擦身經過他身旁,鑽進一輛計程車中。然而一種他是在肉體上逃跑的感覺令他感到羞愧,它開始逐漸削弱直到當時還完整無傷的某種尊嚴。他希望當時他對布魯諾說了些話。他希望他曾有片刻面對他。

    第二十一章

    接下來的幾天裡,布魯諾幾乎每到晚上就站在他辦公室大樓對街的人行道上。如果不是在那裡,就是站在他住處對街的地方,仿佛布魯諾知道他晚上下了班都會直接回家。現在他不再上前來攀談,不再有暗號,只是兩手插進相當有軍事味道的合身長外套的口袋,高大的身影像個煙囪似的。只有那一雙眼睛緊追著他,蓋伊知道,但他從未在他離開視線之前回過頭去。這種情況持續了兩個星期。然後第一封信捎來了。  

    寫了兩張。第一張信紙上是布魯諾家、庭院和屋舍四周道路的地圖,以及蓋伊將行走的路線,整齊地以點和等直的線條描繪而成,第二張信紙上用打字機打了密密麻麻的字,很清楚地說明了殺死布魯諾父親的計劃。蓋伊把信撕得稀爛,立刻便後悔了。他應該把它留起來,當作不利於布魯諾的證據。因此他把碎紙片保存了起來。

    但根本沒有必要保存那些碎紙片,因為每隔兩三天他就接到類似的來信,發信地都是大內克區,仿佛布魯諾現在人在那裡似的(自開始收到這些信件以來,他就沒再見過布魯諾了),也許正用他父親的打字機,在打著必定要花兩三個小時準備的這些信件。這些信之中有時候也顯露出十足的醉意。從其打錯的字詞和末段突然冒出的情緒性字句中可看出來。如果他寫信時是清醒的,那麼信尾這段一再保證殺人之易的文字算是真情流露;如果他是酒醉酩酊,那麼這段文字若不是一時兄弟之愛的情感,便是窮其一生要糾纏蓋伊的威脅,威脅要毀了他的一生和他的“韻事”,並附帶提醒他是布魯諾占了上風。在任何一封信中都可以找到一切所需要的資料,仿佛布魯諾預料到他可能會連信也不拆開便撕掉大部分信件似的。但儘管他決心要撕掉下一封信,信件寄來時蓋伊仍會拆開來看,而且對每次有異的末段文字深感好奇。布魯諾的三個計劃之中,其一是用槍從後門進入,這個計劃書最常寄來,雖然每一封信都鼓勵他自行選擇。  

    這些信件以一種偏頗的方式影響了他。在接到第一封信的震驚之後,接下來的幾封信幾乎完全不對他造成困擾。然後在第十封、第十二封、第十五封信出現在他的郵筒中時,他覺得它們在某種意義上捶打著他的良心或神經,他也說不上是怎麼一回事。他會花掉在房中獨處時間的四分之一,設法隔離出他精神上的損傷並加以修護。他的焦躁不合理,他告訴自己,除非他以為布魯諾會轉而以他為目標,而設法殺了他。實際上他卻沒有,布魯諾從未以此做為威脅。但推論無法緩和焦躁,或是使它較不耗費體力。

    在第二十一封信上,他提到了安——

    “你不想要安知道你在蜜芮恩謀殺案中也有份吧,不是嗎?什麼樣的女人會嫁給殺人兇手呢?當然不會是安囉!時間越來越少了,三月的前兩個星期是我給你的期限。到那時為止,下手都還容易。”

    然後他送來了槍。它被放在棕色的大包裹中,他的房東太太交給他的。當黑色手槍掉出來時,蓋伊大笑了幾聲。那是一枝大型路格手槍,除了在有繪以綱目線的槍柄上掉出一塊碎片之外,槍身亮閃閃的,看起來很新的樣子。

    在某種衝動下,蓋伊從最上層抽屜的深處取出他自己的小手槍,把自己的這枝有漂亮珍珠槍柄的手槍放在床上,和在一旁的路格手槍相互衡量比較。他笑了笑自己有這個舉動,然後拿起這枝得州手槍,湊近眼前,仔細地加以研究。他十五歲左右時,在梅特嘉夫梅恩街街尾的一家供過於求的當鋪中見到這枝槍,並且用他送報得來的錢買下它,買下它的原因不是因為它是一枝槍,而是因為它很美。它的小巧,槍身的精短,令他大為欣喜。學了越多的機械設計,他對他的槍就益加滿意。十五年來,他走到哪兒都將它收藏在柜子最上層的抽屜中。他打開槍膛,取出三顆子彈,又扣了六次扳機,讓槍膛繞轉一圈,讚嘆著槍枝完美機械裝置的深扣喀嗒聲。接著他又放回子彈,再把槍放入淡紫色的法蘭絨槍袋中,重新放回他的抽屜。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40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