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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元不是沒想過通過警察來找周莫如,畢竟在“沙太殺夫案”的審查階段,因為特殊的身份,她肯定在公安局做過筆錄,身份證、電話號碼等資料肯定記錄在案。可那麼一來,負責此案的警察肯定會以為,此案正是周莫如向報社報的料,找到她不難,她會不會同時向警察透露,區元趁她被人迷倒,將她……畢竟,嘴長在她身上,她要那麼說,區元將百口莫辯。
還是得先找到她,當面跟她談,再讓她去指認罪犯比較妥當。
可茫茫廣州,她會在哪個角落?
一想到這,區元只覺得,裂開的耳朵,又陣陣作痛。
“酒吧街連環迷奸案”的告破及一系列報導的出街,《花城早報》在媒體競爭中打了一個漂亮仗,同城的南方、廣日、羊晚三個報業集團的所有報紙只有乾瞪眼的份。為此,報社給區元、陸雁梅都記了功,發了獎金,還撥款為新聞部開了個慶功宴。
慶功宴上,新聞部主任馮堯特意給區元敬酒,眼睛笑得眯成一條線:“區元啊,你這次將我們的生存空間、那條夾縫又撐開了些,這是繼‘私人偵探專題報導’以後,你又一可載入新聞史的傑作啊!干!”
私人偵探!對了,真是一語點破夢中人,我怎麼就沒想到呢?
馮堯說的“私人偵探專題報導”,是區元在2002年初的一項驕人業績。當時,由於法律定位未明確,私人偵探行業在中國尚處於半地下狀態,而市場需求卻與日俱增。2001年底,“廣州柯爾調查事務所”的一位負責人柯明主動找到區元,希望區元能關注這一在夾縫中求生存的朝陽行業,呼籲全社會特別是法律界來正視私人偵探行業。區元認為這是一個好題材,徵得報社領導同意之後,他花了近兩個月時間,跟著柯明摸爬滾打,寫出了洋洋萬言的《廣州私人偵探生存狀況報告》,文中對私人偵探行業的生存狀態、尷尬處境、發展前瞻等做了詳盡的記錄。報紙出街後,在業界及社會上都引起了巨大反響,不止是廣州,北京、上海等私人調查所也紛紛給《花城早報》來函來電錶示感謝。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正式實施,受害人通過偷拍、偷錄的視聽材料,終於可以作為證據被法庭採信,這實際上是為私人偵探合法開展業務找到了恰當的法律解釋。同年10月,工商總局調整商標分類註冊範圍,允許公民以偵探公司名稱註冊商標。業界都說,高院和工商總局這些規定的出台,跟區元的那篇報告不無關係,這也可以看成媒體影響最高決策層的一個良好開端。
報告中的主人公柯明更是感激,報告使他成了全國知名的私人偵探,顧客擠爆調查所。在多次用財物表達謝意均被區元拒絕之後,這位東北漢子抱拳說:“兄弟,以後不管你是為公為私,只要不違法,需要我們柯爾幫忙的時候,儘管說一聲,我們一定竭盡全力!”
兩年過去,區元除接受柯明給他的“報料”之外,沒要柯明幫過他什麼忙。偶爾一起吃飯喝酒,區元總是偷偷搶著買單,搞得柯明總說他“不夠哥們”。這一次,實在不得不請這位私人偵探幫忙了。
當天晚上,區元給柯明打了一個電話,約好第二天在天河南路的“冷山”咖啡館面談——那也是區元跟周莫如第一次會面的地方。
“柯爾調查事務所”負責人柯明,這個在廣州私人偵探中首屈一指的人物,打扮卻很普通,一條牛仔褲配一個短袖恤衫而已,別說手杖禮帽,連包都不拎。要不是他那一米八幾的高個子和一副王家衛式的墨鏡,扔人群里很快就被淹沒了,誰也想不到他便是鼎鼎有名的大偵探,粵港兩地的很多富豪富婆都存有他的手機號以備急用。
一見到區元,柯明急忙把墨鏡摘下,雙手抱拳作緝:“唉呀區兄,你再這麼幹下去,全廣州的私人調查所都要關門大吉了。求求你了,給我們留口飯吃吧。”
區元知道他喜歡開玩笑,也微微一笑說:“柯兄你太誇張了,這迷奸案本來是以失敗告終的,沒想到,我們放棄追蹤的時候,那歹徒自己撞上門來,我只不過撿了個便宜而已。”
“哇,這種大案子的便宜是這麼容易撿的嗎?那下次你要去撿的時候,告訴兄弟一聲,讓我也去撿點殘羹剩飯好了。”
區元故意把臉一沉:“看來,柯兄把我捧得這麼高,明擺著是知道我有事求你,不肯幫忙罷?”
柯明一聽,忙收起嘻皮笑臉:“別別,玩笑歸玩笑,你別當真。我早說過,有事你說話,我絕不含糊。可等了這麼久,也不見你給我一個效勞的機會啊!”
區元也正色道:“柯明,這次還真得麻煩你。”
“麻什麼煩啊,說,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不至於,呵呵。柯兄,幫我找個人。”
柯明搖搖頭說:“區兄,你太讓我失望了,我原以為你會給我一個高難度富挑戰性的任務,哪知卻是小菜一碟。別說找一人,找一百人都沒問題。不管是什麼人,只要他還在人間,就是掘地三尺,兄弟也要像美軍抓獲薩達姆一樣將他找出來!”
“那好,我也不客氣了。我要找的人,恰好是跟這次迷奸案有關的。她叫周莫如,在迷奸案發案地當過啤酒小姐,也曾經是迷奸案的受害者。不過,那次是未遂,因為我剛好在場。這次我找她,是希望她站出來指認罪犯,讓警方可早點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