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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這樣沉浸在自己的白日夢裡面,沒注意到馬提先生已經站起來離開座位。他說要離開教室幾分鐘,還要大家幫幫忙,不要趁機搗亂或犯下滔天大罪。他是要從後面走,走過我背後要出去,沒想到他居然又跑回來,站在我後面。我還努力要把腦海里的景象畫出來,沒注意到他就站在我後面看。我又過了一分鐘才發現他在我身後。
他什麼都沒說,只是一手抓住我的肩膀把我往旁邊推,好讓他看清楚整張畫。
就這樣,我生命中唯一美好的一章就這樣開始了。
那一章持續了兩年半。人生會有這樣的改變,實在很有趣——人會有自己都不曉得的天賦。
那一周過完,我的課表已經重新排過了。直接跳過“基礎美術”,現在我每天下午上的是“進階美術自選課程”,吃完午餐就去,而且連上兩節。那是一天上學最棒的時候,每到那時,我就像在沙漠裡找到綠洲,也可以不必提心弔膽。
我甚至還交了朋友。沒錯,真的朋友,確有其人。他叫做葛里芬·金恩。在進階班有十二個人,我是唯一的一年級生,葛里芬是唯一的二年級生。葛里芬留著長發,看起來好像什麼都不在乎,只想當個藝術家。相信我,在密西根州的米爾佛德中學,要保持這種想法實在很難得。第二天上課的時候,葛里芬跑來坐在我旁邊。他盯著我手上畫的東西,那是我頭一次嘗試人物素描,畫的是利托大伯。葛里芬在旁邊靜靜地看,看著我費力嘗試,最後停下畫筆。
“不錯啊!”葛里芬說,“以前畫過嗎?”
我搖搖頭。
“模特兒是誰?他坐著讓你寫生嗎?”
我再度搖頭。
“什麼?你用記憶畫的啊?”
我點點頭。
“老兄,你也太神了吧!”
他彎下腰仔細看畫。
“不過還是有點太平板了。”他說,“最好多加點陰影,這樣五官會更立體。”
我抬頭看著他。
“我只是建議一下啦!我知道這很不簡單了。”
我放下畫筆。
“這間學校怎樣啊?”
我再度看著他,舉起兩手,像在說:難道你不知道我是誰?
“我知道你不能講話。”他說,“不過我覺得那實在是酷斃了!”
什麼?
“我是認真的啊!你看看,我就是話太多了。我真希望能……閉嘴,就像你一樣不講話。”
我搖搖頭,抬頭看鐘,想看看還要多久才下課。
“還有,我叫葛里芬。”接著他伸出右手,我也伸手回握。
“要怎麼說‘你好’啊?”
我盯著他看。
“我是說,你應該懂手語吧?手語要怎麼說?”
我慢慢舉起右手,對著他揮一揮。
“啊,這樣,有道理。”
我放下手。
“那‘我討厭這裡,還有這裡的一切’要怎麼說?還有‘我希望每個人都去死’?”
記得嗎?其實我的手語並不好,不過後來,我每天教葛里芬一兩句,結果居然通通記起來了。到最後,葛里芬也學了好幾個他特別喜歡的,我們在走廊上碰到,他就會打給我看,就像是我們兩個的秘密暗號。抓住拇指搖一搖,意思是“無能”:頂住鼻子扭兩下是“無聊”。要是有漂亮女生經過,手先貼住嘴再拉開,意思是“辣”。葛里芬還自己發明同時用兩手,我猜那是“超辣”的意思。
每天我們都一起吃午餐,之後就可以去上美術課。你得了解這對我有多大的意義,我以前從來就沒交過朋友。生活中有美術課、有葛里芬,這就好像我過著正常人的生活了。同時,學校里的每個人態度似乎都有些改變,我是說,當然不可能一下子變成球隊大紅人,畢竟在學校里,美術或音樂很強的人通常不會是眾人爭相膜拜的對象,要是有一根“偶像圖騰柱”,那麼我們應該是在最底端,不過起碼還在圖騰柱上。我再也不只是那個“奇蹟男孩”了,不再只是那個不會講話、有著神秘過往的學生。現在,我只是個會畫畫、很安靜的學生。
我剛剛說了,這段時間在我的人生中非常少有,就某方面來說,真希望故事可以到此為止,讓讀者覺得,是啊,這孩子最後就這樣順順利利過下去了。雖然一開始過得很辛苦,但是終於找到人生目標,之後就一帆風順了。
事情當然不會這樣發展,差得遠了。
時光飛快轉到我二年級的時候,也就是葛里芬高三那年。當時我十六歲半,一頭鬈髮,亂到我得定期剪短,才不會看不到路。我知道學校女生當時看我的眼光不一樣了。聽說我長得不賴,那時候只覺得莫名其妙,不過話說回來,再加上“不講話”這一點,又更添神秘了。我在想或許我真的蠻受女生歡迎,還想過應該去約個會。班上來了一個新生叫娜汀,金髮美女,據說是網球隊的。這女生跟美術課的其他女生都不一樣,每次在走廊上看到我,都會羞澀地笑笑。
“老兄,她想要你啦!”有一天,葛里芬在我耳邊說,“去約她出來!我幫你約好了,就當你信差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