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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嗎不進廚房來?你在哪裡?”
接著隆恩的話才比較清楚,好像是:“嫌犯有武裝,我看到有槍;嫌犯有武裝,我看到有槍;嫌犯有武裝,我看到有槍……”一遍遍不斷重複。
“真是該死!”那人走過來放下可樂,就在我面前,接著走到後面解開一邊手銬。我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麼,最後他把手銬的另一邊固定在水龍頭上,就在把手下緣。
“小子,乖乖待著,我馬上回來。”
接著他離開廚房,去打探隆恩的狀況。留我一人在廚房,只有我和手銬。
我仔細打量手銬,記起自己以前想過的事:上次被銬住的時候……這種鎖太容易了,就是鋸齒咬住齒輪,而齒輪又是唯一固定的……
我聽到那人大聲喊他的同伴。不知道我有多少時間。
看到餐檯另一端有一把剪刀,要是我伸長手臂,能夠到嗎?我站起來試。
手銬咬進我的左手腕,但是再伸長一點,就能碰到剪刀的一邊把手了。我把剪刀拉過來放到面前,接著抓住可樂罐子,傳到被銬住的手。拿起剪刀,用力刺向脆弱的鋁罐。
我開始切割,可樂灑得到處都是,但是我一點也不在乎。最後割下一小片,大概兩寸長、四分之一寸寬。放下罐子,我開始把鋁片插進手銬的齒輪裡面。
要是能把這個插進去擋住鋸齒,那麼齒輪就鬆開了,整個手銬也會滑開。
但是鋁片太過脆弱,費了好久還是插不進去,該死!我都聽到警笛的聲音了,警察隨時會到。
放鬆,專心,不要急。慢慢滑進去,到齒輪前面就好,就是這樣,再來一點!再來!再推一下……
手銬打開了。
我看到那人回到廚房來,也見到他臉上驚訝的表情——他看到我推開高腳凳,往後門沖。我推開門,衝進冰冷的夜晚,沒命地往樹林裡跑去。後面那人還在大吼。
我看到最後一個死人的屍體,這樣就是四個人了。傑克背躺在花園邊緣,了無生氣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我用力一跳,跨過他的屍體。後面的聲音還在叫我站住,我跑進樹叢里,臉都被樹枝刮傷了。我盡全力跑,跑到全身發痛,跑到不能呼吸,一直跑到我確定只剩自己一個人,沒有回頭看。
我繼續在樹林裡走,走到天亮。一路上腳步很快,不時回頭。中途碰上一條小溪,我停下來把手和臉上的血跡洗掉。水好冷,冷到我的臉發痛。外套上還沾著大嘴的血,不管怎麼洗都洗不掉。我乾脆脫了外套,就算冷又怎樣?我已經在樹林裡走了這麼久。
只要聽到警笛的聲音,我就馬上躲到樹幹後面。我覺得應該有一組人馬會出來追我,穿過茂密的樹林,說不定還有一整群咆哮的獵犬在前面帶路。
最後終於來到一個火車站,站前還停著幾輛計程車。司機聚在一起抽菸,我繞了一下,從鐵軌那一頭走進車站。現在沒有火車,我還希望能碰上一班回紐約去。
試試候車室的門,門鎖上了,上面說開放時間只到九點。要是沒有票,應該直接上車買。我抬頭看鐘,發現快十點了,不知道下一班車是幾點。一陣冷風吹來,讓我一陣哆嗦。
轉頭打量計程車司機,覺得不能過去找他們,畢竟,一個十七歲的小孩,沒穿外套,頭髮濕濕的,太明顯了。警察一定也在找我,這樣太過冒險。不過這樣說來,搭火車也一樣危險,可是我有什麼選擇?
我背靠著磚牆坐下,希望聽到火車進站的聲音。我坐著發抖,覺得好餓。後來我一定是睡著了,因為接著是被火車的剎車聲驚醒的。面前停著火車,又大又吵的火車。我慢慢站起來,覺得自己像九十歲的老翁一樣僵硬。車門打開,乘客下車,大部分是打扮體面的男人,也有幾個女人。看起來都是從城裡回家的。現在大家要回家享用晚餐,我卻縮在這裡,像條野狗。
接著我才想到,這車是從城裡開來往東,會繼續向東走進康乃狄克州。我應該跳上去,先離開這裡再說。
不,這樣不行。我想回家,就算“家”只不過是中國餐館樓上的單人房。那是我僅剩的東西了,就算要我的命,我也要回去。
大部分的乘客都上車要走,火車發動、開大燈、開走。幾個人在排隊等搭計程車。我現在有兩個選擇:等往西走的火車,或假裝自己剛下這一班,跟等車的人混在一起,跳上一輛計程車,付錢要他載我回紐約去。
我知道這裡距紐約應該不到四十里,不是太遠,而且只要我先亮出現金,應該沒問題。我身上有幾百塊鈔票,是大嘴前一天晚上給我的。拿出五張二十塊,我走到最後一個等計程車的人後面排隊。接著該我了,只剩下一輛車。我想,這應該是好預兆,現在司機應該會很想做我這筆生意。
“先生到哪去?”司機是黑人,說話帶點軟軟的加勒比海腔調,應該是牙買加人。
我打個寫字的手勢,他一臉困惑地盯著我看,最後才懂。他拿出紙筆,紙是從前座的筆記本撕下來的。我在上面寫字,他在旁邊看,臉上帶著好笑的表情:一個要用寫的客人?接下來又會怎樣?
通常我很討厭這樣的情況,不過當下,我只希望他越快了解我越好。
我寫著:我要去紐約,我知道很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