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7 前無古人(三更)
大約不會再有人看到這樣場面,整整一個洛陽城的人,聚在一起正兒八經討論一件事。
就算是差的十萬八千里的人,也會湊上來幫忙分析。
楊正和目瞪口呆地看著眼前這個場景。
宋寧和宋元時以及幾個捕快,拿著筆墨在記錄大家的聊天,整理時間線。
還有遠處可能知情的人要說話卻擠不過來,有專門的人吆喝,百姓立刻讓出一條道,讓那人順利走過來。
終於有人喊道:「我在拐角碰到那個人了,穿著一件個黑色的斗篷,斗篷上有毛,個子特別高,走路的時候身上還有香氣。」
「穿斗篷的男人?我也看到了,他上刀子胡同了。」
剛才那個說守夜的男子也站起來道:「要是這個人,那我也記得,我當時還覺得他古里古怪,大男人穿個斗篷還戴著帽子。」
「那衣服料子好,緞子的布料還滾著金邊。」
楊蘇氏道:「大人,讓我家婆子回去將斗篷取來行嗎?」
「好!」宋寧頷首,楊家的婆子去了。
那邊接力推算時間線的人還在說,有人道:「那天、那天楊大爺在我們客棧落腳的,當時是子時六刻,小人還問他,怎麼不回家。他說楊家太太身體不好,回去又會驚擾她,就隨便尋個地兒睡一覺罷了。因為楊大爺常來包房間住,我們也不奇怪。」
「小人回家拿去年十年帳冊,上面有當時楊大爺來住房的登錄!」
小夥計跑著回去了。
楊家的婆子先到的,只取了一件斗篷,她一抖開,那個守夜的男字就道:「對,和這件一樣,滾金邊。」
三位見過斗篷的人都說是。
廖王氏也應和道:「初九的夜裡,我看到的應該也是這樣的斗篷。
「初九的夜裡,咋還有初九夜裡的事?」這個時候已經不用宋寧引導了,自然有人主動去追問。
廖王氏這個時候也不講究臉面護楊正和的事了。廖苗氏在嫁她兒子的時候,就已經和楊正和搞在一起,而楊正和還做媒,將廖苗氏說給她兒子,這幾年兩個人還做姘頭給她兒子戴綠帽子不守婦道!她恨不得楊正和立刻死。
於是,她將初九夜裡,她起夜聽到動靜出來看到的情形說了一遍:「……對方隔壁還亮著燈在打馬吊,我家院子裡有光線,所以,我看到了那個人手裡拿著斗篷。」
她說完,立刻有個先前沒有說話的人,接住了話頭。
「初九的夜裡?初九的夜裡我真真兒碰到了楊正和,我打三更從那邊過,頂頭碰上。我還奇怪他半夜從哪裡來的。」
宋寧問他:「你認識楊正和?」
「回大人的話,小人打更十六年,這邊南城的所有人基本上都認識或者面熟,而如楊家兩位公子這樣的人物,更是能熟悉的。」那人回道。
宋寧頷首,又繼續問大家:「現在梳理了當天夜裡,楊正和的行動路線和時間線,只等小夥計來最後確定了。」
她話落,客棧的小夥計回來了,早早翻到了十一的晚上帳本,果然記錄了。
楊正和是半年結帳的包院,所以他每次來都要記帳。
宋寧看了一眼楊正和,他雖是站著,可額頭有汗!
「有勞大家了。關於楊正和時間線現在很清楚了。我這裡有供詞,請各位方才說話的人,在上面依次摁下手印。」
眾人排隊摁著手印,宋寧繼續說下一個話題,她站在門口,問道:「廖苗氏被殺後,她房間裡丟失了財物。」
當時審錢少恩時沒有找到,錢少恩自然也說不出個一二三,所以案件的卷宗上就是空白的。
「卷宗上登記的有,銀簪四隻,金簪六支,珠花兩個,珍珠以及金耳釘兩副,玉手鐲一隻銀手鐲一隻。」宋寧道,「依楊正和的財力,不會要這些東西,所以,這些東西他很有可能丟掉。」
「有沒有人撿到?只要站出來承認這件事,本官將不追究旁的責任!」
寬敞卻擁擠的街上,無數人鬧哄哄地在說話,討論著這個案子,猜測著楊正和從廖苗氏家中離開到客棧,他走的路線里會路過哪些地方,又有哪些地方適合丟棄或藏匿東西。
足足聊了一盞茶的時間,依舊沒有結果。
宋寧凝眉,翻著剛才得到的所有人證詞,宋元時道:「就算找不到髒物,也夠定罪了。」
宋寧正要說話,忽然在她的身後,有人道:「我知道在哪裡!」
宋寧回頭,驚訝地看著說話的楊正本。
四周也安靜下來。
楊正和看向弟弟,眼中有驚愕。
「我知道那些首飾在哪裡。」楊正和道,「我不但知道廖苗氏的首飾,我還有蘇青娘留存在竹屋一隻耳環。」
宋寧揚眉,問道:「在哪?」
「大人能否看在學生主動供出證物的份上,雖罰可不記過錄檔呢?」楊正和低聲道,「念在學生雖愚蠢,可是為了兄弟情的份上,只求大人不錄檔。」
大周的考生,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檔案。
從秀才開始,都想要三代內身家清白方有資格考學為官。
宋寧看著他,他衝著宋寧磕頭:「學生求大人。」
「如果本官不同意,你就不拿證物了?」宋寧反問他。
楊正和搖頭:「學生還是會拿!」
「行吧,你拿吧。」宋寧道。
楊正和和家裡的婆子交代:「在茅房的橫樑上,你將箱子拿過來,鑰匙在我身上。」
婆子回去取箱子。
「是這樣。學生見過蘇青娘,當時她戴的就是這個耳環,她死後沒幾日我回到洛陽,並在竹屋內發現了這個耳環。」
楊正本繼續道:「廖苗氏的首飾,是我在我哥書房裡找到的。他的書房裡的書畫後有一個壁櫥,裡面放著他的珍寶,前些日子我將這些東西拿出來,準備投案自首的。」
楊正和震驚地看著楊正本,指著他罵道:「楊正本,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麼?!」
「我知道我在做什麼。」楊正本看了他一眼,不再說話了。
在此刻以前,他一直認為,如果家裡留一個孩子,那一定是留哥哥。哥哥聰明能幹,而他什麼都不會。
可是現在他改變了觀點,至少,在做人行事上他比他哥哥好。
他沒有必要替哥哥去死!
也不想死的不清不白背負罵名,更想好好的清清白白地活著。
婆子回來了,扛著一個不算大的木頭巷子。
打開鎖,裡面是果真是廖苗氏丟失首飾。
「沒有處理,是打算等錢少恩被斬首案子塵埃落定再拿出來處理?」宋寧拿著簪子,起身再一次看向楊正和,「你有一個好弟弟!」
楊正和冷嗤一聲,咬牙切齒地道:「是,我確實有一個好弟弟!」
「可惜,你不珍惜。」宋寧道,「你還有一個好妻子,你非但不珍惜還要致她於死地。」
「可惜了你的好家境,生來含著金湯匙,可你卻並不滿足。」
「可惜了你的這副好皮囊個,斬首的時候不知疤是不是也好看些。」
楊正和攥著拳頭反問道:「大人認定了能定罪?」
「不服去申訴,但依本官看,此案穩的很!」宋寧眯了眯眼,走到公案後拍了驚堂木。
「天權二十一年四月個,蘇青娘被殺一案,本官今日在此推翻原判,證王學柱清白無辜!」
人群傳來欣喜的喧譁聲。
「在經由七個證人的證明下,理清了案發前一天以及當夜的嫌疑人楊正和的時間線,證明楊正的時間線和殺人時間完全吻合。在張村村民張松嶺的供詞中,案發早晨他親眼看到男子棄屍,並在其身後撿到銀簪一隻。」
「由竹林酒館的小廝證明,楊正和在林子走動,並在他指領下挖到死者蘇青娘生前所穿衣物。」
「其親弟楊正本在竹屋找到死者蘇青娘當日所佩戴的耳環一隻。」
「綜上,楊正和殺人嫌疑確定。」
「有關平元二年,廖苗氏被害案,經由六位證人證明,楊正和於當夜出現在廖家胡同口,並由其親弟楊正本提供,在他書房裡找到的死者當天失竊的首飾,核對後,確實是個死者所有。」
「經由比對現場被面留下的腳印和楊正和一致。」
「經由兇手所穿斗篷和目擊證人所看一致。」
「經由案發前一夜,曾有兩人見過穿同一件斗篷的男子出入廖府。」
「可證,楊正和就是殺害廖苗氏的兇手!」
宋寧拍驚堂木的,大聲道:「按《周律.刑律.人命》楊正本謀害兩人性命,毒殺結髮妻子未遂,並與人通姦等罪名,今判為斬立決!」
她話落,門口想起一片歡呼聲。
「你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宋寧望著楊正和道,「史上,大約不會再有哪個案子,有這個案子的證人多,涉及的人之廣。」
「也沒有全城人一起回憶推理的場面了。」
楊正和怒道:「宋大人果然好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