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證人
這兩根黑色的長條物體,它們的大小、形狀和長度都一模一樣,且它在發現時,位置正好平行處於屍體下方。經過張法醫和現場偵查員們的一致判斷,大家得出結論,認定該物體應該是一種較輕的合金,本身的重量和傷害能力,不可能成為作案工具。
同時,細心又經驗豐富的張法醫,還根據屍體和灰燼的形狀,斷定出,這兩根黑色的合金長條,是某種比較大的旅行箱拉杆。而且,他根據現場物體的燃燒程度,判斷出這種旅行箱的箱體,應該是一種易燃的紡織品。
所以,這個箱體可以在火中,徹底的被燒毀,還對屍體的燃燒,起了很大的助燃作用。但是,作為拉杆的較輕合金長條,屬於燃點很高的金屬混合物,很難隨著箱體被燒毀。因此,它才作為現場的物證,遺留了下來。
於是,拉杆、灰燼、屍體,三者組合起來的現場,很好地詮釋了案發情景。
即兇手將這名男性死者,裝進了一個大的旅行箱內,然後拉到了安大校外民房區的垃圾點,然後兇手趁著天色很早,四周無人便進行了焚燒毀屍。也正是這個原因,才能導致死者的身體關節,都處於一種高度蜷縮的狀態。
而且張法醫還說,死者在被燒死時,應該處於左側臥位。因為,屍體左側的皮膚,由於挨著旅行箱的底部,所以皮膚表面的炭化並不嚴重。這一點,跟第一個遇害的維娜屍體,表現得非常不同,因此,還不能斷定是連環殺人案。
當寧怡得和安之,聽到南揚市警方說風和騰,可能已經被人燒死時,他倆都感到非常吃驚。風和騰,這個人是安大的學霸,也是創建風和社的社長,他的智商和情商都很高,做事一向不按常理出牌。
另外,由於他心理扭曲陰暗,行事就顯得很是詭異。警方和校方,都一直查不到他的任何行蹤,尤其是南揚市警方,他們甚至想在安大內,找一點風和騰往日的DNA物證,也完全沒有頭緒和線索。
如今,跟風和騰相關的物證,卻突然出現在那個燃燒現場,著實令警方吃了一驚。若燒死的那具屍體,真的就是高智商高情商的風和騰,那麼能讓他悄無聲息死去的兇手,就顯得更加可怕。但要是那一具屍體不是風和騰,那麼兇手把視線聚焦到他身上的目的,又會是什麼呢?
目前,風和騰沒有活著的家人,其家人的屍體也早被他燒成灰燼,撒到了江里水葬。警方沒有他家人的DNA,也沒有風和騰上學時的DNA樣本,現在面對一具燒焦的屍體,如何驗證他的真實身份。
這成了一個困擾警方的難題,對此寧怡得和安之都有一種感覺,事情背後的真相很複雜。而有一些不可預測的危險,正在南揚市發生著,某些罪惡正在離他們兩個越來越近。
因此,在這個階段,寧怡得和安之能做的事情,就是抓緊時間,去查找可能與案情相關的線索,調查一切與案情相關的安大校內人士。警方提供的調查報告看到這裡,安之突然注意到,一個證人的名字。
這個名字,引起了她極大的興趣,原來這個證人不是別人,正是她覺得很有問題的女人,也就是她要幫助的苗雲閣。可疑的苗雲閣,居然又一次出現在了案發現場,還成了給警方提供信息的現場目擊證人。
根據苗雲閣的口述,她就住在那片民房內,距離垃圾點的位置,其實還比較遠。因為她是安大里的聯合培養學生,自己的學習成績不太好,導致學業壓力特別大。這學期又到了大四,馬上面臨著畢業實習的問題,她便很焦慮不安。
所以,她常常睡不著覺,經常會在清晨或夜晚,在這片民房區內跑步,以此來疏解內心的抑鬱。也正是這個原因,令她養成了跑步的好習慣,每天不跑步就會覺得渾身不舒服。
今天早晨也是一樣,她本來起了個大早,大概才五點多鐘,正準備要繼續去跑步。結果,突然看到許久未查的郵箱內,有一封提醒面試實習生的郵件。苗雲閣最近丟過一次手機,也換過一次手機號碼,從而可能錯過了對方的電話通知。
但是那家公司她心儀很久,看到面試的郵件依然有限,苗雲閣便臨時改了主意。她匆匆化了一個職業妝,換了一身得體的衣服,想去坐地鐵,儘快趕往那家公司。畢竟南揚市是出了名的堵城,尤其是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對方要求的面試時間是早晨九點,苗雲閣一點都不想遲到。
並且,那家公司距離她的家很遠,只有儘快坐上地鐵,才是最保險快捷的出行方式。所以,苗雲閣便匆匆趕往最近的地鐵站,從她住的地方,走到那個地鐵站,大概需要半個多小時。
可是,如果她選擇走小路,也就是從民房區的垃圾點附近,選擇走一條路面很骯髒的小窄道,那她走到地鐵站的時間,就會變成十分鐘。對於一個面試不想遲到的學生來說,選擇走那條小路,是她想都不用想的抉擇。
出門的時候,苗雲閣說她自己記得很清楚,她怕遲到還看了一眼手機,上面顯示的時間,正好是早晨六點鐘。她走出房門後,發現四周沒有什麼人,還有點害怕。當她快要走到垃圾點的時候,在距離大概二十米的地方,苗雲閣聞到了一股很大的焦炭臭味。同時,她還很清楚地看到,垃圾點裡有一些隱約的火光。
苗雲閣以為有清潔工在焚燒垃圾,這種情況之前偶爾也會發生,她也沒有太在意,就步履匆匆地從那裡走了過去。等她面試完後,再回到民房的住宿時,就聽說了垃圾點發現屍體的事情,於是她就自告奮勇地來提供線索。
她的證詞對警方的查案,其實幫助並不大,從某種程度上講,可能還起了一點反作用。
因為,根據那位最早報案的大爺說,他發現屍體的時候,時間應該還不到六點鐘。後來,他很驚慌地馬上回家,取自己忘在家裡的手機,然後立刻撥通電話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