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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感覺跟妻子也是這樣度過只有兩個人的時光的。
那是什麼時候的事兒來著?我在記憶里翻找,突然發現自己已經可以很自然地回想起跟妻子在一起的回憶了。
小女孩來的日子沒有規律。
有時連著三天都來,有時會兩天都不見蹤影。來或不來的日子不分假日或工作日。後來想想,那是受休的展示及樓內的人往來的影響,她能偷偷溜出來的時間並不固定——當時的我根本不可能知道那些,只是以為大概是她的監護人上班時間不固定而已。
我總覺得要是去深入了解小女孩的身世,跟她在一起的時間就會如泡沫般消失。看不到她的日子,我甚至感到一絲寂寥。
和她在一起的日子總有一天會結束,就像毫無預兆的開始一樣。我會在小女孩不來的長凳上一直等著,最後一個人離去吧。
不知何時起,我開始暗暗希望那是很久以後的事情。
結束確實沒有任何預兆地來臨了。
然而那是根本無法預料到的最糟糕的結束方式。
那天,我一如往常坐在長凳上。
不知是因為陽光照射還是工作的疲勞,我眼皮極其沉重,幾乎在坐下的同時就睡著了,急忙睜開眼睛的時候,正好小女孩來了。
小女孩突然站住,指著我的腳下。我低頭看過去,長凳下靠里放著一個黑色的行李包。
這大概是失物吧。因為在視線的死角,我坐下的時候沒注意到。除了我們,還有其他人在這長凳上坐過,這也沒什麼特別奇怪的。但不知為何,我覺得心裡不太舒服。
小女孩怔怔地看著那個包。我跟她說失物應該交給警察,她就點點頭,抱起了那個包。對她而言包似乎太沉了,我想應該幫她一下,她卻固執地搖著頭,一個人走向樓群的方向。
那是永別。
幾分鐘後,從大樓那邊傳來爆炸聲。
兇手一個星期後自首了。
是一個自己的公司過去被休搞垮的男人。他本想自殺,可到了最後關頭恐懼襲來,就把炸彈放在無人的地方逃走了。
死者十三名,負傷者數十名。在U國國內的恐怖襲擊案件中,這等規模也是近年罕見的。
小女孩始終身份不明,案子的搜查卻結束了。
那時候我為什麼沒去看一眼包里放了什麼呢?
我為什麼不替小女孩拿包呢?
年幼的小女孩喪命,而行屍走肉的我卻得救了。命運的捉弄充滿惡意,沒有道理可言。
一發生爆炸,我就立即趕過去,大樓入口附近是如同地獄的慘狀:窗戶炸碎,門炸沒了,牆壁坍塌,竄起火焰和煙。人們的慘叫聲和警笛貫穿鼓膜。
這些景象成了噩夢,幾乎每晚都會出現在腦海中,迫使我一次次從床上跳起來。
我沒法去找警察。我和小女孩一起坐在長凳上的樣子,就算不多,但也曾被一些人看到過。要是貿然跑去找警察尋求幫助,可能會被當成兇手,給戴上手銬。警察甚至有可能已經在調查我了。就在我拖拖拉拉猶豫不定的時候,兇手被捕,我失去了就那次案件跟警察接觸的機會。
之後留給我的只有強烈的懊悔和自責。跟妻子死別讓胸口破了一個洞,而小女孩的死往這個洞裡灌入了灼熱的鐵汁。
該死的是你自己。我腦中響徹責怪自己的聲音。但是,不負責任地選擇死亡,這樣的行為也為我所不齒。
怎麼能原諒自己在對她贖罪之前,就隨隨便便地死去呢?
贖罪?怎麼贖?
無法挽回她的生命,有可能挽回的,只有她的身份。
案發好多天了,但是沒有關於查明小女孩身份的報導。就算曾讓U國全國為之戰慄,可爆炸案和過去的重大案件一樣,慢慢地淡出了人們的記憶。
每個人,甚至連警察在內,大家都想忘掉那個小女孩。
——怎麼能容許這種事情發生?最後和她交談的你怎麼能丟下她不管?
那之後,查明那個小女孩的身份,就成了把我留在這個世上的理由。
話雖如此,但連警察都束手無策的身份調查,我要憑一己之力進行,明顯困難重重。
事到如今再去找警察交換信息,反而有打草驚蛇的危險。正在我發愁該怎麼辦的時候,幸運降臨到了我的身上。那是案件過了幾個月之後。
休·桑福德的法律顧問辭任,他將公開招聘繼任者。
通過重重審核,我幸運地坐上了法律顧問的位置,我開始真正——但秘密地——調查,幾周後,耳聞了奇怪的傳言。
說在是發生爆炸的那棟大樓里,有小女孩的幽靈出現。
發生事故的現場衍生出怪談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兒。奇怪的是目擊幽靈的傳言中,有極小一部分摻雜了事故之前的成分。
——一個穿著白色衣服的小女孩從樓上下來。
不是在小女孩死去的入口大廳,而是在「樓上」,這點更令人費解。當時的大樓跟桑福德大廈不一樣,公寓部分只有靠近頂層的三層樓,其他樓層基本都是辦公區域。
我調查了公寓原先住戶的情況,沒有跟小女孩年紀相仿的孩子,也沒有失蹤的孩子。
我問她從哪兒來的時候,小女孩指著大樓。如果她的意思不是「從那邊來的」,而是「從那裡邊來的」,那小女孩應該住在大樓某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