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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交給你們了。我去小超市再買些杏。」
接著,她在我眼前晃了晃手裡的鑰匙,那是我放在門口收納盒裡的迷你庫珀車鑰匙。
「托馬斯,我開你的車去。我的車被馬克西姆的擋住了。」
「等一下,安娜貝爾,我馬上把車挪開。」
「不,不用,我還得去趟商場呢,來不及了。」
她一邊看著我,一邊堅持說道:
「這樣一來,托馬斯就沒法像個小偷一樣逃跑了,更不能對我的杏肉水果餡餅置之不理。」
「可我得出去一趟。我需要用車!」
「你開我的好了。鑰匙就在車上插著呢。」
母親就這樣走了,完全沒給我留任何反抗的時間。就在馬克西姆從布口袋裡掏出玩具哄孩子時,我的手機在桌上嗡嗡振動起來——一個陌生號碼。我心存疑慮地接聽了來電。是克勞德·安熱萬,《尼斯早報》的前主編、斯特凡納·皮亞內利的良師益友。
那人還算熱情,但太話癆了。他告訴我他住在杜羅河畔,用了足足五分鐘向我吹噓葡萄牙這個地方有多美。我把他拉回到雯卡·羅克維爾事件上來,想探探他是否相信官方的說法。
「肯定不是真的,但又沒法證明。」
「您為什麼這麼認為?」
「直覺。我一直覺得所有人都沒查到點子上,不管是警察、記者,還是她的家人。說白了,我甚至認為大家都搞錯了調查方向。」
「怎麼講?」
「從一開始我們就沒抓住重點。我想和你說的不是什麼細節,而是很大的東西,一種沒人看見、但又把調查變得無疾而終的東西。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雖然他的話語很模糊,但我卻聽懂了,並且同意他的看法。這位老記者繼續說道:
「斯特凡納跟我說,你想知道是誰給那兩個舞者拍的照片,對嗎?」
「對,您知道是誰嗎?」
「當然知道![4]是個學生家長,伊夫·達拉納格拉。」
我對這個姓有點印象。安熱萬幫我理清了記憶:
「我查了。他是弗洛朗絲和奧利維婭的父親。」
聽他這麼一說,我模糊地憶起了弗洛朗絲·達拉納格拉。那姑娘愛運動,個子很高,估計得比我高十厘米。我參加數理化會考那年,她正在讀生物畢業班,但我們一起上過體育課,甚至還有可能在男女混合隊打過手球。然而關於她的父親,我卻沒有任何印象。
「是他自己拿著照片來找我們的,那會兒是一九九三年,就在我們發表了第一篇有關雯卡·羅克維爾和亞歷克西斯·克雷芒失蹤事件的文章後。我們毫不猶豫地買下了這張照片,後來使用了很多次。」
「是您對照片做了處理嗎?」
「沒有,至少在我的記憶里是這樣的。我記得買來照片後,我們沒做任何處理就直接刊登了。」
「伊夫·達拉納格拉,您知道他現在住哪兒嗎?」
「知道,我給你查到了,地址發你郵箱吧。你會大吃一驚的。」
我對他表示感謝,告訴了他電郵地址,還應他要求,答應隨時告訴他我的調查進展。
「我們是不會就這麼忘掉雯卡·羅克維爾的。」結束通話前,他對我說了這麼一句話。
老爺爺,您也不看看這話是對誰說的!
當我掛斷電話,馬克西姆給我準備的咖啡已經涼了。我站起身,打算去接杯熱的。確定孩子們玩得很好後,馬克西姆也來到咖啡機這邊找我。
「你還沒告訴我德布魯因為什麼叫你過去呢。」
「他想讓我辨認一樣東西,那東西和我爸的死有關。」
「快告訴我,他讓你看什麼東西了?」
「星期三晚上,風特別大,海浪洶湧,捲來了大量海藻和垃圾。前天上午,市政衛生部門派了人去清潔海灘。」
他望向孩子們,目光閃爍模糊。喝了一口咖啡後,他繼續說道:
「在拉薩裏海灘,一名市政工作人員發現了一個黃麻布小口袋,是風浪卷到岸上的。你猜猜看,裡面裝的是什麼……。」
我搖搖頭,完全摸不著頭腦。
「袋子裡裝的是我爸的手錶,他所有的收藏。」
我馬上明白了這個發現意味著什麼。那些馬其頓劫匪和弗朗西斯的死沒有任何關係。他遭遇的不是入室搶劫。為了掩蓋罪行,兇手巧妙地利用了當時的入室盜竊風波。他之所以拿走了手錶,就是為了偽裝成搶劫案件。隨後,他又處理了「贓物」,以防留下證據或遭遇突擊搜查。
我和馬克西姆交換了眼神,隨後同時把視線轉向了兩個小姑娘。我的身體瞬間凍結成冰。從此,危險無處不在。我們身後,始終尾隨著一個一心復仇的敵人。那人並非如我最初所想的那樣,僅僅是為了敲詐勒索或製造恐慌。
那是個兇犯。
是個走上戰爭之路的殺手,執行著無情的復仇計劃。
* * *
[1] 朋友之間的叫法,把「拉斐爾」縮短成「拉法」。
[2] 法國知名歌手。
[3] 有「法國貓王」之稱的搖滾歌手。
[4] 原文為葡萄牙語。
與眾不同的男生
我發動了母親的汽車,敞開車篷,在灌木叢和藍天間,駕車向內陸地區駛去。微風徐徐,景色如詩如畫,和我內心洶湧的苦痛形成了鮮明的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