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12頁

    柯建國如此執著,全因提起霍軍他就恨得牙痒痒。當年的行動中, 霍軍亡命反抗, 持槍掃射,傷了他手下三名緝毒警:其中一位腦部嚴重損傷,痴呆了,不認人,隊上人誰去看他, 都沖人家嘿嘿嘿的傻樂,口水不斷, 經常犯癲癇,且由於腦部受創導致全身多器官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功能性衰退, 每天把藥當飯吃,才三十多歲,頭髮卻白了大半;有一個是左腎被打壞了,直接摘除,脊柱里到現在還卡著彈片,疼起來生不如死;還有一個是鼻子給打爛了,破了相,沒法在一線幹了,四十好幾的人,連個對象都談不上。

    那些賠上整個人生換來的證書和獎章,能給予傷者和家屬的慰藉過於微不足道。柯建國倒是看的開,沒轍,誰特麼讓我們就是幹這行的呢,總不能給老百姓送去堵槍眼兒吧。冤有頭債有主,誰傷了他的人,他就得親手給那孫子逮回去。

    兩相對比之下,陳飛在心裡默默的將於瑞福用掃把撮到了角落。當然,於瑞福也忙,忙著在部里派來的領導跟前刷臉。這不人家「百忙之中」還抽空打電話過來,囑咐他一定得照顧好柯副總隊,有點兒眼力見兒,別一到艱苦活兒就讓領導往上頂。

    蹲蘆葦叢里吹著冷風盯夜哨的陳飛眼下唯一的念想,就是給丫從電話里薅出來啪啪抽倆大嘴巴。  

    聽他掛了電話就罵娘,柯建國敲出煙分給他,遠遠望著夜色之下依舊燈火通明的廠房,淡笑道:「蛇有蛇路,鼠有鼠道,你和於隊不是一路人,犯不著跟他置氣。」

    「跟他那號人手底下幹活兒,憋屈。」陳飛直言不諱,幾天接觸下來,他對這位胸懷坦蕩的老哥是發自內心的敬佩,說話無需瞻前顧後。

    偏頭打量了他一眼,柯建國擺正視線:「憋屈就想轍出頭嘛,怎麼說你也是榮譽等身的能人,還怕扛不起一隊之長的責任?」

    陳飛嘖了一聲:「我背著處分呢,三年。」

    「哦,那就難辦了。」柯建國凝神靜思片刻,又說:「我看你們那個趙指導不錯,是個人才,跟你關係不也挺好的?要說搭班子組隊這事兒,還得是自己人。」

    本來陳飛這幾天忙的都沒功夫想趙平生,眼下被柯建國提起,耳根子頓時忽悠一熱,倉促道:「他……他不太想干隊長,主要是不擅長和領導打交道,好多部門想挖他,他都不走。」

    不擅長和領導打交道?柯建國稍事回憶了一番趙平生與領導們交談時的神態語氣,略感不解。以他識人的眼光來看,趙平生的圓滑世故並非擺在面上,而是刻在骨子裡的,深諳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之道。這種人在官場上是很吃的開的,完全不至於見著領導就發憷。  

    也許是有什麼執念吧,他覺著,就像自己一樣,離不開那片生養自己的土地,放不下跟隨自己多年的老部下。

    夜色深沉,思緒繁雜。悶頭抽了幾口煙,他見陳飛沒動靜了,主動更換話題:「對了,你和沈七那是怎麼說的?好幾天沒動靜,他不起疑?」

    盯了好幾天,霍軍始終沒有露面,沒給警方拍到照片的機會,現在連人像對比都做不了。但這也從側面印證了推測,一個在逃十年的亡命徒,行事必然十分謹慎。

    裹了裹即將被夜風吹透的大衣,陳飛輕巧道:「我說老曹被紀委的帶走調查去了,涉嫌行賄非公職人員。」

    「……」

    行,柯建國心說,這理由換我我也信。

    「你很聰明,陳飛。」面對頭腦和能力兼備的同僚,他從不吝惜稱讚,「有魄力,也果決,最重要的是,肯吃苦。」

    陳飛不好意思的笑笑:「嗨,我這算什麼啊,您是沒見過我師父,他老人家那才叫有魄力呢。」

    「你師父是……」

    「羅明哲。」

    「羅隊啊,我見過,他去我們那辦過案子。」柯建國面上浮起絲敬意,「果然名師出高徒。」  

    「是麼,什麼時候的事兒啊?」

    「這要一說都快三十年前了,剛改革開放那會,緬甸的毒品經雲南往沿海城市走私,各方勢力爭奪利益,兇殺案頻發,他去我們那調研嫌疑人背景信息……那時候的毒販太特麼囂張了,武裝力量又強,我們用的還是部隊淘汰下來的七九式呢,人家用的都是美國貨……」

    說到這兒,柯建國惆悵嘆息,垂手將菸頭摁進土裡碾滅:「你見過牆上被打的滿是槍眼的公安局辦公樓麼?那群混蛋還敢開裝甲車撞公安局大門……瘋了簡直,那個時候我們對抗的根本不是幾個持槍匪徒,而是一支軍隊,我的好多戰友都在那個時候犧牲了,才二十出頭的年紀啊,有的連對象都沒談過就——」

    他說不下去了,弓背垂頭,花白的髮絲在冷風中微微拂動,寒意爬滿全身,眼裡卻是炙熱滾燙。同樣失去過戰友,陳飛非常能理解他此時此刻的心情,任何安慰都是徒勞的,有些傷痛根本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減輕,年紀越大,眼窩越淺。

    重新點起支煙,他將過濾嘴插進泥土裡,凝望煙霧隨風飄散,無聲宣誓——

    兄弟們,好好睡,不必掛記人世間的罪惡,有我們呢。

    —

    蹲守了整整一周,霍軍終於露面了,開車出門採購物資。儘管離著上百米遠,柯建國依然一眼就認出了這個傢伙,十年的執念,終是有了結果。但眼下還不能抓人,該走的程序必須得走,十年光陰,容貌的變化不可忽略。要根據拍到的照片和近距離接觸來綜合分析,研判此人是否確實是通緝令上的目標嫌犯,依法辦案,一丁點兒偏差都不能有。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12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