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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李隊要我告訴你,明天上午記得回來開會。」那位同事在我身後喊道。
「是啊!」我應著,朝外面走。我不知道自己接下來要去哪裡?圍繞著這個案子,我所去過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大學城。而到了大學城,似乎又要捲入邵長歌尋找失蹤女友林瓏的人間小事了。
我苦笑了,抬手看了看表,然後給長歌打了個電話。
「嘿!曉波,你的車還停在這邊。」邵長歌這麼說著,話語間有著企盼,希望我會過去吧?
「我……我……」我頓了頓,「我現在過去,晚上應該可以一起吃飯。」
「好啊!你想吃什麼?出去吃還是讓人送到我家裡來吃?」長歌應該挺高興,因為我的應允,「我還有一瓶不錯的紅酒,今晚我們把它給開了。」
「好!」我再次頓了頓,猶豫著是不是應該告訴他莫莉確實有個女兒,而且被送入到了孤兒院的事。但最終,我只是補上了這麼一句,「我一會兒就到。」
我決定,暫時不告訴他莫莉有兩個孩子的事。過去了的事,本來就應該被塵封,成為往事,不被人翻閱。這人世間有很多事情的錯錯對對,實際上是混淆在一起的。我們刑警在工作中,見過了好多好多故事:於情,有著一種詮釋方式;於理,又有著另一種詮釋方式。但是於法,卻是不能稱之為詮釋,而是接近於殘酷的判定而已。
我想,我會再找機會去求證,林瓏是不是就是景瓏?如果確定了,我會幫長歌嘗試尋找她是否還有親人在這個城市,抑或其他地方,進而捕捉林瓏的線索。反之,他也沒必要知道莫莉與莫莉離開這個世界後所遺留下來的故事。因為,莫莉與他無關。
我坐在計程車里,拿出手機給汪局發了個信息:汪局,您知道莫莉那兩個孩子後來是否改名了嗎?
之所以選擇發信息,而不是打電話,是因為這會兒的他應該在開會。所以,就算是發這個信息,其實也是挺冒昧的。
他並沒有回信息給我。
很快,我就來到了學院路。下車後,我發現邵長歌家的鐵門是鎖著的,但他倆的車都還在。之前我給他打電話說自己一會兒就到,那他們也不應該離開太遠才對。
我打給他,果然,他倆就在附近的菜市場買新鮮羊肉,一會拿到飯店加工再送回來。長歌還說,自己去買的新鮮羊肉才好吃,飯店裡的不香。
我撇了撇嘴,想起了高中時候那一次,也是我們仨在班主任孔老師家補習。那天,孔老師家燉羊肉,香味令我們一直吞口水。到補習完走的時候,王棟這傢伙,趁著孔老師進裡屋,直接跑去他家廚房,隨手抓了兩塊抹布,把那一鍋羊肉給端走了。
我們一溜小跑到了學校後山,蹲在地上,將那鍋羊肉吃了個精光。那時候也沒有手機,孔老師面子淺,也沒好意思打電話到我們三個的家裡詢問那鍋羊肉的事情。況且,他也沒有證據證明我們偷走了一鍋羊肉,我們仨家境都不錯,作案動機似乎也不夠強烈……
我笑了,在邵長歌家門口那條長椅上坐了下來。忽然間,我又想起了林瓏,好像……好像那天吃那鍋羊肉時候,她也在……又好像沒有她?
想了很久,最終發現,那些過去了的記憶還在,但是記憶里的細節,卻漸漸模糊了。我又一次望向了那棟精神病院的灰色樓房,琢磨著曾經住在其間的叫作林瓏的姑娘,在我記憶中漸漸淡了的當日模樣。而此刻我所坐著的這條長凳,正是校車接邵長歌和林瓏的地方。或許那三年裡,兩個孩子在這一條長凳上,有過無數次的共處。
二十分鐘後,長歌和王棟的身影在街角出現了。王棟扛著一箱啤酒,與提著一個塑膠袋的長歌說著話,並一起沖我笑。我被他們瞬間感染,仿佛時間一下倒回到多年前的那些個日子裡,我們都還是一臉稚氣的少年人,沒有絲毫憂愁與俗世掛念。我迎上前,幫王棟把那箱啤酒扛了過來,看邵長歌手裡那塑膠袋裡,竟然是幾個花俏的紙盒。
「買的啥呢?」我問道。
長歌笑著答道:「中午你小子機靈,早早地溜了,王棟請我在殯儀館食堂里吃的飯。那會他們館裡的焚屍爐正好開工,那股子味讓人完全受不了,更別說吃東西了。所以剛才經過那家做榴杧千層的蛋糕店時,就買了幾盒回來。」
「榴杧千層?」我愣了一下,緊接著想起好像之前也聽姚沫說起過這種蛋糕的名字。
「是!」長歌繼續笑著,那笑容看上去卻像苦笑一般,「這也是林瓏以前最喜歡吃的。那時候我和她倆學生,兜里沒幾個錢,而這榴杧千層又挺貴的,所以每買上一塊,兩個人都要小小激動一下,分著吃得很高興。」
他嘆了口氣:「想不到七年過去了,那家店還在,也還在做著他們拿手的榴杧千層。況且,整個海城市裡,好像也只有他們家還會耐著性子,出品做工如此複雜的美味了。」
「你等下。」我將他打斷了,「長歌,你是說,整個海城市,只有你們剛才去的那一家蛋糕店有榴杧千層賣嗎?」
「嗯!」邵長歌點頭,「除了這一家,其他店要不就只有榴槤千層,要不就只有杧果千層,至於榴槤加杧果的,還真只有這一家。」
「哦。」我腦子裡卻快速運轉起來——如果真如邵長歌所說,整個海城市只有這一家有榴杧千層賣,那麼,多年前那個還懵懂的姚沫所潛入的蛋糕店,應該就是邵長歌今天去買回了榴杧千層的那家店。而姚沫最終偷偷帶出來的幾盒蛋糕,便是這一刻邵長歌手裡提著的蛋糕才對,也就是說,是林瓏也最喜歡吃的蛋糕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