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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那天晚上的事又浮現在眼前。公園裡的一切在眼前復甦。辰哉抬不起頭,緊緊地盯著地面。一隻黑螞蟻想要搬走蟲子的屍體,但那條蟲子比它的身體大幾十倍,無論它怎樣努力也搬不動。
「……路過那個公園的時候,我看到裡面有兩個美國兵按住一個女孩。說實話,我真的很害怕。雙腿打顫,根本動不了。但是,我發現那個女孩是泉……我本來應該先去救她的,真的應該先去救她。雙腳卻怎麼也不聽使喚。很快,那兩個傢伙就脫掉了泉的衣服……我拼命地喊了起來。好像喊的是『Police,Police』。那兩個傢伙聽到喊聲,慌忙逃走了。我本該先跑到泉身邊。但不知道為什麼,我開始追那兩個傢伙,想著不能讓他們逃掉。我也不知道自己當時為什麼會那麼想。總之我就拼命地追那兩個逃走的傢伙……他倆很快打了一輛計程車,我也打了一輛計程車跟在後面。後來,那倆傢伙的車開進美軍基地。直到那時我才醒過神來,現在不是追他們的時候,我得回去救泉。等我回去的時候,發現你已經在公園裡了。我聽到了泉的聲音,她說『不要告訴任何人』,一次又一次地說『不要告訴任何人!』。我始終沒敢走進公園,始終沒……」
最後,那隻螞蟻放棄了蟲子,離開了。地面上只剩下一隻大個的蟲屍。
田中結束了告白。時間在沉默中流逝,已經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從田中開始講述的時候,辰哉就不停地重複一句話。
為什麼……
為什麼沒有馬上去救泉?為什麼把泉一個人丟在公園裡?為什麼你明明知道卻不說?……為什麼那天晚上會見到你?為什麼我會邀請泉去那霸?為什麼我會喜歡上泉?為什麼?為什麼?
「上次你在房間裡跟我說過,對吧?那時你謊稱是別人,其實說的是泉,對吧?當時,我拼命地假裝不知道。」
這時,辰哉刷地站起身來。
「我沒有對任何人說過。」辰哉突兀地說道。
「我也沒有對任何人說,以後也不會對任何人說。」田中也當著辰哉的面說道。
只是,辰哉不知道是否這樣就好,不知道這樣是否就能拯救泉。
「……我什麼也做不了吧?什麼也不能為泉……」
淚水湧進眼眶。辰哉怕田中看見,低下了頭。淚水流下來,落到地面上。
「我們肯定能為泉做些什麼的。」
田中用力摟住辰哉的肩膀。
「泉一直萎靡不振。那件事之後,她在學校里總是強裝笑臉。她的精神狀態越來越差。如果那天我沒約她……」
「不是你的錯。」
田中搖晃著辰哉的肩膀,說道。這時,辰哉突然吼道:「那我們到底能為泉做什麼呢?你說啊!」
以前那些對誰都不能說、一直藏在心裡的話突然脫口而出。他想找個人傾訴。
「看到你最近和我一起看足球比賽,報名參加馬拉松,開始天天練習跑步,我就有點放心了。當然,你肯定沒忘,但我感覺你稍微平靜一些了。」
辰哉聽著田中的這些話,使勁擦著臉上的淚水。
「看球賽的時候,我也一直在想。怕自己在家裡和學校整天陰沉著臉,會被人發現,就拼命地裝著和以前一樣!報名參加馬拉松也是……」
辰哉說到這裡,淚水又涌了上來。
隔著田中的肩膀,看到父親的麵包車載著客人回來了。
「我爸回來了。」辰哉告訴田中。田中也改變臉上的表情,準備回到大門口。辰哉又擰開水龍頭,洗了一下臉。
剛才那隻蟲子的屍體開始在腳下移動。不知什麼時候,地面上出現了無數的螞蟻。它們正一起搬運那隻蟲子。
周日的時候,洋平看了那個公開搜查節目,到現在已經過去三天了。警方根據節目組收到的信息,查明犯人作案後曾在埼玉縣的一家建築公司工作過一段時間,住員工集體宿舍。昨天和今天的新聞廣角欄目都請來這家建築公司的老闆和員工,他們在節目中講述了犯人當時的情況。有的電視台還製作了「情景再現」的短劇播出。今天午休的時候,漁協辦公室里的電視上也在播放新聞廣角。洋平馬上扭頭去看電視,而田代則背對著電視機,默默整理洋平上午交給他的資料。
田代如果真的是犯人,不可能在播出這種節目的時候還能如此若無其事。據說犯人的右臉上有豎排的三顆痣,其中一個被他自己刮掉了。當然,田代臉上既沒有痣,也沒有痣被刮掉後留下的疤痕。但是,洋平雖然白天會這麼想,可等到晚上獨自待在家裡,鑽進冰冷的被窩,心裡就會想:「可是,時間久了,傷口應該就會癒合吧?另外兩顆痣該不會也刮掉了吧?」於是又開始坐立不安,想像自己去拯救與殺人犯一起生活的愛子。接著,腦海中又浮現出愛子瞪大眼睛的樣子,轉念認為「田代不可能是犯人」,然後一種無力感油然而生。說到底,自己並非不相信田代,而是不相信自己的女兒,內心總隱隱地覺得女兒不會獲得幸福。
傍晚,洋平離開漁協,沿著寒風凜冽的碼頭往家走,想起剛才自己與田代的對話。正準備回家的田代走到洋平身邊,突然向他發出邀請,「今天來家吃晚飯吧?」
洋平拒絕了。田代似乎也沒有一定要請他去的意思,只說了句「那我就先告辭了」,鞠了一躬,離開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