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頁
「只是你們還沒有抓到兇手。」我說。
「哦,」警督說,「你聽到電話那頭是個女人的聲音。普賴斯·里德雷太太聽到的很有可能也是女人的聲音。要是槍響時距打電話的時間不太近就好了——那樣我就會知道從哪兒下手了。」
「哪兒?」
「啊!這一點最好保密,先生。」
我厚著臉皮建議喝一杯陳年的波爾圖葡萄酒。我有幾瓶陳年佳釀。上午十一點不是喝波爾圖葡萄酒的時間,但我想斯萊克警督不會介意的。當然,這對於陳年佳釀未免有些浪費,但在這方面不必過於拘謹。
喝完第二杯酒,斯萊克警督放鬆下來,人也變得和藹可親了。這就是那種獨特的波爾圖葡萄酒的作用。
「我想你不會說出去的,先生,」他說,「你會保守秘密,不會讓這個消息在教區內傳開吧?」
我讓他放心。
「考慮到整個事件發生在你家裡,你似乎有權知道。」
「我自己也這麼認為。」我說。
「那麼,好吧,先生,會不會是案發前一天晚上拜訪普羅瑟羅上校的那位女士?」
「萊斯特朗茲太太!」我驚訝地大聲喊道。
警督責備地瞥了我一眼。「別這麼大聲喊,先生。我盯上萊斯特朗茲太太了。你還記得我跟你說過的話嗎——敲詐?」
「這幾乎不能構成殺人的理由。這不是殺雞取卵嗎?也就是說,即使你的假設是對的,我也絕不會接受。」
警督如往常一樣對我擠了一下眼睛。
「啊!她可是那種男人們總會奮起維護的女人。聽好了,先生。假設她過去成功地敲詐過這位老先生,事隔幾年之後,她又打聽到了他的消息,於是,她來到這裡,想再耍一次花招。但這時情況已經變了。法律已經站在了不同的立場。如今,司法為起訴敲詐的人提供了各種便利——不允許媒體披露他們的姓名。假設普羅瑟羅上校的想法變了,打算告發她,她的處境可就慘了。敲詐勒索是要被判重刑的。事實就與你說的恰恰相反。她拯救自己的唯一辦法就是乾淨利落地除掉他。」
我沉默了。我必須承認警督的推論貌似有理。我頭腦中只有一件事讓我無法接受這個推論——萊斯特朗茲太太的個性。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警督。」我說,「萊斯特朗茲太太似乎不是一名潛在的敲詐者。她——呃,用一個過時的詞來形容,她可是一位淑女。」
他向我拋來憐憫的目光。
「啊!好吧,先生,」他耐著性子說,「你是一位神職人員。你了解到的情況還不到一半。真是個淑女!如果你知道了我所知道的一些事,會大吃一驚的。」
「我所指的不僅是社會地位。無論如何,我能想像萊斯特朗茲太太屬於下層階級。我指的是個人修養的問題。」
「你和我看她的角度不同,先生。我是個男人,沒錯,但我同時也是警官。他們靠個人修養矇騙不了我。哎呀,那個女人要是捅你一刀,連眼睛都不會眨一下。」
奇怪的是,對我而言,相信萊斯特朗茲太太犯了殺人罪要容易得多,而不是懷疑她敲詐勒索。
「不過,當然了,她不可能在給隔壁老太太打電話的同時向普羅瑟羅上校開槍。」警督繼續說。
他猛拍自己的大腿,話幾乎說不出口。
「明白了,」他大喊道,「這就是為什麼要打那個電話:製造不在現場的證據。她知道我們會把這個電話和第一個電話聯繫起來。我要調查這件事。她可能買通了村子裡的某個男孩替她打電話。他絕對不可能把打電話和謀殺聯繫在一起。」
警督匆匆離去。
「馬普爾小姐想見你,」格里塞爾達把頭伸進來說,「她送來一張語無倫次的便條——字寫得像蜘蛛爬一樣,還布滿了下劃線。大部分字我都認不出來。顯然,她自己不能離開家。快過去找她,看看是怎麼回事。過兩分鐘,那些老太太就來找我,要不我就親自去了。我討厭老女人——她們給你講她們的腿病,有時候還非要讓你看看不可。今天下午驗屍真是太幸運了!省得你去看男孩俱樂部的板球比賽了。」
我匆匆離去,路上反覆思考著馬普爾小姐究竟為何叫我去。
到了那兒,我發現馬普爾小姐神色慌張。她滿面通紅,說起話來前言不搭後語。
「我外甥,」她解釋說,「我外甥,雷蒙德·韋斯特,那個作家,今天要來。簡直亂成一團。我要負責一切。我不覺得一個女傭能妥當地晾曬被褥,當然,今晚我們必須吃一頓肉。男人們需要吃很多肉,不是嗎?還要準備酒水。當然家裡要準備一些酒水,還有吸管。」
「如果我能做點兒什麼——」我剛開口說。
「哦!你太好了。但我不是這個意思。時間還很充裕。我很高興,他自帶菸斗和菸草。我很高興是因為這樣就省得我去了解到底買哪種香菸合適了。不過,也很遺憾,因為窗簾上的煙味要過很長時間才會散去。當然,我每天清晨會打開窗戶,好好地抖抖窗簾。雷蒙德起得很晚——我想,作家們常常這樣。我相信,他寫的書里有很多真知灼見,不過人們真的不像他所寫的那麼討厭。聰明的年輕人對生活知之甚少,你不這麼認為嗎?」
「你願意帶他到牧師寓所來吃飯嗎?」我問道,仍然猜不透她為什麼叫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