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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想知道,」羅利慢悠悠地說道,「我是說——這傢伙是我們能夠找到安得海的唯一線索。現在他死了——嗯,尋找安得海就變得跟大海撈針一樣。」
「還有輿論的幫助呢,克洛德先生,」斯彭斯說,「別忘了,到時候媒體上就會出現一大堆的相關報導。如果安得海還活著,並且看到了這些報導——嗯,他也許自己就會站出來。」
「是啊,」羅利將信將疑地說,「他可能會。」
「可你覺得他不會?」
「我覺得,」羅利·克洛德說,「第一回 合是大衛·亨特贏了。」
「我說不好。」斯彭斯說。羅利走出去以後,斯彭斯拿起了那個金色的打火機,端詳著上面的大寫字母D.H.。「挺貴的東西,」他對格雷夫斯警長說,「不是大規模生產的。辨認起來應該非常容易。去格雷特雷克斯或者邦德街上的其他哪家店,找人看看!」
「是,長官!」
接著警司又看著那塊手錶——錶蒙子的玻璃已經破碎,指針指向了九點十分。
他看了看警長。
「拿到關於這塊表的報告了嗎,格雷夫斯?」
「拿到了,長官。是主發條斷了。」
「那指針的機械裝置呢?」
「沒什麼問題,長官。」
「那依你之見,格雷夫斯,這塊表能告訴我們什麼呢?」
格雷夫斯小心翼翼地低聲說道:「它似乎能告訴我們罪案發生的時間。」
「啊,」斯彭斯說,「等你像我似的在咱們這行里幹了那麼久之後,你就會對任何唾手可得的東西都抱著一點點懷疑態度,比如一塊摔碎了的手錶。它有可能是真的——但它同時也是一個盡人皆知的老掉牙的把戲。把表的指針撥到一個你認為合適的時間——然後把表摔爛——這樣就可以拿出過硬的不在場證明了。但你沒法用這種方法去抓個老油條。說到這件案子發生的時間,我一直都沒有先入為主的看法。法醫的證據表明:事情發生在晚上八點到十一點之間。」
格雷夫斯警長清了清嗓子。
「弗羅班克的二號花匠愛德華茲說他七點三十分左右看見大衛·亨特從一個邊門裡出來。女僕們都不知道他回來了。她們以為他和戈登太太一起在倫敦呢。這說明當時他就在附近,毫無疑問。」
「是的,」斯彭斯說,「我倒挺有興趣聽聽亨特對於自己的行為有些什麼說辭。」
「看起來似乎是樁很清楚的案子,長官。」格雷夫斯看著打火機上的大寫字母說道。
「嗯嗯,」警司說,「還有這個需要解釋呢。」
他指了指那支口紅。
「這個是滾到衣櫃底下去的,長官。可能已經在那兒有段時間了。」
「我核實過,」斯彭斯說,「那個房間最後一次給女客人住是在三周以前。我知道現如今的旅店服務都不怎麼樣——但我還是覺得在這三周之內他們怎麼著都得用拖把拖一下家具底下。就整體而言,斯塔格算是保持得相當乾淨整潔了。」
「沒有什麼跡象表明雅頓和哪個女人有瓜葛啊。」
「我知道,」警司說,「那也正是我把這支口紅稱為未知數的原因所在。」
格雷夫斯警長想說「去找那女人」,他忍住了才沒說出口。他說法語的發音很好聽,但他也明白犯不著用這一點去吸引斯彭斯警司的注意從而惹毛他。格雷夫斯警長是個很有分寸的年輕人。
第十七章
在走進梅費爾的牧羊人庭院那扇讓人賞心悅目的大門之前,斯彭斯警司先抬頭看了看這棟大樓。它端莊地坐落於牧羊人市場附近,顯得低調,奢華,不那麼惹眼。
一進大樓,斯彭斯的雙腳便陷入了柔軟的絨毛地毯之中,大廳里擺著一張天鵝絨面的長靠背椅和一個栽滿了開花植物的花盆。他的對面是一部小的自動電梯,電梯的一邊還有一段樓梯。大廳的右手邊有一扇門,門上寫著辦公室的字樣。斯彭斯推開門走了進去。他發現自己身處一個帶櫃檯的小房間,櫃檯後面有一張桌子,一台打字機和兩把椅子。其中一把放在離桌子很近的地方,而另一把帶有更多裝飾的則擺得和窗戶形成了某種角度。房間裡一個人都沒有。
斯彭斯看見桃花心木櫃檯上嵌著一個電鈴,於是便按了一下。什麼動靜也沒有。他又按了一下。過了一分鐘左右,對面牆上的一扇門開了,一個身著華麗制服的人走了出來。他看上去就像個外國將軍或者陸軍元帥什麼的,不過一開口就是一嘴的倫敦腔,而且還是沒怎麼受過教育的那種。
「有事兒嗎,先生?」
「我找戈登·克洛德太太。」
「在四樓,先生。要我先打個電話過去嗎?」
「她人在這兒,是吧?」斯彭斯說,「我還想著她人有可能在鄉下呢。」
「沒有,先生,她從上星期六開始就住在這兒了。」
「那大衛·亨特先生呢?」
「亨特先生也在這兒。」
「他沒出去過?」
「沒有,先生。」
「他昨天晚上在嗎?」
「得了吧,」陸軍元帥說道,態度突然變得咄咄逼人起來,「你到底要幹嗎?想打聽每個人的底細嗎?」
斯彭斯一聲不吭地出示了他的警察證件。陸軍元帥馬上就像泄了氣的皮球似的又變得合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