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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她家裡平日裡就存有大量現金,否則肯定是沒有的。」白松道:「這種事可不是三五萬可以打發的。」
「那你說,這個案子,最終怎麼支付給兇手們酬金呢?」趙欣橋道:「之前我也沒往這個方向細想,但是想想就覺得不合理。因為李傑不是死了,而是失蹤了。」
「這有什麼區……」白松一直在深挖線索,原本線索里蘊含的Bug他居然沒有發現。
死亡和失蹤,完全不是一回事!
「你肯定也知道的」,欣橋道:「現在王秀英還沒有報警,估計,過些日子,她會主動報警,說找不到老公了。這種情況下,她才能算李傑失蹤。如果按照之前的推理,王秀英報了失蹤,那麼,她想要拿到李傑的遺產,難度可是非常非常大的。」
「我明白了。」白松沉著臉,點了點頭。
他居然把這個最關鍵的問題給忘了!他下意識地想法是,王秀英是為了拿到李傑的財產,卻沒有考慮時間。
王秀英想要的是錢,不僅僅是多要一些夫妻共有財產,最主要的是想把李傑的那套房也留下。這種情況就需要一個前提——李傑死亡。
但是李傑只能報失蹤,不能報死亡。
而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六十七條,失蹤的情況認定死亡,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但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
這種前提下,如果李傑只是普普通通的失蹤,那麼王秀英去報失蹤,需要至少四年的時間,才能拿到遺產。
假如說王秀英能等,犯罪嫌疑人能等嗎?那不可能!
壞人之所以做壞事,不僅僅是為了賺錢,而且還是為了多賺錢、快賺錢,不可能有人等四年。而且等上四年,王秀英跑哪裡去了誰知道?總不可能一直派人盯著。
「一語驚醒夢中人。」白松道:「所以,現在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就是兇手跟李傑的老婆無關,第二就是李傑會被短時間內確認死亡。」
「我也不清楚,如果跟王秀英無關,那我也沒什麼好的思路」,欣橋想了想:「而如果和王秀英有關,那這個犯罪組織肯定有辦法短時間內確認李傑死亡。」
「那你覺得哪種可能性大呢?」白松感覺他也拿不準了。
他跟王亮之前有點像,短暫的時間裡有點自我否定的感覺。
「我哪裡知道啊?」欣橋道:「我沒有那麼多的線索,今天就是想你分析到的那些東西,也不知道對你有沒有用。關於王秀英有沒有問題,我只能說一個最基礎的犯罪學理論了。」
「什麼?」
「利大者疑。」欣橋算是說出了自己的觀點。
「好。」白松道:「等著聽我好消息,你早點休息,別考慮這個事了,這個事,交給你未來的丈夫就行。」
「……」欣橋無語了:「行……看到你這樣,我就放心了……」
……
白松臉皮這麼厚,怎麼可能真的像王亮一樣還得糾結一會兒,緩和完氣氛,他就開始思考這方面的問題。
如果王秀英不是買兇的人,那麼這個案子的蹊蹺程度將大幅度上升。
如果王秀英是兇手,那麼李傑估計過段時間就會被公開死訊。
死訊這種事,其實並不難公布,比如說,十天半個月之後,某個漁船搞個事故,然後公布一下人員名單就OK。
現在在公海、非洲以及世界四大漁場打魚的中國船隻非常多,出點事情,是很正常的事情。一旦李傑的名字出現在事故名單上,那麼就可以在國內迅速的認定為死亡,王秀英也能拿道這筆遺產。
……
「這個線索……」馬支隊聽到白松的匯報,沉思了一會兒:「如果這麼說的話,目前李傑可能還沒有死,這種事肯定是湊夠一撥人一起,一個人不值當的。」
「而且,馬支隊您得放在統一的面上考慮問題,那個偽娘,跑到了南疆省,而且是坐飛機走的,這情況我不認為他是跑路,估計那邊也有『業務』,從那幾個民工身上有各地的漢陶的陶片這一件事可以說明,這個組織是全國性的。」白松道:「並不是每個都需要公開死訊,有很多就是想讓被害人消失即可。南疆省那邊我去過,那邊情況非常複雜,我在想,這組織是不是可能有兩波業務?」
「什麼兩波業務?」馬支隊問道。
「如果是把人害死,需要公開死訊的,從天華港那邊出去,然後漁船傾覆,報導一下,死了幾個」,「如果是需要人悄無聲息地失蹤,那就從南疆那邊出去,然後往某個賭場一扔,或著直接……」
白松做了個手刀的動作:「您說有沒有可能呢?」
「也就你敢這麼想……」馬支隊道:「小說里都不敢這麼寫吧?這組織這麼厲害?」
「您就說合不合邏輯吧。」白松也是腦洞大開了:「我們舉重以明輕,把最嚴重的、最惡劣的情況說出來,然後去分析,如果不對,再隨時修改。」
「嗯,這樣,你把你們五大隊的人叫齊,咱們自己人開個會。」馬東來說道。
公安最講究感情,又最不講究感情。
換了新單位,就必須第一忠心於新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