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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不到一個小時,已經湊齊了這麼多人了,看樣子分局對這個案子重視起來了。

    不一會兒,馬局長、秦支隊帶著分局法制部門的王副主任一起進了會議室,迅速的落了座。

    話不多說,很快的就講到了案子的難點。

    這個案子,難點在哪裡?

    根據刑法144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添加有毒、要害原料的,或者明知食品中被添加了有毒有害原料還繼續銷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是對人體造成了嚴重健康危害等,處5-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而致人死亡等,參照刑法141條。

    刑法141條,是生產銷售假藥罪。針對致人死亡這種情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單獨拿出這一項來說,比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判刑還要高,因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沒有財產刑。

    但是,問題就出現了。

    生產者不必多說,賈竹和耿南兩個銷售者,是否對本行為具備「明知」?

    如果不具備明知,可能就無法構成這個罪名。

    討論起這個話題,有人提出了不同的觀點。

    都是老警察了,這情況是不可能就這麼隨隨便便地把賈竹放了,只是這種案子確實是做的比較少。

    法制的王主任指出,雖然這餅乾內的物質賈竹可能不知道是什麼,但是她作為賣減肥藥的,理應知道這個減肥藥的具體情況,對自己售賣的產品有了解。

    法制的領導說完話了,就算是定了性了,不過王主任看白松一直沒說話,便問道:「白隊你來得早,案子我們都不太了解,針對剛剛的情況,你有什麼意見?」

    白松愣了一下,王主任為啥問他的意見?問不應該是他自己發言之前問嗎?

    「我覺得王主任說的有道理,這個賈竹確實是應該對這個案子『推定明知』。」白松含糊其辭。

    法制支隊是個刑偵支隊平級的存在,排序還排在刑偵支隊前面,王副主任等同於刑偵支隊的副支隊長,怎麼也算是白松的領導了。

    當然了,這種領導只是名義上的,實際上,白松完全不受其管轄。

    「白隊,我之前讓你去把派出所的案卷仔細看看,沒有新發現嗎?」秦支隊問道。

    這倒是讓白松有點摸不清楚到底是咋回事了,就連這邊坐著的所里的宋教導員也有些皺眉,沒搞明白這葫蘆里是什麼藥。

    白松看了眼馬局長的表情,立刻明白了原因了。

    這是給他一個高台讓他站啊。

    法制部門不歸馬局長管,今天這個場合因為是新案子,又必須得法制出人,而王副主任據說和馬局長……

    這是馬局長在找機會捧白松啊!

    白松今天還未經任命,第一次來所里,所里的領導和內勤都在,警長也有兩個在,馬局長和秦支隊這也是給白松一個機會。

    難不成領導都知道自己直接來所里那一趟的事情?

    一瞬間白松腦海中就想明白了,頗為感動,接著點了點頭:「領導,我沒什麼新發現,就是王主任提到的那個,因為我恰好看到了幾份筆錄,看的還比較細緻,也就隨便分析分析。」

    說到這裡,白松道:「我從賈竹的筆錄里看到,她售賣這個減肥餅乾之後,她的客戶里,有的已經出現了不良反應,而且她自己也已經出現了一些不舒服的反應,所以我們可以推定她對餅乾有毒是知情的。

    我們並不需要她知道這個毒是什麼東西,有多大的危害,作為食品的銷售者,明知食品里被添加了對人體有害的物質,還進行售賣,並放任這個結果的發生,推定應知。

    生產銷售假藥罪,是危險犯,雖然目前只造成了一個人的死亡,但,賈竹的行為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財產安全陷入危險。

    即便,最後經過屍檢、毒理學鑑定,小岳具有原發性疾病,特殊體質,對鹽酸西布曲明有嚴重的過敏等反應才導致了死亡,依然不影響本案案件性質,而是否因這個減刑,是法院的事情,不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

    對於危險犯和實害犯,在法學上……」

    白松越說越起勁,就差開個法學課堂了。話說到一半,硬生生地剎了車,喝了口水,「嗯,稍微補充了一點點……」

    「咳……」王主任給大家散了一圈香菸。

    王主任似乎對白松比較熟悉,知道白松不抽菸,直接避開沒有給白松發:「白隊長說的很有道理,一會兒刑警再出兩個人,重新再給這個賈竹取個筆錄。」說完,他著重要求了幾個點必須在筆錄上體現出來。

    除此之外,耿南的筆錄也已經基本上取完了,看樣子很是不配合。這個領導們倒是沒安排對他再進行一次審訊,估計也知道暫時沒什麼用處,只是跟所里說到點呈報刑事拘留,分局那邊立刻就給批。

    資源必然是有限的,而這樣的案子,自然而然也能占用更多的資源,法制領導、刑警一把手、分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都在,刑事拘留的批准也就是幾分鐘的事情。

    白松也終於有了自己的人手,三隊四隊派人來支援,王華東、王亮也分配到了和白松一起,任旭也被宋教分到了白松這裡。

    宋教也看明白了,所以,既然現在都已經聯合辦案了,就沒必要說別的,一切以案件為重,這個案子只要是漂漂亮亮地完成了,無論是誰的主力,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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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不到一個小時,已經湊齊了這麼多人了,看樣子分局對這個案子重視起來了。

    不一會兒,馬局長、秦支隊帶著分局法制部門的王副主任一起進了會議室,迅速的落了座。

    話不多說,很快的就講到了案子的難點。

    這個案子,難點在哪裡?

    根據刑法144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添加有毒、要害原料的,或者明知食品中被添加了有毒有害原料還繼續銷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是對人體造成了嚴重健康危害等,處5-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而致人死亡等,參照刑法141條。

    刑法141條,是生產銷售假藥罪。針對致人死亡這種情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單獨拿出這一項來說,比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判刑還要高,因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沒有財產刑。

    但是,問題就出現了。

    生產者不必多說,賈竹和耿南兩個銷售者,是否對本行為具備「明知」?

    如果不具備明知,可能就無法構成這個罪名。

    討論起這個話題,有人提出了不同的觀點。

    都是老警察了,這情況是不可能就這麼隨隨便便地把賈竹放了,只是這種案子確實是做的比較少。

    法制的王主任指出,雖然這餅乾內的物質賈竹可能不知道是什麼,但是她作為賣減肥藥的,理應知道這個減肥藥的具體情況,對自己售賣的產品有了解。

    法制的領導說完話了,就算是定了性了,不過王主任看白松一直沒說話,便問道:「白隊你來得早,案子我們都不太了解,針對剛剛的情況,你有什麼意見?」

    白松愣了一下,王主任為啥問他的意見?問不應該是他自己發言之前問嗎?

    「我覺得王主任說的有道理,這個賈竹確實是應該對這個案子『推定明知』。」白松含糊其辭。

    法制支隊是個刑偵支隊平級的存在,排序還排在刑偵支隊前面,王副主任等同於刑偵支隊的副支隊長,怎麼也算是白松的領導了。

    當然了,這種領導只是名義上的,實際上,白松完全不受其管轄。

    「白隊,我之前讓你去把派出所的案卷仔細看看,沒有新發現嗎?」秦支隊問道。

    這倒是讓白松有點摸不清楚到底是咋回事了,就連這邊坐著的所里的宋教導員也有些皺眉,沒搞明白這葫蘆里是什麼藥。

    白松看了眼馬局長的表情,立刻明白了原因了。

    這是給他一個高台讓他站啊。

    法制部門不歸馬局長管,今天這個場合因為是新案子,又必須得法制出人,而王副主任據說和馬局長……

    這是馬局長在找機會捧白松啊!

    白松今天還未經任命,第一次來所里,所里的領導和內勤都在,警長也有兩個在,馬局長和秦支隊這也是給白松一個機會。

    難不成領導都知道自己直接來所里那一趟的事情?

    一瞬間白松腦海中就想明白了,頗為感動,接著點了點頭:「領導,我沒什麼新發現,就是王主任提到的那個,因為我恰好看到了幾份筆錄,看的還比較細緻,也就隨便分析分析。」

    說到這裡,白松道:「我從賈竹的筆錄里看到,她售賣這個減肥餅乾之後,她的客戶里,有的已經出現了不良反應,而且她自己也已經出現了一些不舒服的反應,所以我們可以推定她對餅乾有毒是知情的。

    我們並不需要她知道這個毒是什麼東西,有多大的危害,作為食品的銷售者,明知食品里被添加了對人體有害的物質,還進行售賣,並放任這個結果的發生,推定應知。

    生產銷售假藥罪,是危險犯,雖然目前只造成了一個人的死亡,但,賈竹的行為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財產安全陷入危險。

    即便,最後經過屍檢、毒理學鑑定,小岳具有原發性疾病,特殊體質,對鹽酸西布曲明有嚴重的過敏等反應才導致了死亡,依然不影響本案案件性質,而是否因這個減刑,是法院的事情,不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

    對於危險犯和實害犯,在法學上……」

    白松越說越起勁,就差開個法學課堂了。話說到一半,硬生生地剎了車,喝了口水,「嗯,稍微補充了一點點……」

    「咳……」王主任給大家散了一圈香菸。

    王主任似乎對白松比較熟悉,知道白松不抽菸,直接避開沒有給白松發:「白隊長說的很有道理,一會兒刑警再出兩個人,重新再給這個賈竹取個筆錄。」說完,他著重要求了幾個點必須在筆錄上體現出來。

    除此之外,耿南的筆錄也已經基本上取完了,看樣子很是不配合。這個領導們倒是沒安排對他再進行一次審訊,估計也知道暫時沒什麼用處,只是跟所里說到點呈報刑事拘留,分局那邊立刻就給批。

    資源必然是有限的,而這樣的案子,自然而然也能占用更多的資源,法制領導、刑警一把手、分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都在,刑事拘留的批准也就是幾分鐘的事情。

    白松也終於有了自己的人手,三隊四隊派人來支援,王華東、王亮也分配到了和白松一起,任旭也被宋教分到了白松這裡。

    宋教也看明白了,所以,既然現在都已經聯合辦案了,就沒必要說別的,一切以案件為重,這個案子只要是漂漂亮亮地完成了,無論是誰的主力,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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