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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那照片中的男人正在客廳內,他穿著一身長跑專用的運動服,輕薄而緊身的衣料勾勒出男人健碩的身型。他將耳機插入ipod,又將ipod塞入左臂上專門的運動綁帶中。
男人整理好了裝束,正準備出門,卻發現手機響了起來。他拿起一看,來電顯示是妻子。男人笑了笑,按下通話鍵。
「Papa!」電話那頭立刻傳來兩個小孩子的稚嫩的童音,「你猜猜我們在哪兒?」「我們和媽媽在la Tour Eiffel!「Eiffel好高!能看到好遠!……」
小孩子的普通話發音雖然標準,然而說起話來卻是中法文夾雜。小傢伙們的興奮勁即使隔著聽筒都能感受得到。
男人笑著聽兩個孩子嘰嘰喳喳的描述,不時地笑著應著,過了好一陣子聽兩個小傢伙說得差不多了,這才笑著開口,用法語和兩個孩子說:「好了,爸爸知道了,你們乖乖的,知道嗎?」
「嗯。」兩個小傢伙齊聲答應。
「好了,Denny,把電話給媽媽。」
「嗯。」小男孩的聲音傳過來,接著是電話移動的聲音,只聽小男孩叫著:「媽媽!」
「餵。」一個女人的聲音從話筒中傳來,標準的普通話發音。
「親愛的,辛苦你了。」男人也換上了普通話,雖然還有些外國人的口音,但是說得也算流利了。
「沒什麼,兩個小傢伙還算聽話。你那邊怎麼樣?」
「今天是活動周的開幕式,跟著大使見了好幾個市領導,有個項目應該能談下來。」
「別太辛苦了,早點休息。」
「不辛苦,項目談下來後面的事就不用我管了,他們就都能自己做了,就不用我管了。我出去跑會兒步,回來就睡覺。」
「嗯,好。早點休息。愛你。」
「嗯,Je t'aime 。」男人用法語溫柔地說了一句,這才掛斷了電話。他看著手機上一家四口的照片,露出一個滿足的笑容,這才塞上耳機,穿鞋出門。
晚22點,喧囂了一天的城市已漸漸安靜下來。濱河路上更是一片寧靜。這條路是沿著城南運河鋪設的步行專用路,路的一側是清澈的湖水,另一側是草叢樹木,風景秀麗宜人,是S市市民休閒納涼的好去處。而且這條路有專門的自行車道,所以許多喜好騎行的人士也會來這裡運動。不過此刻畢竟有些晚了,整天路上已是鮮見人影,在昏黃的路燈照射下,唯餘一片寧靜。
男人在這條路上穩健地跑著。步速恆定,呼吸均勻。耳機中放著的是極有節奏感的動感樂曲,快節奏的鼓點刺激著人的神經,令他可以保持跑步的速度。運動手環上的液晶屏閃爍著,上面顯示他已經跑了3.7公里。男人拐過又一個出入口——在濱河路沿線,每隔一段距離就會有一個這樣的出入口,可以供騎自行車的人們進入或離開這條路。一心沉浸於運動中的他沒有注意到,就在這時,一輛車子悄悄地出現在了他的身後。男子依舊向前跑著,那車子也在後方不疾不徐地跟著。過了一會兒,男人突然覺得右腳有些不對,低頭一看,竟是鞋帶開了。他停下腳步,低下身子去繫鞋帶,而那騎車的人竟也停了下來。然後,只見那一身黑衣的騎車人摘下後背的背包,從中掏出一隻黑色的東西,然後他端起那東西,衝著前方的蹲在地上的身影緩緩瞄準,扣動扳機——
……
7月29日,早6時07分。
S市今天凌晨起便下起了中雨。因為下雨的緣故,路上的行人比以往少了許多。以往早已熱鬧的濱河路,此刻顯得頗有些冷清。
沈嚴等人從車上下來,撐著雨傘越過警戒線。接警的110警員一邊引著他們往案發現場走,一邊介紹情況。
「我們是早上4點47分接到的報警,來到這裡之後發現死者已經死亡。我們看了一下屍體和現場,覺得還是聯繫你們比較好。」
沈嚴微微點點頭,一臉嚴肅地走向案發現場。
雨水一向是刑偵鑑定的最大幹擾因素之一。雖然110到達現場後就已經用塑料布蓋住了屍體,但這場雨早在凌晨三點多就開始下了,雨水早已經將屍體打得濕透。沈嚴來到屍體旁,蹲下身掀開塑料布,只見死者為白人男性,看著年紀應該不超過45歲。本就因為人種而發白的皮膚在死後顯得更加慘白。死者穿著運動裝,臉朝右半側躺在地上。在他身前的地上,有大量已被雨水沖得變淡的血跡。見到這情形,沈嚴眉頭微微皺了皺眉,然而他很快將視線轉移到死者胸口——在死者的胸前有大量血跡,輕薄的運動服被這些血跡染得黑紅一片,幾乎看不出本來的圖案。透過雨水與血污仔細觀察可以發現,在死者的左胸處,有兩個小小的孔洞。
見到這個情形,沈嚴的眉頭瞬間皺緊。
今天蔣睿恆和王子傑都出了現場。見到死者胸前傷口的模樣,兩人臉色也變了幾分。蔣睿恆對王子傑使了個眼色,王子傑會意,從工具箱中取出剪子,蹲到地上剪開死者的衣服。
死者的胸口暴露出來,在他的左胸上,赫然有著兩個規則的圓形孔洞——
槍傷。
看到死者的傷口,所有人的表情立刻變得更加凝重。而此時,一旁的110警員也開口說道:「我們一來了就發現死者的傷口像槍傷,就覺得這案子有問題。因為怕破壞現場,我們什麼都沒動,直接聯繫你們了。」
「我明白,謝了。」沈嚴站起身來,將現場讓給蔣睿恆和程晉松,他則走到110警員身邊,問:「發現屍體的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