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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想著,他一面加快步伐,朝他們追去。
第22章 做好事未遂
「我說各位警察叔叔,這都一整天了,你們到底有正事沒正事啊?沒事就快點把我放了好不好,我還得值夜班吶!」
長桌對面,彭冬冬抬手抓抓頭髮,一張圓臉快要皺成苦瓜。
那天從西灣村回來後,裴郁將自己的發現告訴廖銘,豆花兒也在一旁瞪大眼睛,發出「我說那個司儀怎麼看著有點眼熟啊」的意料之中感嘆。
幾個人上公安內網一調查,發現這個彭冬冬,居然還是望海市殯儀館的工作人員。
這樣一來,裴郁那些隱隱約約的推測,似乎都變得合情合理了一點。
於是,幾天後,廖銘便找了個理由,將彭冬冬傳喚到局裡,進行詢問。
然而,一整天下來,除了裴郁驗出杜雪家客廳出現的第三種足印,確實來自彭冬冬腳上那雙運動鞋之外,並沒有什麼實質性進展。
裴郁放下對比結果,安靜坐在一邊,看著廖銘抱起手臂,居高臨下地瞅著對面的彭冬冬:
「嚷嚷什麼,沒人扣你工資。」
「哎喲警察叔叔,你把我叫來的時候,可跟我們主任說的是,有死人家屬投訴我上班時間打牌哎!」彭冬冬努力為自己叫屈,「就我們主任那樣,他能不找茬扣我工資嘛!」
廖銘皺了皺眉,提高音量:
「難道你沒打嗎!」
「打了打了,我承認,我是打牌了。」彭冬冬舉起手,不是很樂意地嘟了嘟嘴,本就長得一團喜氣的臉更顯俏皮,「可是這玩意兒,它不犯法吧。我是管火化的,當時不正好沒活兒嘛,我就尋思休息一下子。你們不知道,幹這活兒,也累著吶,成天灰頭土臉不說,還掙不了幾個錢……」
一旁的竇華也湊上來問:
「所以,你還承接婚禮司儀的活兒?」
「我不是說過了嘛,朋友介紹的活兒,咱正好有這一技之長,賺點兒小外快,幹什麼不是吃飯吶!」彭冬冬一臉無奈,「而且,不管是活人結婚,還是死人結婚,都是有利於咱們社會安定的好事兒。讓他成個家,就不整天往外邊亂跑了,咱們家屬也就安心了,對吧。這玩意兒,它也不犯法呀。」
裴郁輕吐一口氣,靜靜看著彭冬冬。
對方說得沒錯,客觀上來講,冥婚這種事情,屬於封建迷信的餘毒,一種愚昧卻流傳已久的風俗。死者已矣,都是活人為了求心安或求錢財,搞出來的把戲。
然而,如果雙方家屬都同意,沒有危害社會和他人,就確實不算違法。
廖銘稍稍往椅背上靠了靠,挑挑眉梢:
「配冥婚是不犯法,但為了配婚,殺人甚至倒賣屍體,都是犯法。」
「好傢夥,可不敢亂說啊警察叔叔!」彭冬冬瞪大眼睛,忙不迭地擺手,極力辯解,「我雖然天天往爐子裡推死人,但那可都是死的呀,讓我去殺一活的,借我八個膽兒我也不敢吶!還有,你說什麼倒賣,別鬧了,這陰間結婚,跟陽間結婚一樣,講究的可是你來我往,兩廂情願,賣來賣去像什麼話呀,咱也不是那喪良心的人吶!」
他說得慷慨激昂,義憤填膺,裴郁在一旁冷眼瞧著,一時難辨真偽。
不過,被問到足印的事時,彭冬冬倒是承認得十分坦然:
「那天你倆不也在嗎。」他伸手,指指裴郁和竇華,「那個姑娘要跳樓,大家一塊上去救她,我就是那個時候認識她的。」
說著,彭冬冬還衝竇華笑了笑:
「你不是還說你叫豆花兒嘛,以為這位警察叔叔掉下去了,」他朝裴郁這邊一比劃,「哭雞鳥嚎的,攔都攔不住啊。」
豆花兒「嘖」一聲,裴郁見他悄悄往自己和廖銘那裡各瞥一眼,又故作鎮定地清清嗓子,用指節敲敲桌面:
「雨隹木各氵夭卄次說正事兒,別打岔。」
「我一直在說正事呀,親娘嘞。」彭冬冬的聲音聽起來,也很是苦惱,「杜雪這事真的不能賴我。我那天認識她之後,就覺得這姑娘年紀輕輕,長得也挺好看,幹嗎想不開啊。所以那幾天我有空的時候,就去她家裡看看,勸勸她,好好活著,別動不動就尋死。你們說的什麼藥盒,水壺啥啥的,我是真聽不懂啊。我這……也是做好事啊,行善積德,長命百歲嘛!」
「誰想到,唉……」說著,彭冬冬還悠悠地長嘆一聲,「到底沒勸住。我算是,做好事未遂。」
廖銘盯著他的眼睛:
「用你勸?你不知道她有男朋友?」
這把,彭冬冬倒是瞪圓了眼睛,表示驚訝:
「這……做好事,還嫌人多啊?」
一時間,幾個人無言以對,面面相覷。
此外,關於杜雪死亡前後那個時間段的行蹤,彭冬冬堅持聲稱,他當天休班,一個人在家睡覺,哪兒也沒去。
至於誰能證明,他嘆了口氣,十分無奈地攤攤手,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如果廖銘等人非得懷疑他說謊,他也實在無話可說。
這種沒有人證的行蹤,其實非常微妙。
他說一直待在家裡,然而沒有監控,也沒有目擊證人,誰也不能確定,他說的是真話。反過來,正因為沒有監控,又沒有目擊證人,同樣也不能確定,他在撒謊。
模稜兩可,頗為棘手,薛丁格的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