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310頁

    因為嬸嬸害怕,沒有注意細節等習慣,嬸嬸能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只是說明了事情發生了過程。菲奧娜聯繫了貝克,告訴貝克:公園停車場監控拍攝到走出汽車的歹徒和嬸嬸的車,拍攝到歹徒下車將手機放到諾丁漢牌照汽車底部的畫面。但是畫面在監控的邊緣,畫質很差,只能知道歹徒的行為,不可能依靠監控挖出歹徒的身份。

    梁襲對波比道:「壞人做了這麼多事,我還沒有推理出他到底想幹什麼。」

    波比問:「你剛才說不到最後一刻,超預謀犯罪者不會暴露他的罪犯目的。」

    梁襲道:「我是不明白這一整套的目的。歹徒有一個環節必然由這裡引發。這裡能引發什麼環節呢?我挺在意嬸嬸說的壞警察。這句話很可能是真的,壞人的目標很可能是某位警察。要破這局,將這名警察派遣出國公幹是最好的辦法。」

    波比道:「不是每個人都那麼賴皮。」

    梁襲沒有反駁:「你說的沒錯,壞人算定了這名警察肯定會進入案件中。因為作為警察有一定行為軌跡。行為軌跡來源於法律和規章對他的約束。等等吧,壞人一定會將謎題給我們。」

    波比問:「會不會是這棵樹有什麼名堂。」

    梁襲搖頭:「在對方出招之前,我們只能瞎猜,沒有意義。在超預謀犯罪中,我們很難跑的比壞人快,除非我們不按照規則玩,可惜警察都有規則。看情況吧,這案子我有點興趣,但是沒有太大的耐心。再不出招,我就走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 絲巾(三)

    排爆組來之後,梁襲和波比看熱鬧的人被驅逐出安全範圍。好在有貝克做現場直播。排爆組不太確定是不是彈炸,因此他們採取了最安全的方式,用沙袋在附近建立一個引爆點,將挎包的帶子送開放長,取下挎包。

    挎包被送到引爆點後,機器人拉開挎包的拉鏈,是真貨,真的地攤貨,是按照網絡上的教學,自製的土彈炸,威力一般,但不穩定。其中也沒有所謂感應器。但是讓排爆組奇怪的是,這枚材質粗糙的彈炸卻布置的很精細。各種迴路,各種陷阱。

    綜合來看,這是一枚威力不大,難以拆除的一枚彈炸。要拆除管雷需要人工冒很大風險,管雷的線路一看就不正常,似乎在絕緣線內藏了其他線路。鑑於此,排爆組決定直接引爆了這枚土彈炸。

    然後就沒有了,嬸嬸沒事,樹也沒事,唯一搞事的彈炸死了。

    物證小組進場,收集彈炸碎片。圍外的梁襲一頭霧水,什麼意思?聽個響嗎?這感覺如同半夜三更被鄰居夫妻吵架吵醒,被吵醒就算了,關鍵聽了半天不知道他們在吵什麼。

    準備走人吃午飯,貝克打來電話:「發現屍體。」

    梁襲喜問:「在這裡?」  

    貝克無語:「這沒什麼好高興的吧?」

    梁襲道歉:「對不起,對不起。」

    在引爆點附近,物證人員發現了一個淺埋在土地表層口紅,因為彈炸的影響,讓它露了出來。物證人員拿小鏟子挖掘,挖掘30公分就發現一具屍體,看腐爛程度判斷死亡時間一周左右。

    因為這個發現,其他物證人員更加仔細搜索,一名物證人員在大樹東面十米位置發現了一根插入地面的水果刀,刀鋒全部在土內,三分之一刀柄在外,此處泥土鬆軟。挖到50公分,果不其然發現第二具屍體,預判死亡時間在第一具屍體之前一個月左右。

    事情搞大了,特警隊和巡警封鎖周邊區域,警方調來警犬和機械,以英國棟這顆大樹為參照物,開始全面搜索這片區域。

    到了下午四點左右,貝克傳來最新消息,找到了三具屍體,目測判斷是30-40歲的婦女。梁襲正在和波比在現場附近的咖啡廳喝咖啡,聽到貝克這麼說,似乎想到什麼,問:「是不是屍體的手腕有一條絲巾?」

    貝克驚訝問:「你怎麼知道?」

    「臥槽!絲巾殺手,利物浦的絲巾殺手。」梁襲掐指計算:「兇手出獄了,按照刑期,應該在四個月前出獄。」  

    17年前,利物浦發生了一系列謀殺案,三個多月時間有六個人遇害。遇害者有兩個相同特徵,她們都是全職太太,她們手腕上綑紮了一條絲巾。警方最終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就是第一位受害者的丈夫,丈夫名叫康夫

    康夫拒不承認自己殺人,他解釋了自己衣服上有妻子鮮血的原因,承認對妻子家暴,但是不承認殺死妻子。在康復被羈押調查兩個月時間,利物浦沒有再發生類似的案件。兩個月後康夫被指控多起謀殺罪,康復因為是一名漫畫作者,大部分時間都在家裡。加之六起案件跨度時間長,他找不到六起謀殺案發生時自己的不在場證據。

    法庭最終判定,康夫殺害妻子的罪名成立。因證據不足,殺害其他的人罪名不成立。檢方雖然提出絲巾證據,但法庭考慮到有模仿犯罪的可能,給予駁回。最終康夫被判處17年監禁,不得假釋。

    梁襲知道一個很多人都不知道的細節,每一位死者手腕上的絲巾很普通,但是打結法比較複雜。六起案件全部是一種打結法。但是第一起案件發生時,警方並沒有對絲巾進行保密。第二起案件發生後,警方通過絲巾認為有連環殺手的可能,於是才對絲巾進行保密。

    保密的目的是預防模仿犯罪,總有些人吃飽撐著,喜歡模仿連環殺人犯犯罪手法。連環殺人犯有一個特徵,他們有一個明顯的標誌,在本案中殺人犯的標誌不是絲巾,而是絲巾結。本案在法庭不公開審理,原因也是因為絲巾結。為了避免殺人犯殺人的原因是為了出名,本案對外公布時隱去了康夫的名字。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310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