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戰神4
婚期定了, 庚帖也換了,丁牧傑滿以為這輩子自己定然可以與林菀結為連理,共度一生,卻沒料三天後,母親忽然把他找過去, 滿臉愁容地道:「兒啊, 我方才讓人給你和林菀合過八字,你是劍中火, 她是天上水,你二人水火不容, 命里相剋,若是硬要在一起, 日後定會鬧得雞犬不寧。」
「怎麼可能!」丁牧傑下意識地否定。
他的妹妹丁香立馬附和道:「娘, 你是找哪個神棍算的命,怎麼可能得出這種結果。哥哥與林菀姐姐情投意合,郎才女貌,不知道有多相配!」
丁母敲敲她額頭, 斥道:「什麼神棍, 別亂說!我是找的靜虛師太合的八字, 怎會不准。」靜虛師太是大魏國頗負盛名的女修士, 於玄學一道十分精通。京里的富貴人家都愛找她算命, 幾乎一算一個準。若非林家幫丁母牽了線, 她根本沒資格與靜虛師太見面。
聽說八字是靜虛師太算的, 丁香瞬間便啞了, 小心翼翼地看了哥哥一眼,目光充滿同情。
丁牧傑卻不知怎的,忽然想起一件事:上輩子,靜虛師太曾收林菀為徒,助她在康王后院站穩腳跟,否則林家破敗之後,林菀不可能好端端地活著。她如何得了靜虛師太的青睞,又是何時得的,丁牧傑一點兒也不知道,只知道靜虛師太把她當親生女兒一般疼愛。
如今這八字在靜虛師太手裡出了問題,丁牧傑不得不多想幾分,卻又暗怪自己太多疑。
他溫聲道:「娘,你多找幾個人合一合八字吧,萬一靜虛師太算錯了呢?」
丁母卻搖頭道,「靜虛師太說了,我若是不信,大可以把你們的庚帖壓在灶君神像前以測神意,若是三天內家裡有人畜不寧、碗盞碎裂等現象,就不用再算了,鐵定是你二人八字犯沖。」
把庚帖壓在神像下本就是舊俗,丁牧傑也沒有理由阻止,便點頭道:「也可,那便測一測天意吧。」辭別母親後,他立刻把家裡的僕役叫來,反覆叮囑他們小心行事,莫要毛手毛腳。他相信,只要家裡風平浪靜,母親也不會再阻止自己和林菀的婚事。
他如今只是一介白身,只等科舉過後才能入仕,而林菀卻是將軍府的千金,若非丁家還在鼎盛時期便與林家定了娃娃親,他未必能娶到林菀。說的不好聽一點,即便二人的八字果真有問題,看在林家有權有勢的份上,母親頂多心裡不舒服,卻也不會退掉婚事。
丁牧傑相信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內,所以絲毫也不擔心。但令他心存疑慮的是,在這三天裡,丁家的確發生很多怪事,先是家裡的貓貓狗狗性情變得古怪暴躁,動不動就狂吠咬人,後是池塘里的魚一夜之間翻了肚,竟死絕了。
丁母嚇得六神無主,對靜虛師太的話也就更為相信。若非林菀是將軍府的小姐,身份貴重得罪不起,丁母三日一過立馬就會去退婚。但經過再三思索,終究還是兒子的前程更為重要,她咬咬牙,把二人八字相衝的事隱瞞下去。
林家那邊也找人合了八字,只不過林將軍的面子更大一些,是找欽天監的致仕老官員算的,並未拿去外面的寺廟,結果自然很好,還得了一句「珠聯璧合」的批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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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不合的風波令丁牧傑虛驚一場,丁母心裡也不好受,拖了很長時間還沒去林府下定。
這天,聽說明珠郡主要在郊外的莊子裡舉辦花宴,廣邀京中的名門淑女和青年才俊參加,丁牧傑總算放下書卷,抽空去赴宴。他知道林菀必在受邀之列,若是去了,沒準兒能見她一面。他們二人蹉跎了一輩子,雙雙含恨而終,這輩子定然要好好在一起。
林淡也得了請帖,本不想去,但她的傷口早就痊癒,林夫人怕她在家裡悶壞了,說什麼也要逼她去。
明珠郡主素來與林淡不合,嫌棄她粗鄙無知,卻又礙於林家的權勢,不得不與她交往。兩人一碰面便似針尖對麥芒,說不了幾句話就會吵起來,有時候甚至會動手。但這回,林淡卻沉默地很,只管坐在一旁吃糕點,並不搭理明珠郡主的刺探。
明珠郡主拿出一根馬鞭,炫耀道:「這是皇上賜給我的馬鞭,是他年輕的時候用過的,好使得很。」
「呀,這竟是皇上用過的物件!」本還在撫摸馬鞭的幾名閨秀連忙把指尖收回來,讚嘆道:「難怪手柄上鑲嵌了許多紅寶石,頂端的流蘇還那般順滑,外面的匠人可做不出這麼巧奪天工的東西。」
林菀「咦」了一聲,直言道:「我姐姐也得了一條御賜馬鞭,比這個還好。」
明珠郡主一聽就炸了,咄咄逼人道:「我這條馬鞭可是世上獨一無二的,林淡那條怎麼可能比我的還好!我不信,要不你們拿出來讓我看一看!」
林淡慢條斯理地道:「我有沒有馬鞭與你有何關係?又憑什麼給你看?」從林府到郊外的這處莊子,來回要走一個多時辰,誰耐煩去給她拿。
明珠郡主揮著鞭子上前,「你到底拿不拿?你不拿就證明你在說謊!」
林淡後退幾步,以免被鞭尾掃到,卻沒料林菀忽然撲過來,焦急道:「你別打我姐姐,我姐姐腿上的傷剛養好……」
「我什麼時候打她了?」明珠郡主反射性地推了林菀一把,卻沒料林菀連連後退,竟倒進了湖裡。她不會游泳,只是舉著雙手大喊救命,越掙扎越往湖心飄去。
為了增加宴會的樂趣,明珠郡主把男賓和女客安排在湖泊兩邊,隔著波光粼粼的湖面便能兩兩相望,十分有趣。也因此,那頭的男賓立刻就注意到了這邊的動靜,紛紛看過來。
林淡快速脫掉厚重的外袍,準備跳進湖裡救人,卻忽然頓住了。她眯眼看著林菀,表情有些莫測,少頃竟又把外套穿回去。
湖那邊飛快跑出一名男子,衣服都來不及脫便跳入湖裡,朝林菀游去。稍後又跑出一名男子,用更快地速度泅水。當先那名男子已經把林菀抱進懷裡,正準備往岸邊拖,後來的男子竟把林菀搶過去,沉聲道:「謝康王,不過菀兒是我的未婚妻,還是我抱她上去吧,否則對她的名節有礙。」
他的理由太充分,康王無法拒絕,只好放開女子,獨自游上岸。
丁牧傑看看他的背影,又看看懷裡一臉蒼白的林菀,這才朝女客那邊游去。待他二人靠岸後,林淡把自己的外套遞過去,交代道:「她的衣服全都貼在身上了,為防走光,你用這個給她蓋一蓋吧。我去通知母親,你把她抱去外面的馬車裡等著,我們很快就出來。」
丁牧傑連忙接過外套,把林菀嚴嚴實實蓋住。離開湖邊的時候,他聽見明珠郡主質問道:「林淡,方才你怎麼不跳下去救你妹妹?她那樣維護你,你卻站在岸上看熱鬧!」
林淡語氣極為平靜:「你怎知道她需要我去救?」
聽到這裡,丁牧傑腳步微微一頓,然後才繼續向前走。林菀似乎被嚇壞了,又羞於見人,只是捂著臉躲在他懷裡,一句話都不肯說。丁牧傑小心翼翼地把她送上馬車,然後站在車外柔聲安慰。過了一會兒,林淡和林夫人匆匆走出來,為防林菀著涼,兩人並不與丁牧傑多說,道謝之後便離開了。
丁牧傑站在路邊望著他們的馬車,雙目一片暗沉,過了許久才挽起衣袖,查看小臂上被林菀撓出來的幾道鮮血淋漓的傷口。上輩子,林菀落水之後被康王救起,為了保住名節,不得不嫁給康王做妾。這輩子雖然時間沒對上,他卻也不會讓她落到同樣的結局。但是他完全沒有想到,當自己游到林菀身邊,試圖把她接過來時,她會那樣抗拒。
她當時分明是睜著眼睛的,能看清誰是誰,卻又為何……這個念頭剛冒出來,就被丁牧傑按下去了。回到家之後,他催促母親趕緊去林府提親,把婚期定下來。丁母硬著頭皮拖了一個多月,直等拖不下去才帶著禮物上門。
婚期最終定在來年開春,還有八.九個月,足夠丁牧傑準備。可即便如此,他還是覺得很不安,便吩咐妹妹平時多去林府走動走動,幫自己照看林菀。
丁香很喜歡林菀,自是滿口答應,卻沒料有一天竟哭哭啼啼地回來,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丁母早年喪夫,一個人辛辛苦苦地把兒女拉扯大,又哪裡能容忍他們被人欺負,於是立刻拉住女兒盤問,「說,是不是林淡又欺負你了?」
「不,不是大小姐,」丁香一邊打嗝一邊自責道:「是我不爭氣,闖了大禍!」
「什麼,你闖什麼禍了?」丁母心裡狠狠一跳。
剛走進大門的丁牧傑也沉下臉說道,「你別急,慢慢跟我們說,有事哥哥幫你解決。」
「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今天我想看一看老太君寄放在石姨那裡的百花團鳳金步搖,卻沒料手上太用力,把鳳凰的翅膀掰斷了。那是老太君的嫁妝,十分貴重,老太君得知此事非常生氣,我怎麼道歉她都不理我。哥,我真不是故意的,我也沒想到!」
聽到這裡,丁母氣得連連捶打女兒,怪她不小心,丁牧傑卻眸色發暗,想起了一樁久遠的往事。
上輩子,林菀病重被康王丟棄在郊外的莊子,他悄悄前去探望,聽她回憶往事。她握著他的手,感嘆道:「若是當年我不逞強,定要幫姐姐背黑鍋,如今也不會遭到老祖宗厭棄,病得如此重,卻連家都回不去。若是能重來一次,我一定要勇敢地告訴老祖宗,步搖是姐姐打碎的,不是我。我想老祖宗,我想爹娘,我想歸家……」
她那樣可憐、孱弱,又那樣急切地思念家人、渴求親情,令丁牧傑對林淡的厭惡又加深幾分。可如今,那步搖怎麼就成了妹妹打碎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