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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余美美意味不明的笑了兩聲,“上次隔得遠沒瞅得清,這次我可瞅清楚了,這傘上可是法咒的。一般非人類可不能接近。他給你傘,就是在保護你啊,李懟懟會保護你一定就是喜歡你。”
“哈?”
這邏輯……似乎聽起來有點道理?
余美美擺了兩下尾巴:“不過,這也說不太準,我聽萬事難給我八卦過,咱們房東過去可是有過一段情史的。”
萬事難是住在三樓的一個老頭子,沒人知道他活了多少年了,就知道他有超能力,可以穿越時空,他也喜歡到處看,所以經常不在公寓裡住,但是因為活得長,知道特別多的八卦。
我和他接觸不多。不過,美美住在他隔壁,偶爾還能打幾個照面。
現在我已經被李懟懟的情史吸引了注意力,打著傘蹲到美美身邊問她:“李懟懟這樣的人,還能有情史?”
“有啊……你先離我遠點,這傘上的法咒靠近了讓我難受。”我退了兩步,她才接著說,“就是萬事難也不太清楚,上次只含糊的和我提過一句,李懟懟以前有個喜歡的姑娘,也是你一樣的人類,但是後來病死了。”
“病死了?”
“嗯,就是在下雨的天淋了雨,生了一場大病,身子弱,沒扛得住,就被閻王勾走了。聽說李懟懟為此消沉過好長一段時間呢。”
我有點驚訝:“淋雨生病……最多就是感冒啊,怎麼還能死了呢?天生身子就這麼弱嗎?”
“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余美美伸出手指頭算了算,最後沒算得清,只含混帶過,“好像說那個時候,還在打仗,兵荒馬亂,女人們都還穿旗袍。”
我想了想,那大概得是民國時候的事了……那時候的中國,感冒生病就去世的人,可能還真不少。
這李懟懟看著年輕……可他到底是活了多少年了?
“所以下雨天給你送傘,我瞅著,可能是因為喜歡你,也可能是因為移情吧。”
“因為什麼都不重要。”我瞥了嘴,抱著衣服回房前和美美說,“李懟懟就是我的素材而已,他也不可能喜歡我這樣的普通人,你們也別瞎想了,說得好像能有什麼結果一樣。”
美美甩著肥肥的尾巴,慢悠悠的說:“萬一呢。”
我沒搭理她,只靜靜的關上門。
我知道,我普通的人生里沒有什麼萬一,我唯一的萬一就是遇見了李懟懟,住進了這所公寓,我覺得,如此,已足夠耗盡了我這輩子所有的運氣。
不要再去期待什麼萬一。因為期待就必定伴隨著失望,而我的人生經驗告訴我,我並不是一個走運的人,多半概率,都會失望。
所以乾脆不要去期待,這樣,也就不會有失望了。
尤其……是在感情方面,畢竟我的好幾段情史,都是這樣告訴我的……
第5章
我覺得我喜歡上了一個人,劃重點,不是李懟懟。
事情是這樣的。
在那個雨夜,李懟懟送我傘讓我回家之後,我並沒有把他的話放在心上,我認為他只是十分單純的在懟我,十分單純。
於是,第二天,我連夜畫稿子,腦海里忽然浮現出烤年糕,烤腦花,烤韭菜,烤肉串的模樣時,我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打算花點錢犒勞自己。
我下畫筆,拿了鑰匙,穿著我的珊瑚絨睡衣就出門買燒烤去了。
一個人住就是這點好,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絲毫不用徵求別人的同意。
李懟懟這棟樓位置真的偏,外賣沒人送,離最近的燒烤店走路大概半個小時,還都是樓房間的階梯小路,一層層一階階,買個燒烤和著得翻兩座小山。
我心裡還掛著剛才沒畫完的稿子,一邊跳著小階梯,一邊想著構圖和劇情。
忽然,前面拐角的地方傳來“吱吱呀呀”的聲音,轉角過去一看,是個老舊失修路燈掛在電線上晃蕩,它盪出的燈光在地上畫出分明的光暗界限。
光影交替間,一個小孩面對著老舊牆壁靜靜站著,他的影子像古老的鐘擺,隨著路燈的搖晃,在地上甩來甩去。
我是個想像力不太豐富的漫畫作者,可好歹是個作者。看見小孩的一瞬間,我已經自動腦補出了一萬個鬼故事,把自己嚇出了一頭冷汗。
我聽著路燈吱吱晃蕩的聲音,做了無數思想鬥爭,在看到他背上校服映著的小學校徽時,終於稍微定了定心神,是附近小學的學生。
屬於現實認知的東西強制拽停了我越開越遠的想像小火車。
是了,我在非人類聚集區住了這麼久,是見識了各種各樣的非人類,但從來沒聽他們提過虛幻的鬼魂之類的東西。
想多了吧。
“小朋友,你在這裡幹什麼?這麼晚了怎麼還不回家?”
我往他那邊靠近了一步,伸出手去,想拍拍他,可還沒碰到他的肩,他就轉過了頭來。
一張青紫的臉,閉著雙眼,眼睛下面是重重的烏黑色,與鬼片裡面陰森森的小鬼沒什麼兩樣。
我倒抽一口冷氣,倒退一步,不想卻踩在一個軟軟的腳背上!我一個踉蹌,腳踝一崴,往旁邊栽了一頭,還沒站穩,燈光晃蕩間,眼角掃到了我身後的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