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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戈點點頭,開始捧起飯碗吃飯。
至於其他人則是各種想法都有,這個女孩怎麼如此沒常識?
第51章
進入森林的小隊都會帶清潔機器人,如果不是身上的衣服壞成了碎布條,用清潔機器人就行,現在則需要換衣服,以及處理傷口,孟朝把深度破爛衣服脫掉,機器人立刻將身體清潔乾淨。
拿過林君玉準備好的金瘡藥,孟朝將藥粉放入到醫療機器人的內槽中,機器人只有巴掌大,上面只有一個凹槽和一個傷口識別器,是最簡單也是最實用的護士型機器手臂。
祛除輻射後,孟朝又將拿出另外一個機械手臂,這個裡面帶有修復液,修復液上身,身上的傷口瞬間消失,皮膚恢復光滑。
看了一眼地上破布條,孟朝無奈挑了一身平時穿的衣服換上。
帳篷外隨著林君玉把菜拿出,金戈開始吃之後,達倫小隊的人唾液急速分泌,紛紛開始舔嘴唇,想吃。
溫妮學會了厚臉皮,她看孟朝從帳篷出來了,非常好意思的到金戈他們這邊:“帳篷借我用一下,我也換身衣服。”
金戈和林君玉同時點點頭。溫妮進帳篷換衣服,至於倒霉小隊那邊,也開始搭帳篷,其實帳篷很好搭建,基本上選好位置把帳篷從空間紐中拿出來就可以,現代化的帳篷還是很輕鬆的。
達倫也組織小隊的人搭建帳篷,然後拿鍋子煮肉,不是金戈他們那樣新鮮的肉,而是比較輕便的肉乾。
溫妮從帳篷中出來之後,很自然的湊到金戈他們這邊蹭飯吃,再次惹來一片羨慕。
“可惜河裡的魚蝦都都被灰毛鼠吃光了,不然可以燉一點兒魚湯。”林君玉吃東西不太喜歡吃乾的,她更喜歡吃一些湯湯水水的東西,來的時候湯並沒有準備太多,這時候就有些懷念。
金戈沒接話,她一邊吃東西一邊專心致志的看著孟朝。
孟朝原本的衣服上身毫不誇張的說是桶狀的,說肥肥大大吧還不是隨風可以鼓起的那種,然而又不修身,除了讓人顯得發胖上身太長腿太短之外,完全沒有其他作用。
下身則是圓筒狀的褲子,褲腳收在靴子中,要多難看就有多難看,而且不知道是什麼料子,軟塌塌的更添難看,哦,再加一句,他衣服褲子的顏色還是灰突突的顏色,最丑的那種,不是漂亮的銀灰色,也不是有內涵的菸灰色,就是那種暗沉的灰色。
人靠衣裝佛靠金裝,這麼一身衣服穿在身上,絕對會讓人的顏值降低幾個檔次,現在孟朝則是不一樣了。
那麼糟糕的衣服他只準備了一身,現在穿的是平時經常穿的樣式。
類似于于軍服那種的制服款,大方簡潔,肩膀腰線那裡不貼身,但是很有型,褲子也是如此,不是緊身的但是很有型,料子垂感也終於達到了宇宙中的大眾水平,顏色上身是淡綠色,下身過度到深綠色。
這一身打扮是星際中叢林行走的正常打扮,包括顏色也是,衣服有型不緊繃不會影響動作,顏色則是偽裝。
然而,這普通的衣服要看穿在誰的身上,孟朝穿在身上那瞬間就是金光閃閃,瑞氣千條,讓人移不開眼。
看金戈這個樣子,林君玉真是無奈至極,輕輕踹了一下金戈:“真那麼好看?”
“當然好看。”金戈滿臉堆笑:“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
對於金戈時不時的會說出遠古的詞句,林君玉已經很習慣了,別人卻大吃一驚,包括孟朝的臉上都露出一抹驚訝,能夠學習遠古詞句的人身份都不一般,都是星際中那幾個有數的大家族子弟才能接觸到這個。
“你說公子?這是對人的尊稱麼?”溫妮接到達倫的示意,問的有點兒不太情願。
金戈點點頭:“對,是對人的尊稱,而且是對男子專有尊稱。”說完掃了一眼林君玉,發現她吃的不多。心中開始盤算著一會兒走遠點兒去河裡撈幾條魚上來。
溫妮驚呆了,她沒想到金戈竟然真的能解釋出來。這些遠古時候的語言,有些愛好者確實能說出來一些,然而只是說說罷了,知道意思的少之又少,能夠翻譯的人要麼專家要麼是星際中有名的大家族出來的子弟,結果金戈竟然真的懂?
“只是對男子的尊稱嗎?沒有別的意思?”倒霉小隊裡那名一直被金戈照顧的男生換了衣服也湊過來聊天,嘴角勾起一抹笑容:“我叫陸源,今天謝謝你們。”
金戈瞬間忘了說話,雙眼一瞬不瞬的看著陸源,陸源換了一身黑色的衣服,長袖衣褲,也是不松不緊很有型,他原本就白皙,被黑色趁著,越發顯得白皙如玉,俊美得甚至有些過火。
林君玉心累的無以復加,看了一眼陸源,笑著點點頭:“我叫木木,她叫金戈,那個是孟朝。”
眼看林君玉還是沒反應,林君玉不得不捏了她的手一下讓她回神:“陸源問你這個公子的稱呼只是尊稱嗎?”
金戈這才回神:“不是,遠古時候有貴族階層有封地,封地的主人會被稱為某某國公,國公的兒子被稱為公子,就是國公的兒子這個意思,很形象,後來這種職位越來越少,公子這兩個字也就不再是專用,成了男子的尊稱。”
其實金戈解釋的很含糊,公子這個稱呼經過宋朝的沉澱,一直到明清才開始流行於話本小說,然而就是這樣,也讓所有人吃驚,如果不是金戈有著絕對強悍的身手,他們甚至覺得金戈是遠古專家,這絕對不是愛好者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