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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簡直荒唐透頂!且不說追殺魔法師,就算將一個孩子送到險惡的叢林中也是胡鬧,如果這話不是達斯提鎮長說的,恐怕早就被人們罵得狗血淋頭了。
達斯提鎮長冷冷的反問了一句:「哦,那麼派你去?」
這一句話打消了絕大多數企圖質問的聲音,但有一個人卻顫巍巍的走了出來,向著鎮長跪下道:「大人,請派我去吧……」
這個人就是阿蒙的父親,今天他難得沒喝多。達斯提鎮長看著他,面無表情的問道:「你是勇士嗎?你得到過守護女神的特別眷顧嗎?很抱歉,我已經決定了,就派阿蒙!」
阿蒙的父親嘴唇囁嚅著還想再說些什麼,阿蒙與老瘋子已經一左一右把他扶了起來,分別在耳邊低語了幾句。他聽見這話顯然很震驚,但最終還是點了點頭。
事情就這樣決定了,阿蒙作為被都克鎮派出的勇士,深入叢林去追緝邪惡的大魔法師貝爾,執行王國的法令。鎮長大人只給了阿蒙一個時辰,讓他回家收拾行裝立刻出發,並不允許任何人去送出鎮外。
作為監督,令眾人散去之後,達斯提親自陪著阿蒙回家。在阿蒙的印象里,這位鎮長大人還是第一次走進自己家的院子。阿蒙是都克鎮「選」出來的「勇士」,理應享有榮譽,鎮長公事公辦,以全鎮人的名義送給他一個錢袋和一把刀。
勇士出門也是需要花錢買東西的,同時也要有武器,鎮長給阿蒙的這把刀,自然是打造的非常好的精鐵刀,既鋒利又堅韌,很耐磨損還不容易折斷。就是尺寸稍微小了點,連把不到一尺長,與其拿去追殺大魔法師,還不如用來給獵物剝皮切肉更好用。
阿蒙沒太多東西,他只帶了那根樹枝和兩個皮囊,一個小皮囊可以揣在懷裡放貴重物品,一個大皮囊可以挎在肩上裝不少東西。他將手裡那二十枚神石都要留給父親,而父親卻堅持要他帶走一半,在外面肯定需要用錢。
達斯提鎮長在一旁道:「阿蒙出門需要的錢應該本鎮出,我已經把錢袋送來了。」
阿蒙的父親打開了錢袋,發現裡面有五枚神石、五枚金幣、十枚銀幣和幾十枚銅幣。阿蒙看了一眼,將五枚神石拿了出來道:「父親,這些留給你,我帶剩下的就夠了。」
父親直搖頭:「你還是全帶神石,多帶些神石,這樣方便。」
達斯提又忍不住插話道:「老酒鬼,你並不太了解外面的世界,在很多地方的鄉村小酒館,喝一杯酒只需要一個銅幣,如果拿一枚神石付帳,恐怕連酒館都能買下來。必須帶零錢,這樣既方便又不容易惹麻煩!」
一枚神石相當於二十銖黃金,大陸上通行的金幣每枚重量就是一株,銀幣與銅幣每枚重量是半銖,每枚金幣價值二十個銀幣,每枚銀幣價值一百個銅幣。換算一下,假如某個地方一杯酒賣一個銅幣,阿蒙喝了一杯酒拿一枚神石付帳,酒館得找給他三萬九千九百九十九枚銅幣!
阿蒙的父親嘴張得老大,他在都克鎮買一瓶酒需要一個銀幣,自己家不大的杯子最多只能倒五杯而已,他愣了半天才說了一句:「孩子,你確實應該去外面的世界!」
達斯提鎮長走了,阿蒙與父親分錢,最終阿蒙只帶走了鎮長給的錢袋,把手頭的二十枚神石全部留給了父親。而父親聽了達斯提的話,又拿了三十枚銀幣一定要阿蒙帶著,這是上次法約爾給的錢。
老瘋子和阿蒙都告訴這個酒鬼,鎮長只是找個藉口讓阿蒙離開鎮子而已,因為蕭咕想報復阿蒙,讓這孩子出去躲躲,一切都安排好了,沒有什麼可擔心的,等過一段時間再回來。屋子裡只剩下父子兩人後,也不知道他們都說了什麼告別的話,阿蒙離開的時候背包里又多了一瓶酒,那是父親最好的酒。
……
都克鎮的鄉親們就像送一位勇士般將阿蒙送到了東邊的鎮口,看著他走進了山林間蜿蜒的小道。這條小道是平常有人打獵留下的,也有人去靠近鎮子的山地邊緣採摘野蔬野果,再往深處走就是崇山峻岭,植被茂密遮天蔽日。幼底河從深山中穿過,距離都克鎮大約有兩百里。
深山中有穴居野人出沒,穴居野人在巴倫王國也被稱為矮人,但阿蒙聽老瘋子說其實穴居野人與都克鎮的居民並沒有什麼不同,無非是生活的環境很惡劣,處於一種不開化的狀態,所以大多數人顯得比較矮。
阿蒙知道老瘋子說的是對的,其實都克鎮也有穴居野人,從山裡跑出來與鎮民交換東西,他們往往能夠採到最好的鐵礦石與最上等的精鐵礦砂,也清楚這些東西鎮民們最喜歡。跑到鎮子來作交換的穴居野人應該算是最聰明的了,他們也會說大陸的語言,只是掌握的單詞不算很多。
都克鎮北邊的礦場甚至還僱傭強壯的穴居野人幫助開採礦石,他們是很好的礦工,生活久了學會了很多,幾乎已經與都克鎮的鎮民沒有什麼區別,一點都不像「野人」。但是深山裡的絕大多數穴居野人部落還是處於一種相當野蠻蒙昧的狀態,經常會攻擊其他的部落以及過往的人,有時是非常危險的。
鎮民們去東邊山中打獵,很少深入山野,除了老瘋子之外,百年來也沒有其他人曾經到達過幼底河邊。阿蒙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老瘋子昨夜跟他交待的事情不過是找個藉口讓他離開都克鎮避禍,但是按這條路走只能進入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