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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錯,這裡面的就是。」陳鋒說著,語氣雖然平淡。但是想要弄到這點東西,可當真不容易。

    「你按照我教你的採氣之法,來採取這庚金金氣,一次不能夠太多。感覺到刺痛,立刻就要停止,負責就要受傷……」

    「是!」范不凡知道,金氣鋒銳,最容易傷人。就算用著長年累月的水磨工夫來採氣,也很容易傷到自己。

    這個時候,就要靠著方士們自己配出來的丹藥,來平衡甚至治療內臟的傷勢。

    沒有這些藥物,單單想憑著採氣法,除非你運氣好的突破天際,否則腸穿肚爛就是唯一下場。

    所以,范不凡根本不敢有著絲毫大意。按照採氣法緩緩采聚這庚辛金氣,不過只是微微采了一絲,就感覺到了鼻腔一直到肺腑,都有著一種刺痛的感覺。

    他立刻停了下來,有些駭異。心道:難怪叔父讓我到五氣朝元的時候,方才能夠修煉。要是以前,恐怕就算是采了一絲,臟腑也要受傷!

    好在兩年過去了,初步修成胸中五氣,臟腑強大。雖然感覺到一絲刺痛,卻並沒有受傷。

    饒是如此,范不凡也要感覺收手停功。臉色已經是一片煞白。

    「難怪叔父常年臉色蠟白……原來如此!」范不凡心道。

    然而,卻就能夠感覺肺氣強大。呼吸之間,更是緩慢勻沉。但是猛烈的時候,卻仿佛有著猛獸在耳邊喘息。

    「這采庚辛金氣是個水磨工夫!」陳鋒說道:「不要急,也不可能一揮而就,起碼需要半年一年的時間。我再教你如何鍛鍊這等庚辛之氣,化為劍光,出手殺人!」

    「是!」范不凡說著。

    這飛劍之術的入門,就在於採氣。范不凡教他們的自然不是當年那個方士留下來的法術。

    而是他自己所掌握,莫要忘記了六道天經之中包羅萬象。人道道法,也在其中。

    「我走過了鬼道,人道,神道。如今卻是正好走走巫道,仙道……如此,方才能夠看看,有沒有突破更高一層的機緣!」

    神道之途,短時間就走到窮盡。在另外一個時空的歷練,也只是能夠讓北方帝君突破青霄幽天的境界。

    但是接下來,短期之內,卻就再無突破方向。他可不想被一個瓶頸困上數千年,上萬年。

    既然神道暫時走不通,就試著走走別的道路。

    想到這裡,講解越發認真了。

    飛劍之道十分難以修煉,但是修煉成功,自然威力極大。殺伐厲害!

    而且入門也並不太困難,修煉個幾個月,一般都能初步施展一些本事能力。尤其是像陳鋒這樣的,本身就武藝不凡的。那戰鬥力提高就更多。

    但是,想要真正練成飛劍。卻就要比任何人想像之中的都要困難太多。

    這般修煉讀書,日子一天天的過去。范不凡就已經十三歲了,如果真說起來的話,這個歲數就有人已經開始結婚生子。

    而范不凡的飛劍終於練的初步小成,張口一噴,一道白光來回縈繞而飛,三丈之外的碗口大樹立刻應聲而斷。簡直比刀砍斧鋸都還要平滑的多。

    「飛劍之道,果然殺伐第一。但是一個不好,卻就要傷身害體!若非是我自己微調的話,便是有著丹藥,恐怕現在內臟就已經受了損傷,怕是活不過五十歲。」

    范不凡想著,就連陳鋒也不例外。不過四十出頭的年紀,就傷了肺經,整日咳嗽不斷,有如小老頭一般。

    當日和三位帝君談判,要重立神道。結果不歡而散。

    這本就是應有之義!也不奇怪。

    北方帝君如此強勢,便是紅神也不想徹底的做附庸。

    因此,雖然最後勉強立下了約定。但是其他三方帝君卻抱在一塊兒去了。

    范不凡微微一笑,這三位帝君的眼光還是沒有跳出來。依舊在神道之中打滾,而他就已經準備在其他方面入手變革!

    然後藉助這個大勢,不僅要重立神道,更要借著這股大勢,突破新的境界。

    他一張口,就把這庚辛劍氣吞了回去。劍氣初成,還是要常常溫養才是!

    徐徐走出後院,范不凡就來到書房之中。

    幾年光景,范安就顯得更加老態,甚至頭髮白的更多。

    世事無常!

    只有存在的事物,每時每刻都在變動。比如流水一般,沒有半刻禁止停息。

    范不凡心中生出了微微的傷感來。就連天神也是如此。

    便是青霄幽天之境的天神,也都有可能隕落毀滅。便是法則,也都似乎隨時變動不安。

    「『君子不盡利以遺民。』詩云:彼其遺秉,此有不斂穧,伊寡婦之利。故君子仕則不稼,田則不漁,食時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

    ……故明聖者象天所為制度,使諸有大奉祿,亦皆不得兼小利、與民爭利業,乃天理也!」

    范安並沒有像范不凡那麼的多愁善感,而是正在搖頭晃腦的讀書。

    見了范不凡走進來,喝道:「多用點功夫讀書,少分心在那些小道上。我問你……」

    說到此處,范安就長長嘆息一聲:「這段話,你可知道什麼意思麼?如今這天下大患,就在於士大夫與民爭利啊!

    當年太宗皇帝教導,我輩士人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這是天數也。使諸有大奉祿,亦皆不得兼小利、與民爭利業,乃天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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