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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12年了,余蘇實在看不懂那個留下的人到底是怎麼想的。

    新聞評論中,高呼人販子死刑的評論刷了屏,但也有反對的聲音表示,如果人販子都判處死刑,恐怕被拐走的人們會更加危險。

    這是個難解的問題,也不是第一次討論了。網友們也只能紛紛帶上話題,科普各種人販子拐賣人口的方法,提醒大家小心謹慎。

    余蘇看了一些網友們差點被騙走,或者差點被拖上車直接帶走的親身經歷,心裡一陣發涼。

    沒多久,林小安來了電話催余蘇提前出門,而等到達了目的地,余蘇驚訝地發現,這裡竟然已經是人山人海了。

    現場的幾乎都是年輕女孩們,不少人手裡拿著應援物,還有高舉的大幅海報,個個翹首以盼地等待著見她們的偶像。

    余蘇被林小安拉著朝人群之中擠去,一邊擠一邊說:“哎呀,我來晚了,應該早上六點就過來的!”

    “……”追星女孩的日常她理解不了。

    不過林小安之前並沒有這麼狂熱地喜歡過某個明星,這算是第一次。

    

    余蘇轉頭朝周圍看了看,一眼瞥到右邊兩個女孩高舉的海報,並見她們神色激動地說著話。

    一個說:“我們家易易真是太帥了,我最喜歡他的眼睛了,又大又亮,會放電的啊啊啊啊啊!”

    另一個捧著心口說:“我喜歡他的所有地方,濃眉毛,桃花眼,還有高高的鼻子……他如果能看我一眼,我這一輩子都知足了!”

    余蘇聞言,又多看了幾眼那張海報。

    她們真的確定海報沒有拿錯嗎?

    余蘇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懷疑之中,直到半個小時後,親眼看到了被保鏢們簇擁而來的新晉男神張易。

    和海報上一樣,眉毛稀疏,眼睛不大,鼻子也很扁,臉型甚至比海報上面還要方許多。

    而周圍人潮湧動,一聲聲激動不已的尖叫震得余蘇耳朵嗡嗡直響。

    她們瘋狂地叫著張易的名字,大聲喊他男神,老公,各種關心的話語層出不窮,甚至有人激動得都落了淚。

    林小安也嘶聲大叫著,把余蘇都給忘記了,一個人就朝前面擠了過去,然後艱難地從包里掏出一封信朝即將經過的張易遞了過去。  

    張易走到林小安這邊的時候,竟然真把她遞出去的信收下了,並沖她露出了一個邪魅的笑。

    周圍的尖叫聲更大了,所有人都拿著手機在拍照,恨不得能把真人裝進手機裡帶回家去。

    余蘇站在人群里,茫然地想,我是誰,我在哪,我是不是在做夢?

    這個引起騷動的男人很快就進入了旁邊的大樓里,粉絲們不能進去,於是幾乎都在原地接著等起來,要等人出來再見一面。

    因為林小安的信被收了,所以有些粉絲就羨慕地圍了上去和她說話,看情況估計一時半會兒走不了。

    余蘇被吵得難受,就過去打了個招呼,自己一個人先溜了。

    坐上回家的公交車,余蘇才掏出手機,看到幾條王大龍發來的消息,余蘇從下往上看起來。

    “還真有那麼蠢的玩家啊!”

    “把屬性用來加外貌,是不是瘋了啊!”

    “這是我上上次的隊友啊!這才多久,就成大明星了?”

    “臥槽,看見這張照片了嗎?”  

    最上面的消息,是張易的照片。

    原來是這樣,余蘇恍然大悟。

    她上微博了一下張易,看到了鋪天蓋地誇讚的博文,還有照著他模樣畫出來的手繪圖。

    雖然照片上的人看起來過於平凡了,但手繪圖上的他,確實是一個真正的大帥哥。

    應該在玩家們眼中他還是本來的模樣,但在其他普通人的眼睛裡所看到的,就是手繪圖上的模樣了。

    下午余蘇去了王大龍那邊,大概六點多的時候封霆才到。

    三人一起去了一家燒烤店,這個時候店裡人還很少,他們選了最角落的位置坐下,低聲地談起關於任務的事情來。

    王大龍比余蘇多過了一次任務,距離下一場還有八十天的時間,封霆更長,所以最接近任務時間的,還是余蘇。

    不過就算這樣,她現在也有了四十天的休息時間。

    王大龍將他之前的任務經歷都說了一遍,把他自己吹噓得像個神,吹完了還拍著余蘇的肩膀說:“放心,以後我罩著你!”

    封霆面無表情地說道:“她第一局任務時可沒像你一樣嚇哭。”  

    剛才還把牛吹上了天的王大龍瞬間就蔫了:“我那不是被你嚇的麼?”

    余蘇聞言,好奇地問:“你們第一場任務就認識了?”

    王大龍搖頭:“不是,我們都認識好多年了,讀書的時候就認識。要不是他……咳,對了,你還不知道我們為什麼被這個APP選中?”

    “你們知道?”余蘇正色。

    王大龍看了封霆一眼,見他低著頭一副專心燒烤的模樣,才說道:“就是,被選中的人呢,或多或少都和某件案子有牽連。我們之前在任務中問過一些玩家,老大辦案的時候也調查出了一些,在那些玩家們中,有的知道自己牽扯了什麼案子,還有一些人則完全沒意識到。”

    余蘇皺起了眉頭,仔細回憶了一下,說道:“那麼,我就是後者了。這個或多或少,有沒有什麼標準?比如說附近發生了兇殺案,我恰好路過,也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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