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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平平靜靜的,就這一頓飯中,背後隱藏的,卻是一個法師的莫大威能。
法師,國之柱石。
這是方天剛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就從這具身體前小主人的意識中得到的概念。但是那個時候,概念還只是概念,方天對此,並沒有一個具體的認識。
而現在,當他自己成為法師之後,方天才知道,其中種種,是普通人連想像都難以想像的。
小琪琪的要求雖然難以辦到,但是小小地改善一下大院的伙食,還是可以的。
於是在接下來的幾天裡,方天教會了羅琳大嬸等人,做土豆粉絲。
排骨,熬得爛熟,泥鰍,熬到連骨頭都化了,這兩種湯,配上土豆粉絲,其味絕妙。
就算讓方天來評價,也覺得,這些原生態的材料,配上了比較合理的組合,哪怕是在羅琳大嬸等這些尋常婦人手中,也極具風味。這種尋常飲食,甚至已經可以歸入「美食」的範疇了。
說到底,飲食之道,材料才是根本。
七分材料三分工,這是方天向來的認識。
野豬的肉,方天剛來此世的時候,就已經領會過,那叫一個腥得不可思議,至於野豬的骨,就更不用說了,這裡的土著,基本是不吃的,就以紅石鎮來說,會購買骨頭的,多數是一些混得很差很差的零散傭兵。
或許,如果沒有他們存在的話,攤販也根本就不會把骨頭拿出來出售。
棄之荒野,才是最常規的處理辦法。
現在,楓林大院中,有了茶葉去腥,前前後後,方天又搗鼓出了其它的一些去腥作料,還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這些土著在做野豬肉的時候,也就是把火燒到「熟了」、「能吃」為止。
倒不是他們珍惜柴火,而是,沒有那種「死命死命煮」的概念,至於煮啊煮的一連煮上幾天什麼的,那就更是完全不可思議。
現在,楓林大院的做法就不一樣了,熬骨熬肉的鍋,幾乎從來就是不熄火的,以至於讓整個大偏院中都是濃郁的香味。大院裡的小傢伙就算不是飯時,也經常往那裡湊,以期討上那麼一根半根骨頭,一塊兩塊肉。
野豬的肉與骨頭,就這樣,被方天「點石成金」地化作了一道鮮香至極的美味。
而現在,當土豆粉絲誕生後,排骨粉絲、鰍湯粉絲,就成為了大院早上的飲食,讓大院裡的一眾大大小小、男男女女,吃得是淋漓酣暢。
一連好幾個早上全都是這個的時候,方天再次無奈地發現,如果他不弄出什麼更好的東西出來,大院以後早上的伙食,恐怕就一直是這樣了。
不過說句真心話,肉+土豆,本來就是最佳搭配,只需這兩樣,就基本滿足了人體全部所需。
弄出更好的可以取代大院當下飲食的東西,哪怕就是方天,估計也是有心無力了。
這幾天,因為時常閒著,方天又較多地和大院裡的小傢伙混在一起,尤其是被小琪琪纏得厲害。其間,方天更是被拉著,到後院的那個「樂園」中看一群小傢伙們玩耍。
這裡,方天為大院裡的小傢伙建下的樂園,早已經不止是大院裡的小傢伙所獨享,而是成了周邊好些大院小傢伙的集會之地了,熱鬧得很。
而至於建在此處的那幾張撞球桌,許多時候,更是成了大傢伙與小傢伙的爭搶之地。
讓方天看得,搖頭失笑。
在小琪琪的纏磨下,方天又在這裡添加了一樣東西——小房子,當然不是普通的房子,而是一個個外形各異,或如兔子,或如豬頭,或如老鷹等的小房間。
這些不像房子的房子,又讓一群小傢伙們愛死了。
尤其是大院裡的那些小女娃,一個個穿著方天以前搗鼓出來的虎頭鞋、蝴蝶鞋、星星鞋什麼的,鑽進鑽出爬上爬下這些小房子,快樂得意的不行。
你們的童年,比我的童年,可要豐富多彩得多啦。
方天心中暗道。
不過整天這樣玩,也不怎麼是個辦法。
恰當方天用那些山楂樹上的山楂,弄出了糖葫蘆,一個個小傢伙吃得嘴都歪了。見此情形,方天便突然生起了一個想法。——不如,讓這些小傢伙們,開一個,專門對應小孩子的糖葫蘆店?
和歐文等人簡單商量了一下之後,於是,鎮中離楓林大院最近的一處街道上,楓林旅館附近,很快地,就出現了一家很獨特的店鋪。
之所以說這個店鋪獨特,除了它賣的東西——糖葫蘆,獨特之外,還在於,這家店鋪,做東西的,是小傢伙,賣東西的,是小傢伙,而招徠的顧客,也全是小傢伙。
這樣的一個店鋪,不熱門,不可能,尤其是在鎮上的那群小傢伙之中。
不幾天,幾乎鎮上所有的小傢伙,就都知道了這樣的一個地方,然後蜂擁而來。也不全是為了吃糖葫蘆,而是,而是怎麼說呢?
這是一個屬於他們自己的地方?
不過好些小傢伙是沒有錢的,而又想吃糖葫蘆,那怎麼辦呢?除了在店鋪里「打工」之外,就是用其它各種東西來換了,比如說鳥蛋,比如說漂亮的羽毛,又比如他們自己的小玩具什麼的。
對於這些東西,店鋪的小主人們照收不誤,甚至於,這種形式的交易,反而成了主流。
小店主與小顧客,在這種交易中,全都快樂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