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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秋。

    黃風西卷,愁入人腸。

    可是方知病喜歡秋天。

    清晨,在大多數人還在夢鄉之中,他已站在這座小鎮最著名的小院……菊香院中,風動青衫,清雅如古風宛在之隱士。

    方知病是當代名醫,聲名並不在絕世名醫傅青衣之下。

    每天清晨,他總是鎮上起的最早的人。

    他今年四十有五,並無子妻,他雖是名醫,唯一的愛好卻不是治病。

    鎮上的人都知道,方知病喜歡喝酒。

    在方知病的三間小屋中,存放著很多的酒,十年陳釀的女兒紅,三十年陳釀的竹葉青,甚至連波斯的葡萄酒也足有三壇之多。

    不過今晨方知病並沒有喝酒,他的頭腦很清醒,甚至連遠處秋蟲的振翅聲都可以聽到。

    秋天的清晨,乾爽而涼冽,胸肺中經夜的濁氣也似融化在秋風裡。此時日已出,風從鎮外的山林吹來,溫柔如少女的嘆息。

    方知病本是名人,江湖中的十個人中,最起碼有七八個知道方知病的名字。

    如果他想過一種優裕的生活,完全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可他並不喜歡。

    他覺得目前的這種生活並沒有什麼不好。

    所謂舒適的生活其實就是簡單。

    這時鎮上已有炊煙,街上已有人走動的聲音,方知病聽出有人正向菊香院走來,來菊香院的大多數人只有一種目的……治病,帶人來或自己來。

    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生病,所以如果一個人有一點點醫術的話,尤其是一個名醫的話,他的門隨時隨地都會被敲響。

    無論是清晨還是深夜。

    方知病也從來沒有拒絕過他們。

    腳步聲已近,從腳步聲中,方知病可以知道一共來了兩個人,一個人的腳步聲很輕,另一個人的腳步聲很重。

    輕的就像狸貓走路,重的就像鐵錘頓地。

    小鎮中以前絕沒有這兩個人,方知病可以斷定。

    只有輕功極好,或是外門功夫很不錯的人,才可以這樣走路。

    這個小鎮很少出現江湖人,但這也並沒有什麼奇怪,方知病是個名醫,在江湖上很有名氣,他雖然把自己藏得很好,但江湖人的消息一向很靈通,如果真想找一個人,只要花一點點心思,往往很容易辦到。

    腳步聲雖然來得很快,卻不是很急促。來人似乎並不著急。

    門被敲響,既不輕,也不重,這說明敲門人很有教養。

    方知病走過去,打開了門,他首先看到的是一張很斯文,很秀氣,當然也很溫和,很可親的一張臉。

    青衣人穿著一件很輕很薄,但無論是質料還是做工,都很考究的長衫。淡淡的青色,這是現在最時興的顏色。

    他身邊的那個人看起來就兇狠得多,那個人身上的肌肉堆積如小山,幾乎要將黑衫脹破,方知病對他的第一個感覺,就是覺得自己在面對著一頭兇狠殘忍的黑熊。

    青衫人長揖到地,含笑道:「閣下莫非是和『萬邪醫聖』秦英,神醫傅青衣並稱三大名醫的方知病先生?」

    方知病道:「我是方知病,卻不是什麼名醫。」

    青衫人笑道:「方先生何必過歉,方先生之名,天下仰慕者眾,所謂放眼天下,誰不識君。」

    青衫人相貌斯文,舉止有禮,給方知病留下了很好的印像。

    他已很久沒有遇到過這種人。

    方知病道:「看來你們並不是來找我治病的。」

    青衫人道:「你錯了,我們來找你,當然是治病。不過這個病人很特別,我們不方便把他帶到這裡,我們想請你去。」

    方知病道:「你是說出診?」

    青衫人道:「是的。」

    方知病道:「看來我是要讓你們失望了。」

    青衫人詫異萬分,道:「難道天下知名的方知病竟是見死不救之人?」

    方知病輕輕一笑道:「方知病絕不是見死不救之人,只是知道你的病人,我絕治不了。」

    青衫人道:「難道你不但是個名醫,還是個神卜?」

    方知病道:「我不是神卜,我只是有一雙不太昏花的眼睛而已。」

    青衫人道:「你看出了什麼?」

    方知病冷冷一笑,道:「我看出若是連『六指醫狂』祁連川都治不好的病人,我當然也是無能為力。」

    青衫人微笑道:「誰是『六指醫狂』祁連川?」

    方知病:「你不是,他也不是。」

    青衫人道:「那麼誰是?」

    方知病伸出食指,一指黑衣人,道:「就是他的主人。」

    青衫人不禁嘆道:「方知病不愧是醫中之俠,也不愧是神目如電的老江湖。」

    方知病道:「所以對一個老江湖,還是說實話的好。」

    青衫人道:「不過實話一向並不好聽。」

    方知病道:「不妨說來聽聽。」

    青衫人道:「如果你真想聽的話,那麼我可以告訴你……」

    他的臉上還帶著溫和的笑容,一種誰也想不到他會拔刀殺人的笑容。

    這世上有一種人,他們在殺人的時候,臉上往往總帶笑。

    青衫人無疑就是這種人。

    因為笑容總是代表著友好,親切,慈祥,所以笑容往往是真正的殺人的刀。

    刀從袖中閃電般刺出,帶著說不出的凌厲之氣,這是必殺的一刀。

    可是方知病卻似乎早已看出,他的身體忽然變成了一片在秋風中飄搖不定的落葉,刀從袖中閃電般刺出時,方知病已落在了三丈之外。

    刀已刺空。

    青衫人的刀又消失在袖中,笑容卻並沒有消失。他忽地輕輕一笑,道:「方先生的身手還是像以前那樣乾淨漂亮,看來無論是誰想殺方先生,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方知病冷冷地道:「殺人總是要有理由的,那麼你為什麼要殺我?」

    青衫人道:「殺人當然是要有理由的,我想殺你,自然有我要殺你的理由,我何必說,你又何必問?」

    方知病道:「可惜憑你的武功好像是殺不了我的。」

    他剛說到第三個字,青衫人忽地已消失了,就像他本是一團空氣,現在又溶化在空氣里。

    黑衫人卻並沒有走,他只是冷冷地看著方知病,他的眸子竟是灰色的,目中儘是一種冷酷,殘忍,狂野之色,甚至有一種不屬於人類的感情。

    方知病從沒有見過這種目光,他忽然有一種面對一頭兇殘的野獸的感覺。

    黑衫人用一種無法描敘的冷酷的聲音冷冷地道:「你今夜必死。」

    他的聲音竟是有一種可怕的,不可思議的魔力,竟有一種詛咒般的魔力。

    方知病忽然覺得秋天的清晨是一片肅殺。

    方知病今年已經四十五歲,已絕對算是一個老江湖了。威脅,恫嚇,實在是看的太多,聽的太多,在江湖中生存,對死淡然處之,是入門的第一課。

    可黑衫人的威脅,竟讓方知病感到了極度的恐懼,這種恐懼,也是過去從未有過的。

    黑衫人也已消失,方知病心中的恐懼卻並沒有消失,並且他忽地感到了一股深入骨髓的寒意,這種寒意就像一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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