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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輕人沉聲道:「掌柜的,這話說得見外了。我溫華能有今天的安穩日子,都是掌柜的恩德,要是再昧著良心從酒樓偷偷拿錢,我溫華就真不是個東西了,這種事情,我做不來!」

    老人點了點頭,「你也知道,我歲數不小了,一輩子就想著去郡城那邊買棟大宅子養老,剛好我兩對女兒女婿都在那邊討生活,雖然老話都說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可天底下哪裡有不念著子女好的爹娘,我那兩個女兒嫁人都嫁得馬馬虎虎,在郡城生活可不容易,這不就惦念上了我那點棺材本了,想讓他們風光一些,不用租屋子寄人籬下,我呢,以前是有心無力,攢下的三四百來兩銀子,在縣城還算湊合,到了寸土寸金的郡城真不夠看,今年托你溫華的福,老底翻了一番,小八百銀子,只要不是青兔巷孩兒巷那種權貴扎堆的地方,也差不多夠買棟像樣的宅子了,剛好酒樓有你小子在,我最近就尋思著是不是把酒樓盤給你……」

    店小二愣了愣,苦笑道:「老掌柜,這麼大一棟酒樓,我就算砸鍋賣鐵,也絕對買不起啊。」

    老人笑呵呵道:「這棟酒樓以前約莫值個百八十兩銀子,如今不同往日,怎麼都該估價三四百兩,這你心裡有數,我當然更明白,至於你小子有多少積蓄,我更清楚,所以我就想了個折中的法子,你看行不行。酒樓以三百兩銀子折算,這筆錢不用你急著出,以後每年分紅,別忘了就行,不過醜話說在前頭,還完了三百兩購置酒樓的本金,再以後酒樓若是仍然賺錢,這分紅,我這老掌柜的,可還是要你小子每年孝敬的,至於具體多少,我倒也不強求,你小子看著辦,總之你先顧好自己那個家。」

    年輕人慾言又止。

    老人揮手示意年輕人坐下,「也別覺得虧欠我,我啊,精明著呢,曉得你以後肯定能把酒樓生意做得越來越大,以你小子的厚道,每年分紅能少?我躺在郡城大宅子裡享福,就能每年白拿一筆銀子,賺大發嘍。」

    年輕人坐回長凳,直起腰,「老掌柜的,大恩不言謝!」

    老人做了個捻指手勢,打趣道:「別嘴上說,將來靠銀子說話。」

    年輕人突然笑道:「老掌柜的,你就不怕以後我賴帳,還清了三百兩銀子就不捨得掏分紅?」

    老人挑了挑眉頭,然後指了指年輕人心口,然後指了指自己眼睛,「之所以有這樁買賣,一是信得過你小子的良心,二是信得過我自己的眼力!」

    年輕人自己和老掌柜分別倒滿一杯酒,舉杯後,「都在酒裡頭了!」

    兩人一飲而盡。

    老人喝完酒,「你小子趕緊去瞅媳婦吧,對了,自己去柜子後頭拿一壺剛進的綠蟻酒,就當我慶賀你小子終於有自己的家業了。」

    年輕人起身哈哈笑道:「得嘞!」

    老人不忘提醒道:「慶賀歸慶賀,酒錢得記在你帳上!這綠蟻酒可不便宜,據說從北涼道那兒一壺才兩錢銀子不到,到了兩淮就一兩銀子往上,再從江南道到咱們這兒,嘖嘖,足足四兩銀子啊,這哪裡是賣酒,真是直接賣銀子還差不多。你小子悠著點喝,可別喝出味道就見底了。」

    年輕人嘿嘿道:「我可捨不得自己喝!」

    老人好奇問道:「咋的,是要送給你哥,還是給老丈人啊?」

    直奔櫃檯的年輕人突然停頓了一下,轉頭咧嘴道:「都不是,給我兄弟留著,以後他來我家蹭吃蹭喝,就拿這酒招待他。當年……挺久以前,我和他一起廝混的時候,他總說天底下的酒,就數這綠蟻酒最有味道,那會兒他總喜歡拿這個饞我,後來分開了,我有次獨自經過他家鄉的時候,走得急,也沒喝上,也沒弄明白到底是啥個滋味。」

    老人沒好氣道:「啥滋味?就是價錢貴,其它沒啥,我就不喜歡喝,太烈太沖,燒穿喉嚨,後勁更足,在我看來啊,真不如咱們這邊的自釀米酒好入口。」

    年輕人笑眯眯道:「我那兄弟是半個江湖人,縱馬飲酒,自然是要喝最烈的酒,喝那軟綿綿的米酒,不算英雄好漢!」

    老人樂了,「呦,還江湖人,而且聽你的話,你小子當年闖蕩江湖,走得挺遠啊?」

    年輕人撓撓頭,「也就只是走得遠而已了。」

    老人白眼道:「還吃過苦頭吧!」

    年輕人一笑置之。

    獨坐酒桌的老人舉杯慢飲,遙遙看著小心翼翼捧著酒壺的店小二,沒來由問道:「溫華,咱們酒樓的說書先生,好幾次說到那西北藩王承認自己有位相識於江湖的兄弟,與你小子湊巧同名同姓?那你的兄弟,是不是也該姓徐才對啊?」

    年輕人站在遠處,笑臉燦爛,「巧了,還真是!」

    老人哈哈大笑,揮手道:「臭小子!滾滾滾!」

    杯中已無酒的老人搖晃了一下酒壺,空了,轉頭望向走向酒樓大門的年輕人,身形一瘸一拐,只是卻不給悽慘或是滑稽的感覺,老人冷不丁大聲笑問道:「溫華,你小子真不是那個名動京城的劍客?」

    雙手捧著那壺綠蟻酒的年輕人緩緩轉過身,做了個鬼臉,「掌柜的,你看我像嗎?」

    老人笑著沒有回答,再次揮揮手。

    老掌柜坐回座位,壺中杯中皆無酒了,百無聊賴的老人想了想,望向大門,自嘲道:「是不太像,也對,能像嗎?」

    年輕人離開酒樓後,快步走向那座小橋,一路上沿河兩岸川流不息,放眼望去,靜謐河面上滿是點亮的河燈,星星點點,如同夏夜的星空。按照鄉俗的說頭,人死之後,那些無所依的遊魂野鬼,在中元節這一天,若是能夠找到那盞寫有自己名字的河燈,便能投胎轉世。他當年就聽自己那位一起狗刨江湖的兄弟說過,佛家有托燈投生的講法,尤其是在陰間不得解脫的冤魂怨鬼,憑藉陽間江河之上的那盞荷花燈,即可得自在。他這輩子的愧疚之一,便是與家中兄長兩人只供得起一人讀書,哥哥把機會給了他,可他卻不愛讀書,也不知珍惜,成天只想著行俠仗義,嚮往那座刀光劍影的江湖。所以他如今比哥哥嫂嫂更喜歡對那個侄子念念叨叨,要孩子好好念書,他給侄子購置的紙筆,都是小鎮上最貴最好的,他不是希望侄子以後一定要考取功名,不是什麼光耀門楣,而是他打心眼覺得,男兒讀書,讀出滿腹學識,寫得一手好字,每年春聯不用求人,或者說以後有了孩子,可以自己去書本上為孩子取名,總歸是天大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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