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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連寫四次「萬囑」,又差驛馬趕急將藥送去揚州,限九日趕到,可見對曹寅十分愛護關心。奎寧原是治瘧疾的對症藥物,但曹寅可能有其他併發症,終於不治逝世。康熙甚為悼惜,命李煦妥為照顧曹寅的遺屬。
李煦的奏摺之中,有一大部分是關於實驗新種稻米的。康熙很重視稻米品質,經過多方試種,培育出一種優良品種,發交各地官紳試種。李煦詳細奏報試種的情況,某官種幾畝,畝產幾石几斗;某商人種幾畝,每畝產幾石几斗等等。如康熙五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奏:「竊奴才所種御稻一百畝,於六月十五日收割,每畝約得稻子四石二斗三升,謹礱新米一斗進呈。而所種原田,趕緊收拾,於六月二十三日以前,又種完第二次秧苗。至於蘇州鄉紳所種御稻,亦皆收割。其所收細數,另開細數,恭呈御覽。」可見李煦還負有「種御稻實驗田」的任務。
康熙將「御稻」種子普遍發交各地官紳商人試種,每人試種的田畝多數是兩畝至三畝。李煦種到一百畝,是最大的實驗農場。所產的米當時叫做「御苑胭脂米」,色紅味香,煮粥最美。《紅樓夢》寫莊頭烏進孝敬給賈府的,就是這種米。
康熙在南巡之時,見到民舟中滿載豬毛、雞毛,問起用途,得知是用作稻田肥料,其後即下旨試驗,效果甚好。
比之後世不經實驗而大搞衛星田,不注意品種肥料而只虛報瞞騙,康熙的種稻實踐是科學化得多了。
李林盛的奏摺
康熙頗有幽默感,雖然在嚴肅的公文批語之中,往往也流露出來。
康熙四十年十月二十四日,陝甘提督李林盛上了一道奏本。這人的正式官銜是:「提督陝西甘肅等處地方總兵官右都督加一級降二級戴罪圖功」。奏摺中說:「皇上著問:『提督好,提督身上好麼?各官好麼?又在先的提督地方上事宜、雨水情形俱不時啟奏,今你到任來,為何不具本啟奏?今後可將地方上事宜不時啟奏於皇上知道。又皇上賜你鹿舌、鹿尾、干肉等捌樣,你可查收』等因。臣隨恭設香案,率同將弁各官,望闕謝恩,領受訖。除臣恭奉綸音,頒賜食品,見在另疏奏謝天恩外,所有奉宣地方事宜,雨水情形,令臣宣奏之上諭,臣謹遵旨具復。伏念臣以庸愚,幸生聖世,遭遇堯舜之主,身經太平之年,毫無報稱,夙夜兢惕……」
此人不明白康熙的性格,奏摺中以大量套語歌功頌德,關於地方事宜和雨水情形,也是報喜不報憂。此人大概是漢軍旗的武官,所用的師爺也不明規矩,在奏摺上蓋了一顆官印。康熙硃批:「知道了。以後摺子寫清字,不必用印。」
「清字」即滿洲文,康熙的意思是,這種奏摺是秘密奏報,並非正式公文,要李林盛自己書寫,不會寫漢字則寫清字好了。
李林盛收到御批後,又上奏摺:
「……仰唯我皇上承天御極,神武英文,雖聖躬日理萬機,猶無時不以民生為念。曩因河東歲歉,上勤聖懷,既沛賑恤之殊恩,復頒免賦之曠典,誠功高萬世,德邁百王,薄海內外,靡不共戴堯天也……再臣應宜遵旨,以清字具折請奏,但臣雖稍識清字,因年衰目昏,不能書寫,又兼清字之文理不通,如令人代繕,臣既不諳其中深義,誠恐詞句失宜,並懇皇恩,容臣嗣後凡陳奏事宜,仍准以漢字具奏,庶民舛錯之愆尤也。」
康熙批示:「知道了。此漢文亦未必爾自能作也。」
他明知這員武將肚子裡墨水有限,這封奏摺必是叫人代寫的,於是小小地諷刺了他一下,以後也不盼望他能自寫奏摺、密報地方訊息了。
李林盛這封奏摺雖是師爺所寫,其實還是有不通順處。例如「但臣雖稍識清字,因年衰目昏,不能書寫,又兼清字之文理不通」,其實應當是「又兼不通清字之文理」。原折中那一句話,變成了指摘滿洲文「文理不通」。好在康熙寬宏大量,不予追究,如果變成了細密深刻的雍正皇帝,或許會下旨斥責,罰他「再降一級,戴罪圖功」。
後記
《鹿鼎記》於一九六九年十月廿四日開始在《明報》連載,到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三日刊完,一共連載了兩年另十一個月。我撰寫連載的習慣向來是每天寫一續,次日刊出,所以這部小說也是連續寫了兩年另十一個月。如果沒有特殊意外(生命中永遠有特殊的意外),這是我最後的一部武俠小說。
然而《鹿鼎記》已經不太像武俠小說,毋寧說是歷史小說。這部小說在報上刊載時,不斷有讀者寫信來問:「《鹿鼎記》是不是別人代寫的?」因為他們發覺,這與我過去的作品有很大不同。其實這當然完全是我自己寫的。很感謝讀者們對我的寵愛和縱容,當他們不喜歡我某一部作品或某一個段落時,就斷定:「這是別人代寫的。」將好評保留給我自己,將不滿推給某一位心目中的「代筆人」。
《鹿鼎記》和我以前的武俠小說完全不同,那是故意的。一個作者不應當總是重複自己的風格與形式,要儘可能地嘗試一些新的創造。
有些讀者不滿《鹿鼎記》,為了主角韋小寶的品德,與一般的價值觀念太過違反。武俠小說的讀者習慣於將自己代入書中的英雄,然而韋小寶是不能代入的。在這方面,剝奪了某些讀者的若干樂趣,我感到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