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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吃好喝地養著她,關心她、愛護她,將她當做自己的親生女兒一樣照顧著。”
“根據刑法,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你最多可以拘留我24小時。”
夏侯毅輕輕冷笑一聲,問曹兵:“那我們解救齊妙的時候,你為何要帶著她逃跑,還企圖轉移拘.禁.她的地方。”
曹兵狡辯道:“我沒有試圖阻礙警.察對她進行解救,我那是準備帶她出門散散心,她很宅,總是不愛出門,我對此很擔心。”
夏侯毅這時候才深知此人難對付,他之所以心理防線這樣堅固,底氣這樣足,很可能是因為背後有人撐腰。
所以夏侯毅暫停審訊,他合上資料夾,對曹兵微微冷笑,斬釘截鐵道:“你的狡辯不會有什麼用,而你的後台……將會自身難保。”
“你就好好享受這最後的自以為是的幾天時間吧,落在我手上算你倒霉。”
夏侯警官的辦事效率很高,他找到陸騫,向他了解情況,問他為什麼知道齊妙被拘.禁的地方。
齊教授將自己的夢境告訴給他聽,雖然不可思議,但是目前並沒有別的線索,所以夏侯毅參照著“共情之夢”試圖將案件還原。
結果,他不僅還原了案件,還順藤摸瓜抓到了當年的幫凶。
因為之前營救人質期間就有消息暴.露的跡象,夏侯毅繼續抽絲剝繭地查下去,與反.貪.局合作,拔出蘿蔔帶出泥,成功揪出了一網子貪污受賄的官員,一定程度上肅清了公.安.系統,將好幾顆毒瘤送進了監.獄。
曹兵說他收買齊妙,事實上並非如此,而他也提供不出人販子的任何信息。
十多年前,曹兵與妻子和女兒意外遭遇了車禍,女兒當場而亡,而他的妻子則傷了腦子,更是因為女兒早亡傷心過度,精神變得很不穩定,患上了間歇性精神疾病。
曹兵做生意很有錢,他嘗試著讓妻子再次懷孕,可惜先後兩胎都沒有保住,眼看著妻子的病情越來越重,他決定去孤兒院領養一個女兒。
可惜妻子非常排斥領養的女兒,沒法子,曹兵只好找人在公.安.系統中查找比對,最後尋找到了一個與自家女兒年紀相仿,長相也有五分神似,最巧的是,齊妙的右眼角和早逝的女兒一樣,都有一顆小痣。
之後,曹兵便開始調查齊家父女倆,包括他們的家庭環境,經濟能力,作息時間等等。
他知道齊教授不可能賣女兒,所以他只好出此下策,計劃來個“強行收養”。
齊妙確實深受曹氏夫妻的寵愛,他們不願意傷害她,因此當年她被車子帶走時,全程是清醒的,並沒有被下迷.藥,所以才知道關押自己的地方距家裡有大概二十幾個小時的車程。
之所以沒有必要迷暈齊妙,那是因為曹兵計劃好的線路是通過公.安.系統內部開闢出來的綠色通道。
只要捂住齊妙的嘴不讓她大喊大叫,就能保證一路暢通無阻,不會被任何人攔截下來。
齊妙就這樣被直接帶到了別墅。
一開始她非常不配合,總想著要逃跑,不僅沒有相信曹兵的瞎話,還假裝自己上當受騙企圖迷惑曹兵,讓他放鬆警惕。
曹兵既欣賞和喜愛齊妙的聰明伶俐,又覺得頭疼。
要是被她成功逃跑,不僅自己有麻煩不說,妻子的病情又將更加嚴重。
所以曹兵想方設法地用齊教授現狀的照片欺騙齊妙,使用循序漸進的方法打消她企圖回家的念頭。
很顯然,他的計劃成功了。
並且就算以後東窗事發,曹兵也不過是犯了非.法.拘.禁罪而已,並不是綁架罪,因為他並沒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企圖通過綁架齊妙而勒索財物。
而非.法.拘.禁如果沒有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只不過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齊教授卻因為失去女兒度過了整整十年痛苦又絕望的日子,曾經一度想不開而差點自殺。
直到突然有一天,陸騫和夏侯毅從天而降,成功救出了齊妙,讓他們父女團聚。
由於非.法.拘.禁乃是公訴罪,並不會因為被害者的意願而取消訴訟,所以不論齊妙對曹氏夫妻的情感有多複雜和微妙,也並不能免除他們的罪行。
最終,曹兵犯非.法.拘.禁罪、行賄罪、偷稅漏稅罪,證據確鑿,經通過檢察院提起公訴,數罪併罰,判十年有期徒刑。
曹兵的妻子曹璇,因患間歇性精神疾病,但是她在清醒的時候仍然犯了非.法.拘.禁罪,證據確鑿,經通過檢察院提起公訴,判三年有期徒刑。
第41章
第二天齊妙陪同爸爸專門來到寵物店道謝。
齊教授心裡非常清楚, 自家女兒之所以能被找到, 完全要多虧了陸騫。
他沒有告訴給警.察知道陸騫有個厲害的鼻子, 就是怕給救女恩人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給他包紅包陸騫又不收,齊教授只好和齊妙一起買了很多禮物拎到寵物店來。
蘇璃這才見到了齊妙本人。
她長著一張圓圓的娃娃臉,明明成天被關在屋子裡缺乏運動, 身材卻保持得很苗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