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頁
今天,坐在七生對面,寫一個關於蒲公英的故事。
七生對“英”這個字永遠有著釋不掉的情結。從她十一歲起,蒲公英這種植物就成了她唯一喜愛的一種花了——倘它勉強還可被稱為花的話。
七生不喜歡花,相形之下,她更喜歡樹,哪怕生得再細弱,也是枝是干,而不是莖;哪怕生來是個筍包,也總有一日要拔節抽條,長成一片娑婆的陰涼。
她偶然聽到過那麼一首歌,《蒲公英的約定》,開口第一句就是“小學籬笆旁的蒲公英”,把七生戳得幾欲落淚。末句是這樣的:而我已經分不清,你是友情,還是錯過的愛情。
七生知道,她分得清。那是她的愛情,真實卻不合時宜的,愛情。
今天的七生,你跟她談“初戀”,她會先想到冬生,那個一直和她兄妹相稱的,沒名沒分的少年。思量好一陣子,才反應過來:她的初戀,甚至是在遇到冬生之後才結束的。
她曾在陽光燦爛的午後逃課,到北沙莆杳無人煙的荒地里去。走那樣長的路,只為看一看那裡海一樣蕩漾的蒲公英。她在蒲公英花叢中一睡就是一下午,醒來時往往已有些低燒——她的體質遠沒有她刻意表現出來的那樣好。
她是知道的:逃了課之後,她完全可以在隔壁教室的窗前看到時英的臉,白皙的,清秀的,在有如天賜的陽光下,宛若一位天使。
實際上,七生會那樣喜歡雨欣,我私心認為,也和雨欣長得有些許像時英脫不開干係。至少他們是同一類型的人,而除卻他們二人,七生感情生活中的那些過客們,幾乎就再不能找到共同點。
她像收集標本一樣消費著愛情,使那成為可以陳列的珍藏,最終,她成為我的標本,被我在和自己撥閒扯淡時,回味在茶餘飯後。
後來,當我聽到那首名叫《因為你愛上他》的歌時,我不由得想起了她。幸而那個執著於梨花燙的十八歲女孩,仿佛已經看破了紅塵萬丈,欣欣然地在一個人的世界裡痛飲狂歌,飛揚跋扈。
她不需要同情,也不在意批判,她只是站在那裡,觀音一樣地端端站著,舉重若輕地,把人生的險象環生踩成了朵朵白蓮。
第38章 放馬
雲松稍大點兒後,襯衫就成了標配。那以後他再跑圈時,跑一圈就解一顆扣子,直到跑完。訓練時動輒跑五圈十圈,若是五圈,跑完時就成了敞懷;若是十圈呢,解完再一圈系上一顆,跑完也就又重新全部扣好。
比賽時是要穿垮垮的大背心和讓七生反感之極的小短褲的(七生每每在那短褲里套上條絲/襪),因此沒有扣子可解。好在雲松最長也就是跑個四百,不過就那麼一圈,即便偶有參賽地的操場是三百米乃至二百米一圈的,也都不算太多,故此也兩不相礙。
《狂浪》在抖音火了以後,七生給我唱了一首《狂浪生》。她是娃娃音,和她那頭姬里姬氣的綠色短髮不是很搭,和她黑白撞色的大碼男裝更加不搭。
七生至今記得他們的QQ號,冬生的,正綾的。她甚至不記得她自己的。
人家都說:不經苦厄,不信神佛。
可七生信,她沒受過什麼苦時就信。山寺里不點香時,她也能看見繚繞的佛煙,金光閃閃的,她無端地知道,那是自佛祖的發間升起的。
雲松是徹頭徹尾的無神論者,嘴裡常嚷的是中二兮兮的“我命由我不由天”。七生對唯物者向來沒有態度:人家看不見,在他們的世界裡便是沒有,無可厚非。
但七生受不了的是這樣一種人:在他們的世界觀里,好似信了鬼神之說的都是腦殘;凡與宗教沾了邊的東西,無論如何都只是封建糟粕,毫無意義。
“其實嘛,那可是文化裡帶來的東西。”七生說。
她是頗有些文化自負的,總認為中國的文化是世上頂頂好的,甚至佛教也是傳到中國以後,才變得這樣好。
早先上體育課時,體育老師一進門,七生準保第一個跟白頭髮的體育老師打招呼:“林哥來啦?”
她是南沙莆多年不遇的女體委,廣播操下了,接著要上體育課,七生站在隊伍最前頭,把手一招,“走!”接著第一個走向操場。
上課了,青林老師說她:“跟個土匪頭子似的。”
七生就是喜歡當土匪頭子,她喜歡青林老師放馬式的教學方法。
“以後,恐怕再也見不到了。”
七生嘀咕著。你很難知道她說見不到的,究竟是青林老師,還是那些愛放馬的人們。
“我把這些事告訴你,算是給我自己一個交代。從今往後,我也就可以馬放南山了。”
第39章 與奪
那陣子時興一套話,其中有一句:終是莊周夢了蝶,你是恩賜也是劫。
七生不吃這套,按她的說法,應該是:終是莊周開了葷,昧著良心燉了鯤。
可那到底是嘴硬。七生的這個劫,從她丁點小的時候,跟著她爹去賣糖炒栗子時,就已是逃不掉的了。
“渡我,棄我,予我,奪我。從前,我不欠著他的,往後,我也不缺著他的。”
這是七生講完她和正綾的故事時,所作的總結陳詞。
我不懂,她對正綾,何以來的這樣深切的恨——她甚至不恨從頭到尾讓她白瞎了好一份心氣的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