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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的父母見過面,文彥的爹娘嘴上不說,心裡卻不樂意他們好。七生的名聲太差勁:十里八鄉打架鬧火時常有她,四汀更是把她跟孟文琛並稱“雙孟”,還說她那個“騷”勁兒還要賽過孟文琛。
七生爹問七生意見,七生說,爹我跟你說實話,我就玩玩。
七生爹沉默一會兒,“行,你高興就行。”
七生是聽王越說的:文彥是他爹娘撿回來的孩子。他二老四十歲了還沒有兒女,偏生就在村頭那片桃樹林裡發現個孩子。這能不是天意嗎?他們立即把孩子撿回了家,當自己的孩子養起來。
在七生的夢裡,七生甩文彥的那天,下著很大的雨。
“我被命運折磨,所以不信鬼神。我被父母拋棄,所以不信親情;被兄弟背叛,所以不信友誼。”
文彥在雨里吼得歇斯底里:“孟七笙,我謝謝你,讓我連愛情也不信了!”
七生站在雨里,像看神經病一樣看著他,想不通他為什麼非要拉著她跑到雨里去。
而實際上,七生只是在QQ上輕描淡寫地告訴文彥:“分了吧,我不喜歡你。”
文彥接近死纏爛打地挽留了她好幾番,得到的回答都是不行。最後,他給七生留下了那段話——那是他真正的心裡話。
其實,還不止。
他是棄嬰的事,是由七生揭開的窗戶紙,從此,文彥開始對親情患得患失;他和好兄弟冬生反目,也是因為他們愛的是同一個姑娘。
是七生毀了他的一切,以她慣有的,隨心所欲的姿態。
忽然地,七生又想起一件事。
七生有次戲言,問合歡怎樣分手最合理。合歡說:“以我多年看偶像劇的經驗,下大雨時分最好。”
“為啥?”
“哭起來看不出啊。”
“卵用沒有,我又不哭。”
但是,對方會哭啊。
七生表示理解。她又想起更遠的一件事。
那時候,七生初二才畢業,在正綾的安利下上了他阿姨家的補習班,文彥二話沒說就也報了那個班。
他每天都在高莊村頭等七生一起上補習班,有一天,下了很大的雨,七生看一眼外頭的天,關上窗就睡倒在床上。她風濕,雨天打死不出門,連學都可以不上。卷縣雨水少,她因天氣曠課的次數倒也不多,所以並沒引起校方的大幅不滿。
文彥在雨里拄著村前那棵老槐,等到地老天荒。
從中午十二點半等到一點,文彥不得不出發去補習班了。回家後就發了高燒,幾天都沒好。
初三要分班,文彥滿懷期待。他希望初三能和七生分在一個班。
然而上天卻跟文彥開了個莫大的玩笑:七生,冬生,正綾,王越,雨欣,全在初三(1)班,而他,在五班。
造化弄人大概就是這個意思,本來就抓不住的人,現在好像更留不下了。
七生喜歡水,文彥就常陪著她到河邊去逛。在河邊的亂石灘上吃七生爹做的燒餅,喝成打的啤酒。
有時候下了雨,文彥會把外套給七生披,自己穿T恤回家。七生心安理得地披著文彥給的衣裳,回家後幫他洗淨晾乾。
他們有許多身情侶裝,許多雙情侶鞋,都是文彥操持著買的。甚至七生中考時穿的那件,都是和文彥的情侶背心。
文具也都是情侶款,一般是七生用白的,文彥用黑的。
但七生的筆袋裡有一支很舊很舊的自來水筆,白色的,筆蓋上頂著一顆萌萌的小骷髏。那也是情侶款,不過它的另一半,在冬生那裡。那是七生從初一用到初三,且之後一直用了下去的。
七夕節,七生會和冬生煲兩小時的電話粥,然後告訴文彥:她困,要睡了,不跟他出去玩了。
他們在一起十五個月,文彥花在七生身上的錢和心思,數都數不清。可是七生啊,到底還是不領情。
自然地,七生根本懶得告訴文彥,那次跟他去KTV,她險些就被人給強上了。那天,是冬生把她救了出去。
她知道這事怪不得他,但她還是覺得,這段徒有其表的戀愛,該結束了。
那時,孟文琛已經嫁人,早不是當年的混世小毒後了。
七生就那樣,在冷雨中離開了文彥,只留給後者一個決絕的背影。
謝謝,你很好,但是,我不要。
第23章 予命
冬生周末通常是出門捉妖:就在他們村那片桃林,裡面什麼都有。七生跟冬生混熟了以後,也時常去看他捉妖,有時候穿著正經八百的金色道袍,有時候拿著桃木劍。其實七生知道,他只是為了好看。
有七生在的時候,冬生的捉妖就成了單方面的碾壓。七生那一身的煞氣,人類感知不到,其他東西卻敏感得緊,很多道行不高的小妖,碰上她直接就化了。關鍵是七生的陰陽眼,能看清妖怪的具體方位,不像冬生,要一大把一大把地燒符紙定位。
七生總想不通,冬生為什麼一定要捉妖:人和妖兩界,明明是可以互不干涉的。
冬生說,祖傳的手藝,不能丟了;總不練,手會生。
七生很小時就知道一個成語:屠龍之技。
就像我們不能因為世間不再有龍就看不起屠龍的勇士一樣,降妖除魔的人總是要有的,因為誰也不知道哪一天,他們就會被世界所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