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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居然會在一個陌生的男人面前洗腳——她只希望這是場噩夢,能快些過去,快些忘掉。
突聽蕭十一郎道:“把你受傷的腳抬起來。”
這次沈壁君並沒有反抗,她好像已認命了。
?這就是女人最大的長處——女人都有認命的時候。
有許多又聰明、又美麗的女人,嫁給一個又丑又笨的丈夫,還是照樣能活下去,就因為她們能夠“認命”。
有很多人都有種很“奇妙”的觀念,覺得男人若不認命,能反抗命運,那他就是英雄好漢。
但女人若不認命,若也想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沈壁君足踝上的傷口並不大,只有紅紅的一點,就好像剛被蚊子叮了一口時的那種樣子。但紅腫卻已蔓延到膝蓋以上。
想起了那可怕的“孩子”,沈壁君到現在手腳還難免要發冷,她足踝被那“孩子”踢中時,絕未想到後果竟是如此嚴重。
蕭十一郎已將嘴裡咀嚼的藥草吐了出來,敷在她的傷口上。她心裡也不知是羞惱,還是感激。
她只覺這藥冰冰涼涼的,舒服極了。
蕭十一郎又在衣服上撕下一塊布條,放到水裡煮了煮,再將水擰乾,用樹枝挑著送給沈壁君,道:“你也許從來沒有包紮過傷口,幸好這還不是什麼困難的事,你總該做得到。”
這次他話來說完,頭已轉了過去。
沈壁君望著他高的背影,她實在越來越不了解這奇怪的人了。
這人看來是那麼粗野,但做事卻又如此細心;這人說話雖然又尖銳、又刻薄,但她也知道他絕沒有傷害她的意思。
他明明是個好人。
?奇怪的是,他為什麼偏偏要教人覺得他不是個好人呢?
蕭十一郎又哼起了那首歌,歌聲仍是那麼蒼涼、那麼寂寞、你若看到他那張充滿了熱情與魔力的臉,就會覺得他實在是個很寂寞的人。
沈壁君暗中嘆了口氣,柔聲道:“謝謝你,我現在已覺得好多了。”
蕭十一朗道:“哦?”
沈壁君笑道:“想不到你的醫術也如此高明,我幸虧遇見了你。”
蕭十一朗道:“我根本不懂什麼醫術,只不過懂得怎麼才能活下去。每個人都要活下去的,是不是?”
沈壁君慢慢地點了點頭,嘆道:“我現在才知道,除非在萬不得已的時候,否則沒有人會想死的。”
蕭十一郎道:“非但人要活下去,野獸也要活下去。野獸雖不懂什麼醫道,但它們受了傷的時候,也會去找些藥草來治傷,再找個地方躲起來。”
?沈壁君道:“真有這種事?”
蕭十一朗道:‘我曾經看到過一匹狼,被山貓咬傷後,竟逃到一個沼澤中去,那時我還以為它是在找自己的墳墓。”沈壁君道:“它難道不是?”
蕭十一郎笑了笑,道:“它在那沼澤中躲了兩天,就又活了。原來它早已知道有許多藥草腐爛在那田澤里,它早已知道該如何照顧自己。”
沈壁君第一次看到了他的笑容,似乎只有在談到野獸時,他才會笑。他甚至根本不願意談起人。
蕭十一郎還在笑著,笑容卻已有些淒涼,慢慢地接著道:“其實人和野獸也一樣,若沒有別人照顧,就只好自己照顧自己了。”
人真的和野獸一樣麼?
?若是在一兩天之前,沈壁君聽到這種話,一定會認為說話的人是個瘋子!但現在,她卻已忽然能體會這句話中的淒涼辛酸之意。
她這一生中,時時刻刻都有人在陪伴著燭、照顧著她,直到現在她才知道寂寞與孤獨竟是如此的可怕.
沈壁君漸漸已覺得這人一點也不可怕了,非但不可怕,甚至還有些可憐,她忍不住想對這人知道得更多些。
人們對他們不了解的人,總是會生出一種特別強烈的好奇心,這份好奇心往往又會引起許多種別的感情。
沈壁君試探著問到:“這地方就是你的家?”
?蕭十一朗道:“最近我常常住在這裡。”
沈壁君道:“以前呢?”
蕭十一郎道:“以前的事我全都忘了, 以後的事我從不去想它。”
?沈壁君道:“你……你難道沒有家?”
蕭十一郎道:“一個人為什麼要有家?流浪天下,四海為家,豈非更愉快得多?”
當一個人說自己寧願沒有家時,往往就表示他想要個家了!只不過“家”並不只是間屋子,並不是很容易就可以建立的——要毀掉卸很容易。
沈壁君忍不住輕輕嘆了口氣,道:“每個人遲早都要有個家的。你若是有什麼困難,我也許可以幫助你……”
蕭十一郎冷冷道:“我也沒有什麼別的圍難,只要你肯閉上嘴,就算是幫我個大忙了。”
?沈壁君又愣住了。
像蕭十一郎這樣不通情理的人,倒也的確少見得很。
就在這時,突聽一陣腳步聲響,兩個人匆匆走了進來。
?這破廟裡居然還會有人來,更是令人想不到的事。
只見這兩人都是相貌堂堂、衣衫華麗,氣派都不小。佩刀的人年紀較長,佩劍的人看來只有三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