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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就鬧完離婚,這樣一天的份例都不會少了!

    扳著手指頭精打細算,因為早安吻晚安吻都想要,所以只捨得鬧一天離婚的祭司大人

    薛媽媽再次關注到了奇怪的地方:「可是凌凌,離了婚就不能接吻。」

    沈凌:「……」

    「離婚之後我再吻你的話,可以算猥褻婦女罪,會被關進監獄的。」

    沈凌:「……那你就去進監獄!誰管你!反正已經離婚了!」

    「既然已經離婚,我就不會吻你,可我進監獄的前提是吻你……」

    沈凌:「……」

    「綜上所述,凌凌,別鬧離婚。」

    沈凌:「……」

    她被丈夫這重點奇異的勸和方式震驚了,一時不知道自己的脾氣還該不該鬧下去。

    第一僕人表情格外誠懇,屬於成熟男人的眉眼相較夢裡的那個少年削減了許多雌雄莫辨的艷美氣質,多了些沒有菱角的柔和感。

    但沈凌知道這只是因為他已經能夠控制自己周身的氣場收放,長期低調的生活讓薛謹習慣了刻意削減自己的存在感——

    幾天前沈凌見過他獵殺的樣子,一個多月前沈凌見過他在燈下眼帶紅痕的樣子,一年前沈凌見過他沒戴眼鏡從浴室里走出來的樣子。

    她知道,這個人所擁有的動人心魄的那份美,早就比他少年時更甚。

    染上成年男性某些時刻的色氣時……更是能輕易令她腦子發昏。

    如果加上長長的佩珍珠的紅流蘇耳墜。

    如果加上從發冠上垂下的粒粒的黃玉。

    如果加上袖尾的白鈴鐺,如果加上那套繡著金紋的越嚴實越想扒下來的紅袍……

    穿成這樣,在紅燈籠和紅蠟燭里,對別的新娘伸出手。

    ……呸!

    越想越氣,越想越氣,沈凌的脾氣立刻順利鬧下去了:「離婚!離婚!我不管!我要和阿謹鬧離婚!阿謹是混蛋!」

    薛先生:???

    【數小時後】

    「所以你就被趕出來工作了。」

    而且在工作間隙苦大仇深地找我叨叨。

    艾倫面無表情:「你知道我沒有結婚,還是個單身狗吧?」

    你和老婆煲長途電話粥時突遭誤會被鬧離婚,然後又被你老婆的貓撓了好幾爪子——這種打情罵俏沒啥屁事的小細節不要和我分享好嗎?!

    話說還有先要求早安吻晚安吻親個夠本,親完了再鬧的離婚方式嗎?

    這是什麼秀恩愛的離婚方式?欺負沒結過婚的嗎?啊?!

    可事實上我不是被老婆在電話里罵了,我是和老婆面對面交流時被罵,還正面又補了幾爪子。

    可親也是面對面親哦

    薛先生抑鬱地摸摸臉上的紅痕,沈凌今早生氣時撓的幾爪子正巧和她昨晚說夢話時撓的幾爪子重合了,所以不管他皮再厚,這些紅痕一時半會也消不下去。

    妻子撓完了就登登登踏著小靴子去打工,現在想必是換上了和女僕裝差不多的工作服,去對那些搶著給她小費的男客人端茶送水。

    而且她這次離開時還明目張胆地把戒指「啪」一下扔在玄關鞋柜上的鑰匙籃里,表示「鬧離婚期間我才不戴戒指呢,在家裡也不戴」,第一次毫不心虛地跑出去了。

    被這樣鬧離婚的薛先生很委屈。

    委屈死了。

    「我根本就不知道她氣什麼。非要說我和其他女人辦過婚禮。」

    首先,他沒和任何女人辦過婚禮;

    其次,沈凌根本就不喜歡婚禮。

    既然是她不喜歡的東西,這又有什麼好生氣的,結婚的時候自己硬是把沈凌拖進婚紗店,她那不情不願就差抱著柱子哭的架勢,完完全全向他闡釋了「沈凌討厭婚禮」這個事實。

    如果不是凌凌這麼討厭婚禮蜜月之類的人類習俗,他第一時間就辦了,能收份子錢的機會絕對……

    對份子錢念念不忘的屑中之屑

    艾倫聳聳肩。

    「你確定你沒和任何女人辦過婚禮?」他意有所指,「有段時間,我們感覺你天天都在準備婚禮。」

    「相親當然要準備婚禮,相親的最終目的本就是結婚。」

    薛謹搖搖頭,「但我那個時候連結婚的對象都沒有,『準備婚禮』也只能做做大環境的市場調查,比對哪家的地毯耐髒好洗,哪家的酒水物美價廉,哪家的婚宴菜單便宜……」

    這才是你「準備」的重點吧,你以為婚禮是什麼,去菜市場和老闆砍價買豬肘子嗎。

    艾倫誠懇道:「幸虧你沒有和女人辦過婚禮。」

    否則你對象一定會讓你血濺婚禮現場。

    「不不不。」

    曾經在相親市場中經歷大風大浪的男人很有經驗:「一場婚禮對女人的作用,最主要的是穿上婚紗在親戚朋友眼前炫耀幸福。在該省的地方節省,在重點的地方砸錢,她們就注意不到了。如果你給結婚對象買一件價格百萬以上的純手工刺繡婚紗,她就絕不會注意到腳下十塊錢用筆塗紅的塑料毯子。」

    艾倫:「……」

    大哥你都要買百萬以上的婚紗了還捨不得買十塊錢以上的毯子嗎?!

    還是拿筆塗紅的毯子?

    大概是收到了他滿臉的疑問,薛謹頓了頓,又補充道:「我很擅長塗色。絕對塗到賓客看不出來那是被塗紅的塑料毯。如果水彩筆太容易被發現,摻一點雞血效果也很好,還自帶凝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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