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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姐,首先,這是孟小姐的東西。你親手把她撓了出去,就說明你討厭她,對不對?我當然贊成你把這個東西變成你的戰利品,但它已經被孟小姐使用過了,上面可能有孟小姐的氣味……我能把這個舊粉餅還給孟小姐,再給你買一個新的嗎?」
沈凌沒說話。
但她用力抿著嘴,胸口一鼓一鼓的,似乎氣得不輕。
薛謹更加放緩了聲音:「沈小姐,我買回來的會和孟小姐的這份粉餅一模一樣,都是同樣的質地,同樣的顏色,同樣的氣味,一戳也會冒出白色的小粉末……」
沈凌大聲打斷了他的勸說:「放我下來!」
……咦,說到這地步還沒好嗎?怎麼好像更生氣了?
薛謹沒見過沈凌這個樣子,他半是疑惑半是謹慎地把被提起的姑娘的放下了,還特意放在了那塊翻倒的粉餅旁。
算了,如果沈凌真的對這個東西很執著,讓她留著也……
被舉起的沈凌重新降落在沙發墊子上。
而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揮起爪爪,「啪」地把粉餅擊落在地。
——餅落粉散,白色從茶几塗到地毯,金屬外殼還被摔出了一個凹坑,慘得像個被拋棄的孤兒。
薛謹:「……」
他第一次認識到,沈凌再怎麼像孩子也是個女人——而女人的心思對他向來變幻莫測,揣摩不透,胃疼頭疼。
「我生氣了!」
沈凌憤怒地宣布,跳下沙發時又重重踩了一腳可憐的粉餅,便嗒嗒嗒地跑向了廚房。
她在廚房裡打著轉大喊:「我要吃小黃魚!我生氣了!我要撓東西!我還要吃小黃魚!」
「沈小姐,冷……」
「你討厭!阿謹討厭!討厭討厭討厭!不要叫我!不准這麼叫我!」
「沈小姐……」
「不!准!這!麼!稱!呼!我!」
對方此時仿佛到達了憤怒的極限,原地站定,揮舞著手臂揮了半晌,臉漲得越來越紅越來越紅——
最終,好哄、幼稚、任性貪玩卻從來沒怎麼違背他的姑娘,前所未有地爆發了。
她「哇」地嗷了一嗓子,「嗖」地蹦出了耳朵與尾巴,「唰唰唰」地爬上了廚房流理台,「乒鈴乓啷」跳上了流理台上的收納矮櫃。
沈凌縮在矮櫃頂部,抱著自己的膝蓋,耳朵和頭髮一起炸成了金色的毛茸茸,尾巴上的毛也根根豎起——
「我!要!」她凶神惡煞地宣布,「把!台!子!上!的!杯!子!全!都!推!下!去!」
薛謹:「……」
一時之間,做丈夫的竟然不知道自己是上去哄勸好,還是掏出手機攝像好。
最終,他後退一步,側過臉,避開了這兇猛可怕的畫面。
「請便,沈小姐。柜子里都是防摔的環保材料杯……推的時候小心不要從流理台上摔下來。」
【數小時後】
沈凌這場氣生得格外持久。
她生著氣吃完了炸蘿蔔絲丸子,醋溜圓白菜,圓白菜爆羊肉片,蘿蔔火腿豆腐湯,孜然小羊排——全程板著臉,鼓著嘴,只有一動一動的耳朵能看出她吃到每道菜時的心情;
她生著氣玩自己的樂高艾爾莎,樂高蝙蝠俠,並用芭比娃娃玩具屋裡的小汽車擊打了一個類似紫色小雞的橡皮玩具——並在擊打過程中不停地用炸起的尾巴毛去扎薛謹的手臂,拼命暗示自己真正在擊打的對象是誰;
她生著氣坐在薛謹旁邊固定觀看每天一集的《孤獨的美食家》,每看到一道美食出場時就會惡聲惡氣地宣布「我要吃」,然後用弓成月牙的腳去夠桌上薛謹的採購小本子,在伸腳嘗試了N次依舊沒能在穿襪子的情況下夾住這本本子後,自暴自棄地用腳把本子踢到了薛謹的手裡。
——最終,在沈凌生著氣擊打自己的毛絨兔子娃娃時,薛謹覺得自己必須做點什麼了。
第一個原因是他的手臂因為一直舉著手機攝像所以稍微有點酸;第二個原因是手機攝像的內存滿了,他有種衝出門去買單眼相機的衝動;第三個原因是他不想年紀輕輕就死於失血過多,沈凌每一種發脾氣的方式都對獵魔人造成了前所未有的衝擊。
「沈小姐,我們現在就出門給你買新粉餅,不要再生氣了,好不好?」
「哼!」
——於是他們破天荒在晚上七點後重新走出家門。
十五分鐘後,薛謹看著沈凌生氣地捧過肯德基甜筒冰激凌,生氣地一大口咬下,又因為被冰到而扭著眉毛吐舌頭,後續進食方式改成了生氣地舔舔舔。
真是不得了的生氣方式啊。
薛先生平和地舉起了新買的單眼相機。
作者有話要說:薛先生:因為生氣狀態太可愛所以想哄貓的心搖搖欲墜.jpg
有人能猜出貓貓為什麼生氣嘛?
(本來打算這章就揭曉噠,但是因為今天三次元有點意外只來得及碼這點了,評論過70明天爆更~)
第31章 第三十一隻爪爪
第三十一隻爪爪
【祭司。】
【祭司。】
【您……】
【祭司。】
——沈凌一直知道, 自己是獨一無二的。
所有的低等生物都是她的僕人,所有的僕人都渴望她的賜福,所有希望被賜福的僕人都會把她捧為獨一無二的珍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