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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渣爹不渣

    每年的6月7號和8號,無疑是廣大高三學子和家長們最緊張的日子,儘管葉秋和陳文兩夫妻手裡已經積累起數百億財富,告訴自己就算女兒考砸了也沒關係,但真到了這天的時候,還是避免不了焦慮。

    倒是葉蔓蔓自己,似乎心有成竹,一臉的風輕雲淡,有條不紊的整理著自己的身份證、准考證等考試必備品。

    葉秋看著已經亭亭玉立的女兒,仿佛又看到了當年還是三頭身的她抱著自己小腿撒嬌時候的樣子,轉眼間,孩子就長大了。

    女兒完美的繼承了他和妻子的優點,濃眉大眼、秀鼻高挺、皮膚白皙、鵝蛋臉、身材頎長,標準的美人坯子,此時的她梳著高馬尾,穿著妻子公司新出的少女品牌白色連衣裙,腳踩一雙小白鞋,比電視裡的明星還出眾。

    他和妻子雖然已經家喻戶曉的成功企業家,但是兩人一直沒有讓女兒出現在鏡頭前,本來想送女兒出國讀書,但是蔓蔓執意參加國內高考,想著如今國內名校也在世界排名前幾位,也就沒有強迫。

    而且就算考差了也沒關係,還有一個房地產帝國和一個時尚帝國等著她繼承呢!

    「爸、媽,你們就別擔心了,老師說了,只要我發揮正常,清大和京大是沒有問題的。」葉蔓蔓給了兩人一人一個擁抱:「你們就在家等著,考場又不遠,我和阿恆哥哥直接過去就是了。」

    阿恆哥哥,又是阿恆哥哥,叫的這麼親熱!葉秋承認他吃醋了,不過兩家已經決定高考過後就給兩個孩子訂婚,他也沒理由阻攔。

    「叔叔、阿姨好!」凌恆在門口輕輕敲門,走了進來。

    已經十八歲的他身高要比葉秋高一點,大約一米八五,臉上鋒利的稜角像極了他的爸爸凌致遠,平時待人禮貌卻又帶著疏遠,也只有在面對葉蔓蔓的時候,五官才漸漸溫和。

    早兩年,凌致遠已經調離省城去了京市,只剩凌恆一個人還住在隔壁的院子,平時都在葉家吃飯,和葉秋、陳文夫婦非常熟悉,也早已習慣未來丈母娘的熱情和未來岳父的冷眼。

    「爸、媽,那我們就先走了。」葉蔓蔓十分自然的將書包遞給凌恆背著,歡快的出了門。

    凌恆微微揚起嘴角,十分克制的強迫自己不要在未來岳父面前牽小女友的手,不然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轉身,留給葉秋一個冷漠的背影。

    「兒大不由爹啊!」葉秋長嘆一口氣,顯得落寞極了。

    「行了,別在這裝了。」陳文好笑的拍了一下丈夫的背:「我看凌恆這孩子很不錯,家世好,他爸媽我們又都認識,都是明事理的人,這孩子自己又努力,對你女兒也死心塌地,將來把蔓蔓交給他,我很放心。」

    「是不是著急了點,咱們女兒還有一個多月才滿十八歲呢,太便宜這小子了。」葉秋暗恨,怎麼當初被他爸這麼一忽悠,自己就答應了呢!

    「行了,都是早晚的事,你要老拖著不鬆口,女兒還不得跟你急,你捨得嗎?」陳文瞥他一眼,這口不對心的,要不是他自己真對凌恆滿意,怎麼可能凌致遠夫妻提了兩次就答應了,還一直將凌恆當繼承人培養,心裡明明對那孩子滿意的不得了,就是嘴上不肯承認。

    「我這一輩子就這一個寶貝女兒,我怎麼捨得她不開心。」這也正是他明明承認凌恆的能力卻一直沒有好臉色的原因,女兒才這麼點大呢,就被這個臭小子騙走了。

    「走吧,反正今天咱們也沒事,去公司轉轉。」陳文拿著包,在門口換鞋。

    如今陳文的服裝公司已經是省城的納稅大戶,底下的知名服裝品牌就有數十個,更別提後來發展起來的箱包、皮鞋、手錶、香水等,已經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時尚產業鏈,甚至在國際受追捧的成度,也不亞於意國、星國等老牌品牌。

    除了每年固定的新品發布會和走秀活動外,陳文每年都會邀請國際超模、時尚達人、影帝影后以及社會名媛等出席她舉辦的時尚慈善晚宴,每一年被邀請的人都以接到邀請函來參加這場號稱東方時尚奧斯卡而自豪。

    而陳文,也被國際上譽為東方時尚教母。

    聽到這個外界給她的稱號的時候,別人覺得理所應當,她自己卻笑了半天,誰又能想到,十五年前的她,還是一個穿著土襯衫和灰褲子餵豬的村婦呢?

    時間真的過得太快了,她非常感謝自己的丈夫,沒有將她約束在家相夫教子,反而非常支持她自己的事業,相對於她來說,反倒是丈夫在家裡花的心思更多。

    於此,丈夫還創作出了高她幾倍的財產。

    有時候她真的覺得,丈夫就是個天才,能輕而易舉的解決所有家庭、工作上的麻煩,就像個天神一樣。

    她非常慶幸這輩子遇到了他,因為有他,所以自己家庭幸福、事業美滿,沒有任何的煩惱和憂愁,即使自己已經四十多了,看起來還和當年三十多歲的時候沒什麼兩樣。

    反倒是比她小兩歲的二弟妹和小了近十歲的葉小妹,看上去比她蒼老多了,這就是有丈夫疼,和沒丈夫疼的差距。

    而此時城北的一個小區,劉萍又在為下個月的生活費發愁。

    兒子才打電話回來,找她要兩萬塊錢打過去,這些年,丈夫雖然只是個保安隊長,但因為大伯哥的關係,一個月的工資也有兩萬五,是一般白領的幾倍還多。

    但是兒子的花銷實在是太大了,一個月的生活費至少要一萬,其間還找各種理由要錢,要是不給,兒子就發脾氣,說朋友瞧不起他。

    兒子的朋友她知道幾個,都是富二代,將來繼承家業的,要是真讓兒子沒錢花失了面子,又怕這些富二代不和兒子玩而因小失大失去這些人脈。

    但是丈夫一個月工資只有這麼高,生活費要出,他還要買煙買酒,根本剩不下幾個錢,進城這麼多年了,她處處精打細算,甚至不敢買一件稍貴的衣服,就這,丈夫和兒子還經常嫌棄她,不會管家,也帶不出門。

    但是這一切能怪她嗎?要是她丈夫能有大伯哥那麼能幹,自己還不是像大嫂一樣天天有保姆侍候,有貴重的化妝品塗抹,自己也能年輕個十歲穿著光鮮亮麗的出門。

    說來說去,還是丈夫沒用,要是她當初嫁的是大哥就好了!<!--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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