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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都不明白,那就是情商低到了極致,她必須得給扣分了!
不過,哪怕是有了心理準備,聽見沈之初承認喜歡她,她還是心裡有點美滋滋的,臉忍不住有點紅了。
長這麼大,不是沒有男孩子和她表白過。
畢竟她長的好看,成績不算頂好也不算很差,家裡條件也還不錯,不少男生都喜歡她。
但是長這麼帥的,以前還真沒有呢。
周君怡假裝生氣的「哼」了一聲,道:「你之前怎麼一直不說?我早看出來了,但是你一直沒表態。」
「……?」沈之初有點懵,「表態?我以為我們有婚約在,不用的……」
他一直覺得他們倆是未婚夫妻,不用說那句話,只要對周君怡好就行了。所以周君怡有什麼事情,他都會儘量幫忙。
他覺得這就是兩個人之間的默契,怎麼也沒想到,周君怡一直介意這個。
「怎麼能不用?你不說,我要是沒看出你喜歡我,我就會以為,你只是因為我是你未婚妻,才對我好的。那我心中就得忍不住胡思亂想了,過去十幾年周三妞才是你未婚妻,你是不是對她也很好。」
「那我再想,你這人就挺隨便的,誰是你未婚妻,你就對誰好,那改天我不是你未婚妻了。你轉頭就對別的女孩子好去了?」
沈之初:「……???」你們女孩子竟然會想這麼多的嗎?
周君怡小聲嗶嗶:「而且今天還是我逼著你說出來的,不然你還想著要矇混過關呢。」
「對不起,我是真的不知道。而且……我也不太好意思說這些話。」沈之初的耳朵還是有些紅,「那你呢?你對我是怎樣的態度?我表態了,輪到你了。」
周君怡:「……」你自己表態磨磨唧唧,現在還要我立刻說?
周君怡的小臉有點紅,她低著頭,仗著自己個子沒沈之初高,就想遮住臉上的紅暈,不被他看見。
殊不知,她也就比沈之初矮了二十公分,再加上鞋子,也就不到一個頭的身高差,兩人站的也不算太近,沈之初看的清清楚楚的。
「我……我有一點喜歡你。」周君怡小小聲說完,立刻道:「不早了,趕緊去圖書館吧,不然去遲了沒看多久書就得回寢室了。」
「不著急,看書不是要緊事。」沈之初卻很執著的問:「只有一點嗎?」
「不然你還想要有多少?我們平時也沒怎麼見面相處,能有多喜歡?」周君怡嫌棄的看著他。
還不都是因為他一直不說出口,所以他們倆平時見面也就是有關生意上的事情聊聊嗎?
都沒怎麼認真相處過呢,要說很喜歡,那肯定是沒有的啊!
沈之初想想,覺得也是,道:「那以後我們經常一起看書。」
對於這個年代的大學生來說,「約會=一起看書」的想法很常見。
畢竟現在沒什麼娛樂可言,電影倒是有,但是像素極其低,周君怡覺得看著應該會很模糊才是。
哎可惜了不能讓人知道她的空間。
否則,直接把沈之初拉她空間裡一起看電影多好?
「行行行,現在就去圖書館。」
說著,兩人便並排朝著圖書館走去。
以前,兩人走在一起時,距離還有點遠。
這個年代雖說不限制談戀愛,但是談戀愛的男女同志走在街上還是得注意點影響,不能太過親昵。
他們倆以前也都是兩人之間間隔著半個周君怡的寬度。
現在,卻是只間隔了一個拳頭的寬度。
周君怡微微側過臉,視線落在了他的手上。
想去拉他的手,但她手裡拿著書和保溫杯,沒手拉了!
而且她現在兩隻手都拿著東西,他也不好主動拉她的手吧?
周君怡有點糾結,他這個時間點送保溫杯,不太對。
耽誤他們倆處對象了都!
才沒走半分鐘,沈之初便道:「書我幫你拿吧?」
「哦,好。」周君怡只帶了兩本書,便海子街遞過去。
他便將書放在一起,一隻手捧著,按在身前,防止掉下,另一隻手猶豫片刻,還是伸過去,拉住了她的手。
⁄(⁄ ⁄•⁄ω⁄•⁄ ⁄)⁄周君怡:「……」這呆子總算是有點開竅了!
沈之初抓著她的手,感覺她的手小小的,握著還挺舒服。
他沒忍住,輕輕地用手指摸了下,滑滑的。
⁄(⁄ ⁄•⁄ω⁄•⁄ ⁄)⁄周君怡:「……」媽媽!你未來女婿占你女兒便宜啊!
周君怡不甘示弱的用手指撩了下他掌心。
你以為就你會嗎?哼!
沈之初:「……」
兩個人不是臉紅就是耳朵紅。
好在這個時間已經過了晚飯的時間點了,走在路上的學生人數很少。
周君怡能感覺到,沈之初的手雖說大,但骨節分明。
或許和他這麼多年來身體不太好,人比較瘦也有關係,手上沒什麼肉,手指修長。
想到了之前他中暑後自己看見的他脫了衣服的模樣,她覺得,必須得給他多餵點聖泉水喝!
其實他現在身體狀況已經好了不少了。
之前暑假的時候,沈之初一直來家裡蹭飯,周君怡就趁機給他喝了不少聖泉水。
開學後,也偶爾給他送了牛肉湯,不說身體強壯如牛,至少不會動不動生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