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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是因為他是天命司的對頭,許多年來,鮮少有人敢正面叫板天命司,而眼前這人竟敢在老虎尾巴上拔毛,即便不是義士,也定是個勇士,樂嵐對他不禁有些惺惺相惜。
那人又重複了一句:「我不是歹人,只是被仇人追殺,負傷難行,不得已才借貴府一避,姑娘放心,待傷口止住了血,我便會自行離開,不會給貴府增添一絲麻煩。」
對方說話客氣,樂嵐也不好直言拒絕,正所謂猶解倒懸、濟弱扶傾,讓他在此療個傷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她頷了頷首,道:「你放心,我沒有要趕你走的意思,你安心療傷便可,只是……」
那人又道:「我來到此處時並無人發覺,不會引來追兵。」
樂嵐放了心,想要問他從天命司里盜得了什麼寶物,卻覺得直接發問不大合適,想找個委婉些的問法。
那人見她欲言又止,以為她到底不相信自己,扯了扯嘴角,語氣便有些刻薄起來,說道:「姑娘若還是不放心,大可以把這劍拿走,我沒了兵器,斷然害不了人。」
樂嵐本來心情好好的,覺得收留他一晚上無可厚非,誰料這人竟是個小心眼,好像不收留他,不相信他,就是多大的罪過似的。她張了張口,發現話不投機半句多,與此人無法交流,便也沒要他的破劍,冷哼一聲拂袖去了。
回去之後,她找來一些止血的傷藥,為了避免引人猜疑,她不敢勞煩侍女和僕人,自己親自把藥包了,又去了趟後院。
她到底心軟,這人已經身負重傷,她平白干不出落井下石的事情,罷了,就當她今天沒來過後院。
樂嵐覺得自己真是心寬似海慈悲有懷,玉帝若有眼,命格薄上少不了記她一筆功德分。
那人在她走後,開始動手清理傷口,樂嵐到時,他嘴裡銜著自己的劍鞘,正把一根細細的銀絲從自己的皮肉里拉出來。
那銀絲足足有三尺長,因為埋得太深,取出時必須將傷口切開,銀絲上寒光閃爍,沾滿血珠,在一片血肉模糊里冒出一點尖銳的銀光,像是一條吐露著獠牙的毒蛇,猙獰無比。
過程實在觸目驚心,看得樂嵐頭皮一陣陣發緊。
過了許久,那咬牙忍痛割肉,堪比時刮骨療傷的關二爺的壯士,終於悶哼一聲,將最後一寸銀絲從腹間拔了出來,帶起一串飛濺的血珠,他吐掉劍鞘,罵了一聲,這才留意到在門口僵立的樂嵐。
樂嵐把藥放下,揉了揉自己僵硬的頭皮,看著地上虬曲蜿蜒的銀絲問:「這……這是什麼?」
那人顯然沒料到她會去而復返,還給他帶了療傷藥過來,一時間有些反應不過來,愣了愣,才道:「一樣暗器而已。」
他的語氣輕描淡寫,仿佛剛剛破了個洞的不是自己的肚子,而是別人的。
把止血的藥敷了上去,這人似乎對方才的無禮有些不好意思,猶豫了片刻,說道:「我叫重鈞,天命司的緝拿令上通緝的就是我。我不是故意來到你們府里,只是看見這裡沒人,以為是個荒廢了的宅院,才進來躲躲風頭。」
樂嵐點了點頭,道:「我在通緝令上見過你的畫像。」
兩人互報了姓名,氣氛頓時和緩許多,樂嵐問:「你那日去天命司盜了什麼寶物?被他們這樣大張旗鼓地通緝。」
重鈞道:「實不相瞞,我原是徐州一處山寨的小頭領,從小沒爹沒娘,被恩人收養長大,前段時間,我打聽到母親以前曾是京城人氏,便想著來京城看看,沒準能找到以前的身世。可來了之後始終沒什麼頭緒,聽說天命司里有一面能根據信物找到主人的鏡子,我便想借來用一用,誰知他們不借,我只得自己動手去取了。」
他三言兩語間,將自己的身份家世抖落了個乾淨,可見此人要麼是個沒心眼的,要麼是個缺心眼的。他所謂的信物,是把斷了齒的玉梳,樣式十分普通,大街小巷隨處可見,樂嵐又是佩服他,又是可憐他,說了幾句安慰的話,囑咐他早些休息。
接下來幾日,她每天避開府里的下人,去給重鈞送些藥食和補品,他的傷口止住了血,漸漸能動彈了,便向樂嵐道謝作別。
即便頂著風頭,他還是惦記著尋母,稍一能活動,就往別處找人去了。
那隻綠毛鸚鵡在外面躲了幾天,不知何時又回到了它的鸚鵡架上,這回倒安靜了許多,也許是知道了教訓,不再多嘴吵鬧了。
樂嵐近日一直在等著相府的消息,沒心思跟一隻鳥翻舊帳,便默許了它待在窗台上,權當是件擺設。
自接到李未陽的求救信開始,至今已過了四天,李相對自己的兒子十分放心,接到消息的第一瞬間不是派人前往徐州救援,而是向驛站發了公文,確認李未陽是否真的走丟了,待消息核實後再做計較。
公文一來一往約莫需要四五天,她估摸著時間差不多了,便去相府打聽消息。
馬車剛剛上路,她便看見一匹馬往將軍府的方向奔了過來,騎馬的是相府的一個小廝,樂嵐曾多次在李未陽的跟班裡看見過他,料想是相府的人過來報信了,忙叫停車夫。
小廝看見了樂嵐,急忙趕上前來,行了個禮,樂嵐問:「李相是怎麼說的?」
那小廝笑道:「郡主無須擔心,徐州的回信已經到了,公子沒事,那封信許是手誤寫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