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頁
哦,那沒事了,肯定是她看守的錯。
-32-
所以,他從未見過她,她也同樣。
性別如何,長相如何,身材如何,聲音如何……通通不知道,但依舊是交流頻繁的好朋友。
畢竟他們之間並非始於外在的一切——僅僅是覺得對方「很有趣」,便聊起天而已。
只有分別的時候。
他遙遙見了一下她的背影,知道那是個黑色長髮、走路蹦蹦跳跳的女孩。
-33-
而那就結束了。
他猜她自始至終也沒見過自己,畢竟M不可能去望誰的背影——估計只記得那一串P開頭的編號,而且,估計事後只用抹除對那串編號的記憶吧。
-34-
P先生離開,邁入屬於自己的生活。
-35-
他亦沒有去特意記憶那個背影,他的朋友是否擁有美麗的長髮、嬌小的身材、蹦蹦跳跳的步伐並不重要——甚至對方是男是女也不重要——
他只記得和她曾有過的那些閒聊,她曾做過的瘋癲的行為,他們之間有過的約定,進行過的賭局或遊戲……
隔著監獄的囚室,他知道的所有關於這個靈魂本身的有趣、可愛、迷人。
無關性別,無關外貌。
他記得這些便足夠了。
-36-
所以P先生可以很肯定地判斷自己對她沒有戀愛感情——不怎麼關注她的外表,不怎麼在乎她的性別,甚至也不喜歡和她滾床單,她一動手扯他衣服他心裡就「呵呵,又來了」——
哪裡有這樣誕生的「戀愛感情」呢?
-37-
大概就只是那曾經的牢友情,和被她無數次丟開又撿起的無奈吧。
-38-
他們之間,真正如何開始,真正如何走到了這一步……
他實在記不清了。
是某家酒吧?是某個地下演唱會?是某條街旁邊避雨的小棚子?還是兇殺現場外灑滿陽光的台階?
P先生認為自己大概是記不清被她拋棄了多少次了,就像他永遠算不清自己的收入,那是個天文數字。
但是,她拋棄了他多少次,他們就會再重逢多少次。
-39-
每一次都是真正相遇,真正開始。
-40-
哦,但那無數次、無數次的再遇,倒不是出於偶然。
-41-
因為P先生是個保守的人,從他第一次被胡亂拽去一夜情後,就覺得,她應該負起責任來。
雖然沒有戀愛感情,但做了這種事,就不能再做朋友了。
既然不能再做她體貼又默契的朋友,他們就不能再簡單轉身,不能再輕鬆說拜拜。
——不就是無數次重新去尋找、等待、勾引她嗎,他很熟悉流程了。
-42-
他知道自己也吸引她。
就憑這無數次的重新相遇,她每一次都沒有提前走開。
第64章 做我男朋友吧?……
-1-
「……到了。就是這裡。」
M小姐探頭進去, 望著一整面牆的血點,不禁吹了聲口哨。
加上這個房間,她已經去滿整個十二個連環謀殺的現場了, 也能很明顯地看出——
這一系列案件的兇手, 是個拙劣的模仿犯。
-2-
用藥物令受害者失去反抗能力,在對方徹底停止呼吸後,再割出一道傷口,放出大量的動脈血。
兇手挑選的目標都是些沒有社會地位、沒有身份證明的人物, 下手前還會使用藥物提前令受害者們昏迷, 方便自己布置屍體, 屍體上只有刀痕沒有任何凌虐痕跡——
很明顯, 他是個懦弱、病態、自卑又敏感的人。
只有懦弱的兇手才會挑選這樣的群體、這樣的手法——
他試圖在這些社會最底層的人們身上找尋存在感與成就感, 卻又懼怕他們死前出現的哪怕一次的反抗,所以甚至不敢親自伸手抹去他們的呼吸, 只能讓藥物代替。
哦,他。
-3-
M不認為兇手是女人。
因為,很明顯, 十二個受害人中幾乎占了一半的妓|女們, 是因為「談生意」才會和兇手走到那樣偏僻的角落。
兇手就是她們深夜招攬來的客人。
自稱P的男孩對她描述那些女人被發現時的場面委婉又紳士,他用了「衣衫不整」這個詞。
……事實上,被發現時她們身上是否穿了衣服, 都是存疑的。
-4-
M小姐猜那些女人根本沒穿衣服。
她見得太多, 也很明白什麼時候是給妓|女灌藥的最好時機。
換做以前,她肯定會在聽見「衣衫不整」這個詞就嗤笑出聲的, 嘲諷對方沒必要的羞恥心的。
……但她卻莫名不是很想就這點繼續逗這個純潔的小朋友,想到和他討論某個沒穿衣服的女性,實在有點莫名不適。
呃, 也許是他太純潔了?
-5-
總之,這個兇手是個有些懦弱的男人。
但,之後,他對屍體所做的,他所設計的畫面……受害者昏迷、被放血……牆上濺的到處都是的血跡……
這手法,就像宰殺羔羊。
她說:「與其說是模仿死神,還不如說是……」
自稱為P的陌生男孩點點頭。
「更像是報喪女妖的手筆,對吧?」
M小姐不禁向他投去視線。<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