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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
林小玲握住他的手,「你也還是個孩子,別自責。你已經做得夠多了……」
那天離開時,少年給林歲送了一個風車。
「和爸爸媽媽在一起,好好生活。」
他說。
林歲點一點頭,朝著他離開的方向揮揮手:「哥哥再見。」
再之後,林歲的記憶有點模糊了,只記得媽媽和她說:「我們搬家吧。」
「為什麼?」
「這邊不適合我們住。爸爸也需要一個更安靜的地方養身體,對不對?」
「無論去哪裡,媽媽都在,沒事的,不用怕。」
林小玲忍著眼淚,蹲下來抱住林歲,輕輕拍著她的後背。
她像是在安慰林歲,又像是在借著懵懂乖巧的小女兒在安慰自己。
要活下去,要撐住。
還有女兒。她要堅強。
「對不起。」
她反覆說,「對不起。」
林小玲的眼淚大滴大滴地掉下來,情緒終於在那一刻崩潰。
明明知道不能在女兒面前暴露情緒。
明明約好了的,不要告訴林歲。
但是她還是沒忍住。
林歲怔了一會兒,接著緩慢地回抱住林小玲。
「沒關係媽媽。」
林歲學著媽媽拍她的樣子,拍著媽媽的後背,「剛好我也不想在這裡住了。我們換個新地方吧。」
那天晚上夕陽顏色很紅,把天邊都染成了血色。
林歲坐在一樓的台階上,想,我們是贏了吧?
書上說,邪不勝正。正義終究會打倒邪惡。
她對著手裡的風車吹了一口氣,十分確定地想。
肯定是的。
第十二章
很久以後。
林歲才意識到他們要搬家的原因,是因為爸媽需要把城市裡的那套房子賣掉,置換出一套在小鎮上的小房子,才能勻出錢給爸爸治療。
那個故事的結尾,只是所有人為她編織出的一場溫柔童話。
而實際上,他們沒有得到理應的賠償,沒有解決當下的困難,所有人殊死一搏換來的是滿地狼藉。
媽媽失去了工作,爸爸喪失了勞動力。
他們在這個城市處境艱難,只能搬到沒有人認識他們的新地方開始重新生活。
搬家後,林歲眼看著爸爸一天比一天沉默。
他曾經是很好的繪圖師。不僅畫圖好看,也寫得一手漂亮的字。
那場事故摧毀了他所有對未來的希望,也帶走了他引以為傲的工作技能。
「我想來想去,還是挺對不起你們的。」
終於在一天,林華平靜地對林小玲說,「我們離婚吧。對你,對歲歲都好。」
「為什麼離?誰說要離了!!」
林小玲那次罕見地發了脾氣,爭到最後,她的眼淚卻刷地一下掉下來,「你在想什麼呢?你道哪門子的歉?我說過了我們是一家人,我們是親人,我們就是要一起走下去的。」
親人。
此時十七歲的林歲默默根據對面發來的消息梳理線索邏輯,聽著她在語音里無助地哭訴自己在這個城市裡失去了唯一的親人,忽然想,這世上未必一定要有血緣才是親人。
爸爸和媽媽沒有血緣關係。但他們是親人。
我和爸爸媽媽也沒有血緣。但我們也是親人。
從基因上來說,我們三個人毫無瓜葛,但是命運將我們牽在了一起,把我們變成了世界上最親密,最信任彼此的一家人。
林歲:【姐姐,怎麼稱呼你?】
對面回:「我叫王麗,叫我麗姐就行。」
林歲剛剛查閱了一些關於工傷理賠的規定,回復道:【我認為我們確實可以告,也有必要告鍾家。但我畢竟不是專業的,我覺得還是要請律師來。】
王麗茫然道:「但我沒有請律師的錢啊?」
【家裡現在有積蓄嗎?可以先拿出來墊著。如果我們贏了,我們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我們的訴訟費和律師費用,這一筆實際上不需要我們支出。】
王麗猶豫了:「那,那話不能這麼說的呀,我們也有輸的可能性的吧?到時候如果錢要不回來,不就打了水漂了嗎。」
林歲也理解她的疑慮。
她家裡一定積蓄不多,不敢貿然相信自己這個年輕女孩,但同時她也不想放棄這個唯一能為她丈夫聲張正義的機會。
對於窮人來說,想討要公平是一條冒險的路。
對富人來說打官司不過花點小錢,更多是面子問題,而對於窮人來說,他們是在賭,賭把自己安身立命的家當放上天平,是不是能換來一場正義。
很多人會退縮,會猶豫。
這不代表他們懦弱,只是因為他們所承擔的風險太大了。
在尋求正義之前,他們也想活下去。
林歲回覆說:
【我立字據。】
【如果到時候輸了,我把所有的訴訟費和律師費賠給你。】
所以我來承擔這份風險。你不要怕。
……
林歲雖然這麼說了,但她其實身邊並沒有多少錢。
鍾家當然有錢,但她肯定不可能直接開口問鍾家要。
林歲先去旁敲側擊地問了鍾意:「我們平時,會發零花錢嗎?」
鍾意遲疑了一下,說:「他們有給我一張卡。但是我的每一筆支出明細他們都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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