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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原先是計劃逃跑的。
然而造化弄人。
當晚母子倆就悄悄收拾好行李,連夜離開,奈何體力透支的任母在精神狀態極度不好的情況下,恍惚中踩滑了跌入知千灣當場溺亡。
母親的葬禮上,董望書哭得肝腸寸斷,還說母親是他未過門的媳婦。
任昭明冷眼旁觀,摸了摸脖子上母親的遺物,根本不相信鱷魚的眼淚。
如果他真有一絲絲悔恨,就不該玷污母親身後名。
那年任昭明才四歲多,他能記得什麼呢?
他什麼都記得。
他討厭知千灣,他厭惡父親,他憎恨董望書。
沒有人能為母親討回公道。
包括他自己。
他恨不得董望書去死,但他不敢殺人,他曾做過無數次準備,幻想過一百種殺掉董望書的方法。
但是他不敢。
他懦弱。
他不配做母親的兒子。
任昭明每天都在自我厭惡中拉扯,一邊說自己還小,還有很多機會,不著急,一邊反感自己膽小懦弱無能,不敢為母報仇。
所以當天賜的機會突然降臨的時候,任昭明動手了。
董望書工作的地方是個生產火腿的小作坊,沒有監控,安全措施很不到位。
任昭明經常去幫忙,美其名曰不要工錢只要點邊角料拿回家改善伙食。
老闆自然很樂意,半大的小子雖然頂不上大用,但免費勞動力不要白不要,任昭明力氣不大腦子卻很靈活,還會上網學習新知識,很能幫得上點兒忙。
比如使用切割機代替手工切割就是他提出來的建議,果然大大節省了人力,提升了生產力,老闆開心員工也開心。
提建議的時候,任昭明還不滿十四歲,是個孩子。他只是無意間在老闆面前看了幾個視頻而已,購買機器是老闆自己做出的決定。
之後任昭明又耐心等待了三個月,然後在董望書的工位上,無意間漏了點兒機油。
一切看起來那麼水到渠成,充滿了意外。
當董望書右手手腕被割下來的時候,趁著雞飛狗跳的混亂現場,任昭明悄悄用豬肉替換了手掌。
當救護車送董望書去醫院,上了手術台,打開層層疊疊包裹右手的毛巾,一看,眾人都傻了眼。
媽的哪個腦殘拿錯了肉!
董望書躺在手術台上絕望地吶喊——
手呢?
我手呢?
眾人一陣兵荒馬亂,又呼啦啦一群人回去找手。
哪裡還有手,說不定已經上生產線做成火腿腸了。
但任昭明不會噁心消費者,他將手掌偷偷帶回家,扔進了知千灣餵魚。
董望書錯過了最佳接肢時間,被評定為五級傷殘,得了老闆二十萬賠償。
「這個結果,你覺得痛快嗎?」
宋嘉言輕輕嘆息,問眼前的濃眉少男。
「不痛快。」任昭明老實回答。
在宋嘉言面前,他發現自己根本撒不了謊,只能說真實的心裡話。
「他居然還有錢拿,不公平。」
少年社會知識明顯不夠,不明白為啥明明是董望書自己「不小心」,老闆卻要賠錢,他還挺喜歡老闆的,不想牽連了他。
「安全生產做不到位,活該被罰,」宋嘉言無奈地看著眼前的少年,「你想不到的事情多著呢,比如讓你爺爺擔驚受怕。」
任昭明自責地垂下頭。
良久之後,宋嘉言又道:「根據我國刑法,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可船過水留痕,你去接你爺爺,就是典型的嫌疑人忍不住想重返案發現場的行為。」
任昭明用力咬唇,直至嘗到一股鐵鏽味。
「一人做事一人當,我承認故意害人,但能不能請你們不要公布我的作案動機,我不想抹髒媽媽的身後名。」
任昭明未滿14周歲,為母報仇情有所起,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
可一旦案件宣揚開來,他的一生也就被毀了。
宋嘉言和顧懿行沒有經過陸川,而是選擇單獨找任昭明談話就是考慮到這個情況。
一旦陸川知道,那就必須公事公辦走程序了。
「你媽媽畢生的希望是你能考上一所好大學。」宋嘉言問任昭明:「你覺得,她會喜歡現在的你嗎?」
要是媽媽不喜歡我了,我就也不喜歡我了,因為媽媽不喜歡我了。
任昭明哇的一聲哭出來,像是要將委屈、不甘心和內疚全都嘔出來。
宋嘉言安靜等他宣洩完情緒。
當年的強/奸案由於缺乏證據,一個四歲小孩的供詞得不到信任,罪魁禍首董望書根本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不做點什麼實在意難平。
宋嘉言想了想,微微彎腰,直視任昭明的眼,問他:「想不想要董望書付你補償金?」
濃眉少男臉上立刻露出厭惡的表情,仿佛吃屎一般噁心。
「不要,髒,我以後能自己賺錢養爺爺。」
宋嘉言起身,「行,那我帶你去看望一下如今的董望書。」
任昭明明顯不樂意,仿佛多看那人渣一眼都會被髒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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